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说说对人生而有罪的理解和中国人因果善恶观的矛盾 --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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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不考虑圣经背后的组织形式,在“人生而有罪”的前提下,究竟应该由谁来判定:“我”和“别人”,哪一个更有罪?
//用忙总的style来说,就是由哪个机构来判定?谁来判定哪个机构有资格判定?判定以后如何执行?哪些人有资格来执行?执行所需的资源谁来准备?甭净扯虚的,具体的计划拿来……
以上帝的名义发出的行为不代表你的行为就是符合上帝的。楼下有人说“经”本身就是歪的,嘿嘿,其实也不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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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消除罪恶?上帝选择了大发洪水。 紧箍奏 字232 2010-12-21 18:56:30
🙂写得不错。不过最后一段是不太可能实现的。 苏城 字0 2010-12-19 08:42:52
🙂异端邪说 云河山 字12 2010-12-19 02:59:21
🙂你这“经”还是歪的
🙂这就是意识形态和法律的根本区别 酥油茶 字995 2010-12-19 03:12:20
🙂在这个贴子下面再插一句嘴 1 踏翅 字210 2010-12-19 09:41:59
🙂既然你自己有罪, 踏翅 字36 2010-12-19 03:19:01
🙂这个罪根本上说是人的限制和社会现状的冲突决定的 酥油茶 字341 2010-12-19 03: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