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中国明确定义“恐怖活动”的背后 -- 易水萧萧人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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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轻点,你这叫断章取义;说重点,你这叫栽赃。
原文说的清清楚楚:恐怖活动是什么什么为目的,采取什么什么手段,造成什么什么后果的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从前到后的逻辑关系非常明确,到了你眼里就只剩下一句“胁迫国家机关”。
上访维权的目的是维权,不是胁迫国家机关;手段是上访,而不是暴力;后果是解决问题,而不是人财物损失。
两者区别非常明显,到底是国家在故意混淆两者,还是你在故意混淆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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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多虑了 1 翅展 字138 2011-10-27 01:57:30
🙂-- 系统屏蔽 --。
🙂水平真高。 njyd 字0 2011-10-27 00:14:47
🙂你有点儿让我无语了
🙂-- 系统屏蔽 --。
🙂其实这都不是很重要 3 李夏禾 字238 2011-10-27 23:05:16
🙂其实讨论这些根本没意义 8 常识主义者 字294 2011-10-27 04:17:25
🙂-- 系统屏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