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飞天鸭的那个帖子我也掺和了,就多说几句 -- 芷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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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保留对政府认为不欢迎的言论进行删除的权利。这两者不矛盾。是这个意思吧?
给了别人回复的权利,但保留对他认为不欢迎的言论进行删除的权利。这两者不矛盾。这很简单的道理。
关键词(Tags): #政府是公权力(说了就走),#和我说的私权利是两回事。(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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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楼视为楼主的场子,的确不存在侵害言论自由的问题。 2 说了就走 字827 2011-08-26 08:10:58
🙂注意我的用词:“所有有权利进入” 1 芷蘅 字202 2011-08-26 08:25:17
🙂我已经说清我的观点了。不想再纠缠下去了。 2 说了就走 字660 2011-08-26 08:39:12
🙂政府给了大家言论自由的权利
🙂我和你的出发点就不同。 2 芷蘅 字584 2011-08-26 08:48:38
🙂我累了,您老持什么观点都行……我想歇了。 说了就走 字716 2011-08-26 09:17:08
🙂您的逻辑真有意思,我第一个回复就明确了 6 芷蘅 字209 2011-08-26 10:15:25
🙂说了就走,你说话还真是有问题,请你不要捏造事实。 9 芷蘅 字377 2011-08-26 11: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