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您能接受爱人婚前财产公证的提议吗?[修改版] -- 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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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参与 131 / 0
1,接受,认为是正当合理的。99/02,勉强接受。内心烦感、失望。11/03,反对,但可以理解对方的顾虑。7/04,反对,真的爱我就不该防着我。1/05,强烈反对,如果他提出这个,说明他爱钱胜过爱我,我不要这样的爱人。4/06,不知道,可能要具体碰到的时候才能想清楚。9/0
主帖中提到的女方反对留后路,恰恰是为其自己留后路。
“女方认为,如果你相信我,就不该作公证,来防着我。”——这话对女方同样适用。——如果她相信他,就不该反对公证,来防着他。”
“6年的感情呢,我6年的青春呢?”——为何不提这六年里她的享受,他的付出。难道在六年里她只是在尽义务而没有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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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女方认为自己没有过错的可能 Gr18Ni9Ti 字134 2014-08-06 12:27:38
🙂有时候婚前公正并非只是个意识形态问题 2 Eden 字301 2010-08-16 07:14:06
🙂主帖中提到的女方恰恰反对留后路 说了就走 字545 2010-08-16 07:17:23
🙂不敢苟同
🙂主贴中的情况跟我提出的可能性似乎完全不同 Eden 字444 2010-08-17 06:31:45
🙂穷人的肉体富人的床 81 心文连博 字980 2010-08-14 10:23:49
🙂赞。 Gr18Ni9Ti 字0 2014-08-06 12:34:45
🙂伍角要是非成勿扰一把的话,那就是一男版的朱真芳 迅哥 字0 2010-08-14 21: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