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吴英案的不同看法 -- czm1968
根据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金市检刑诉【2008】114号”起诉书指控,吴英集资“诈骗”的38985.5资金分别来源于如下11处(排除已归还本金或者本息,以发生借贷的时间为顺序):
2005年5月至2006年11月,从毛夏娣处实际“集资诈骗”762.5万元;
2005年8月至2006年11月,从周忠红处实际集资诈骗262.5万元;
2005年11月至2006年11月,从杨卫江处实际“集资诈骗”1036万元;
2006年1月至9月,从龚益峰处实际“集资诈骗”387万元;
2006年1月至10月,从叶义生处实际“集资诈骗”315.5万元;
2006年1月至11月,从杨志昂处实际“集资诈骗”1135万元;
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从林卫平处实际集资诈骗32585万元;
2006年6月至11月,从杨卫陵处实际集资诈骗1202万元;
2006年8月15日,从蒋辛幸处实际“集资诈骗”250万元;
2006年10月,从任义勇处实际“集资诈骗”750万元;
2006年11月,从龚苏平处实际“集资诈骗”3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榜单中,被另案处理的林卫平、杨卫江、杨卫陵、杨志昂已经被东阳法院一审判决。与之同时被另案处理的榜单外人士还有杨军、徐玉兰、骆华梅,与前者同时被外界称之为吴英资金7“掮客”。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6
🙂因为它恰恰发生在特定时间点上. 14 理性繁荣 字1068 2012-01-31 02:08:00
🙂主要是看她拿钱干啥了~ 敲骡打鼓 字183 2012-02-14 23:06:43
🙂你的观点还是人为拔高! 2 czm1968 字294 2012-01-31 03:35:16
🙂吴英集资“诈骗”的38985.5资金来源
🙂这个案子呢? PBS 字112 2012-02-05 17:34:01
🙂立人案子一样性质!而且新闻标题有误! czm1968 字288 2012-02-06 02: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