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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中国下一步改革的一些想法 -- 国境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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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改革收入分配的具体手段(2)

改革收入分配的具体手段(2)

四是综合财税配套改革,特别要在调节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比例以及调节高收入者收入等方面,出台切实可行的税收调节手段

这一点我觉得是改革的关键,重中之重。哪个国家都有富人,有富裕阶层,都有贫富的差距。这个是很必然的。因为每一个人的智慧,经验和运气都不可能是一样的,每个人创造财富的能力是不同的。我们河里的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有忙总那样的天分和管理能力,不可能像虎大那样对金融市场了如指掌,也没有政委那支生花妙笔。他们赚钱比我们多,掌握的资源比我们多,应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但是如果我们任由这种财富和资源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不断发展,那么必然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必然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中国古代,大部分朝代的末期,都会发生农民起义,打土豪分田地,产生一个新的朝代,然后再次循环。

如何打破这种死循环呢?我们的老祖宗没有找到办法。以我的浅见,英国人算是找到办法了,并不是右派常说的议会民主或大宪章,而是累进制的个人所得税。用税收的办法减轻贫富分化的程度。Anglo-Saxon 最重要的思想领袖之一,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就说到:“It is not very unreasonable that the rich should contribute to the public expense, not only in proportion to their revenue, but something more than in that proportion ”。简略的翻译过来就是说:“富人不但要根据他们的总收入按比例付税,他们还应当缴付更高的比例,这并不是不合理的”。

我粗略看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480513/n480902/7525808.html),我觉得有税法本身有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只有工资是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等等,税率才20%。大家都知道,真正的富人,根本就不是靠工资作为主要收入的。他主要的收入正是那些只收20%税率的部分。这是一个非常大的不公平。在澳大利亚和很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有的收入都要累加起来,然后按照累进税率缴税。

我觉得中国非常有必要改变税法,应该和西方国家一样,按总收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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