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闲聊】矿难与企业监管(上) -- 老顽童

共:💬2 🌺12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家园 【闲聊】矿难与企业监管(上)

又出矿难了,河南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生瓦斯突出事故,现已造成31人死亡,另6人失踪。值得关注的是2008年8月1日同一矿井的同一工作面发生同类事故,当时造成23人死亡。

中国屡出矿难,一年要死好多人,其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种破坏。

另有平行报道

《领导下井制度扩至所有矿山》

下井情况与其经济收入挂钩,未下井罚企业3万

…………

之前当我看到“广西环江县朝阳煤矿提拔7名矿长助理顶替领导下井”的消息,不禁摇头苦笑,与我预料的企业对策一模一样,这种轻而易举好应付的监管制度是谁拍脑袋想出来的?!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15是通报称,根据国务院通知,经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商定,决定给予朝阳煤矿15万元的经济处罚,给予其矿长蓝芝华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其立即纠正矿长助理顶替领导带班下井的错误做法…………

谁授权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干涉企业内部的具体人事安排?两局是依据什么相关法规否定企业内部结构的合理性?

如那七位矿长助理在矿井里干了多年,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与丰富的工作经验,如今得到了比较好的工作职位和待遇,有何不可。

如那七位矿长助理有职有权,在一线可代理矿长管理生产与指挥进退,有何不可。

领导下井带班好不好,肯定好。领导下井会对井下情况更为了解,领导与矿工的关系会更为融洽。与矿工同进退,矿工的安全也就是领导的安全,哪位领导不惜命?所以矿山会更安全,事故率会大幅下降,这应该是两局这项规定的初衷,但根据现实状况,实际上这项规定并不能解决问题。

首先,要是下井的领导正如此次平禹煤矿是副总工,懂行,见状况不对,赶紧叫撤,救了239人,是真起了作用。但如果下井带班的领导不懂行,能起作用吗?再如果带班领导不但不懂行,还是个傻大胆,会不会促进矿难的发生?要不要再规定带班领导一定要懂行?什么程度算懂行?要再定细则吗?

再则,问题是领导有选择权,他可选择想要下的矿井,他可选择想要下的时间点,他可选择在矿井里想要呆的地点,…… 他会很安全,矿工们呢?要不要再对领导带班下井的具体地点、时间、……作规定?

再看一则报道:

7月31日,黑龙江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人,除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成功升井外,有24人被困井下。

有评论调侃说:让领导先走。说错了,事实上领导并没跟矿工们在一起,领导是在井下,但不在事发现场,所以矿工死了,他活了。这里就发现一个问题,如今的矿工很多都是明知有危险但图收入高而来的农民工,受过什么样的安全知识训练不清楚,那24位矿工中有几位是训练有素,有相当的井下工作经验的?

但与领导在一起的井长应是受过正规培训,有丰富的井下工作经验的,不然当不了井长。如果当时他与当班的矿工在工作掌面上,凭他专业知识可能会及早发现事故征兆,领人升井。可实际上因为井长的顶头上司生产矿长下井了,为了自己的前(钱)程,暂时脱岗陪领导转转肯定是理智的。若实际状况如此,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反而害人。

老子这么大的官(国企)、老子这么有钱(私企)还要下什么鬼井!

真不想下井也有办法:经理给别人去当,自己当董事长。办公室里一坐,谁TMD敢不听话。难道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还要再规定董事长也要下井带班?

土鳖抗铁牛

关键词(Tags): #矿难#企业监管#领导下井#规定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全看分页树展 · 主题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