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为什么 弃权 反分裂国家法 -- 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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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太同意您举的韩战的例子,但现在没时间再辩下去.基本上同意您的说法,咱不能对谁都费厄泼赖,对不对?因为人家也没对咱费厄泼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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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重了。只为达到正确理解。 wanderer 字731 2005-03-15 06:14:48
部分同意您的意见,但您的理解不见得就是正确理解 iceberg 字1552 2005-03-15 11:34:28
谢谢, 俺整明白了。 wanderer 字262 2005-03-15 12:09:59
哪里哪里,您太客气了.
能否麻烦您再说明一点,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质不能接受的条件" iceberg 字0 2005-03-14 20:01:02
比如说:对等谈判和不承认《反分裂国家法》的有效性 wanderer 字392 2005-03-15 09:49:18
昨天已说了,窃以为您的前提假设不成立. 前提不成立,根本谈不到后边. iceberg 字0 2005-03-15 11:13:50
有点不清楚。 wanderer 字384 2005-03-14 19: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