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客观看中国油价 -- BC大头鱼
按照非强制性的国家规范,电动自行车是有标准的,车重(好像是不超过25公斤)、车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都有限制。超出这个标准的、就不属于非机动车,如果没有对驾驶人基本的培训、对车辆本身更高的安全标准限制,就不能保证交通安全。
但是,在市场竞争中,合符规范的车型根本不是超标车的对手(原因我想不用解释),不信可以去市场上调查。即使纸面指标符合规范、或者部分符合规范(速度)的车型,也留了超标改装的后门,最常见的是电机功率超配、加装节流器限制车速,拆掉节流器就可以一路狂飙。所以,有人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其实应该改名,叫“电动摩托车”——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车重超过30公斤、甚至更多,车速超过30公里、甚至到40公里、极端情况接近50公里,比比皆是,这和轻型摩托车有多大差别?
一方面,这些车行驶起来悄无声息、驾驶人没有任何资质要求、无牌照,是对行人和其它非机动车安全的最大威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无从追查、更不会有什么第三者责任险来兜底。
另一方面,因为没有强制的安全标准,厂家为了节约成本、也不会自找麻烦额外增加负担,这些超标车往往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刹车系统,基本上是沿用自行车的刹车系统、或者略作加强,刹车系统失灵的故障率很高——车重、车速都比自行车大得多,沿用或者基本沿用自行车的刹车系统,怎么保证安全?
如此一来,在电动自行车普及率高的地方,它成为交通毒瘤也就顺理成章,最终招致封杀、也是一种必然。
如果要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或者是对其按照机动车加以管理,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你觉得会是制造的新矛盾更多呢、还是解决的老问题多,是增加的社会成本多、还是节约的社会成本多?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3 层
🙂如果严格执法的话,禁超标车=禁电动自行车 Alarm 字132 2011-06-17 06:49:42
🙂你是不是好多年没骑过自行车了? 别来无样 字50 2011-06-18 11:33:54
🙂吸引力还是有的,大部分人骑电动车还没我自行车快。 1 njyd 字74 2011-06-17 09:04:53
🙂电动自行车被禁,是被超标车给害了
🙂那就把非强制性的标准改成强制性的 别来无样 字134 2011-06-18 11:30:47
🙂电动车流行是禁摩的后果 非真 字22 2011-06-18 00:57:15
🙂就珠三角而言,不禁摩,社会成本更高 Alarm 字56 2011-06-18 01:02:51
🙂反正老百姓就该死。 2 非真 字126 2011-06-18 0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