主题:从陈希同,陈良宇再到薄熙来 (一) -- 俺本懒人
陈良宇的官方简历以及案情介绍
2002.10-2002.11 上海市委书记、市长
2002.11-2003.2.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市长
2003.2- 2006.9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自2006年7月5日开始,中共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反映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2006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作出了对陈良宇有关问题进行初核的决定。中央纪委随即组织力量进行了初核。
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决定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央纪委对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
2007年7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罢免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此前,上海市黄浦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已依法罢免陈良宇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在随后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陈良宇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依法终止 。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根据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公职处分;对陈良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2007年10月9日至12日举行的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此前作出的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的处分 。
2008年4月11日,陈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
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2006年9月24日被停止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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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任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02年10月 – 2006年9月
第12任上海市市长
任期
2001年12月 – 2003年2月
陈良宇(1946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前领导人之一,宁波裔上海人。1992年被提拔为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副书记,并任此职9年。2001年接替调任中国工程院党组书记的徐匡迪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2002年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同年又当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在他担任上海市委书记的几年内,上海的房地产平均价格上涨了一倍多,住房问题成为很多上海普通居民的沉重负担,[1] 但无充分证据表明上海房价上涨与其相关。陈良宇主政期间上海经济繁荣发展,与之后习近平、俞正声主政期间上海各方面发展均严重停滞形成鲜明反差。
因受“社保基金挪用案”和“秦裕案”牵连,2006年9月24日被中共中央免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立案检查。此事件被中共称为“陈良宇同志违纪问题”。[2][3]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08年4月11日,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9年6月15日被凤凰周刊爆出在秦城监狱享受高级待遇[4]。2009年保释到杭州风景区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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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薄没有小薄这样的大气 俺本懒人 字0 2012-03-24 12:32:55
🙂资料很全面 12 走在河边的驴 字205 2012-03-23 02:03:52
🙂感谢:作者获得通宝一枚。 沧海笑一声 字0 2012-03-23 16:05:58
🙂从陈希同,陈良宇再到薄熙来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