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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新消法下卖方买方的博弈(下) -- 老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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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新消法下卖方买方的博弈(下)

新消费者保护法下卖方买方的博弈(上)

言必称美国是不对的。考虑中国的国情,我认为新消法对B2C电子商务以及电视购物的影响最大。中国买家相对而言看重商品价值,轻视服务价值,看重重货币价格,轻视时间价格。20块钱的优惠就能让咱老百姓排出一条街。而美国人缺心眼,连free after rebate(购买后申请100%厂家折扣,全免费)这样的超级deal都只有60%左右的申请率。这点上在美的华人们入乡不随俗。不信去买买提一分钱也省专版转转(我也常去),中国人各种哭胖,rebate, 折上加折,门清。

电子商务除了价格优势的一大好处是提供方便。 电子商务相对于本地商店的劣势是货物运输和等待。这个运输的货币成本是个头疼事,根据心帐理论,卖家包邮的感觉最好,虽然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实行无条件退货,还包邮,那么由此带来的时间上等待基本上被忽略不计了。很多普通买家(购物手腕介于菜鸟和人精之间,但道德水平高于人精)和菜鸟们 会很快会变成人精,因为30天免费享受还是一个很大的诱惑。然后人精们越来越多,普通买家和菜鸟们越来越少,前面说的那个拆补游戏会慢慢玩不下去。

如果不做任何干预,我预计极端情况下两个结果。第一,如果还有人网上购物,那么不是人精就是呆子(比菜鸟们还天真),第二,如果能有卖家活下来,全是奸商。这个结论的逻辑如下。普通买家(以及大部分菜鸟们会发现网上购物不再可行。普通买家不愿欺人也不愿被欺,而菜鸟们虽然呆点,但是人家好歹能看懂价格。如果网店价格高于本地店,何苦送上脸给人打呢?另一方面,正经卖家,即不剥削菜鸟们 的卖家,不得不加价对付人精,然后人精越来越多,价格只能越提越高,开始一个恶性循环,直到失去竞争力退场。他们要么就变成奸商,加速攫取为数不多的呆子--最后的B-C资源,然后坐等为数不多的呆子出生,出现,出手,然后出血。如同90年代初搞健力宝兑奖的那种做法。两种结果都是对电子商务的沉重打击,并严重影响到依赖电子商务谋生的许多(心里实在没概念,手头也没资料)中下层平民(装货的,打包,送货的)的生计。

上面说的当然是理论上的极端情况,而实际情况取决于产品类别和市场构成。比如说,无条件退货对食品化妆品等大类的销售不应有太大影响。又比如说,某个产品在本地店没有卖的(国外进口的),网店价格提再高也有人买。即使实际情况不会那么糟糕,那么如果新消法规定了强制性的无条件退货,正经卖家有什么办法能够跳出那个恶性循环呢?

我的建议有两点。

1.新消法应该把无条件退货当作消费者的一项权利(不仅仅是卖家的一项义务),并允许消费者放弃。那么卖家可以充分利用消费者的多样性,为每种商品提供两样价格:不带退货(但是依然包括质保和三包)的价格,和包无条件免运费退货的价格,让消费者自己选。这个做法实际上把退货当作保险服务单列出来,让肯定不会退货的消费者依然能够以低价买到商品,同时为信心不足有可能退货的买家提供保障。最后人精们也没有多少孔子可钻。

2.建立消费者黑名单,卖家共享。根据多家卖家提供的购买和退货情况决定谁是人精,然后放入黑名单,大家都不和他做生意。交易本来就是双方互助双赢的活动,信息透明的情况下,非强买强卖的任何成交价格都是好价格。这个消费者黑名单在美国用的很普遍,本地店和网店都在使用,连锁店之间肯定用,不同的连锁店还经常交换。人精们不要以为重新申请个ID就可以逃脱,这个黑名单是根据信用卡号,收货地址等来确定买家的。

黑名单的编辑可以有简单做法. 最简单的是加入卖家对买家的购买评论, 这如同银行建立的信用记录。但是谁先评论谁又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前几年eBay改变了评论顺序,卖家闹翻了天)。黑名单的编辑也可以有复杂的做法,根据CRM或者引入第三方专门收集买家成交退货数据,方便卖家在成交前进行查询。这类服务的提供者甚至可以对某些高价商品的卖家收取信息费。

黑名单的问题是:1.误伤。某些买家多愁善感些,优柔寡断些,改变主意多些,其实没想当人精。但是却上了黑名单。2.滥用。奸商有可能把情商和智商正常所以不上当的普通买家也列入了。新消法专门加入了保护消费者隐私的条款,不知是不是针对黑名单的,如果是,对黑名单的使用会造成干扰。

最后说一点,制定一部好的新消法应该请营销专家和零售专家加入。希望最后通过的法律不仅能够保护消费者一笔一时的利益,而且能够促进商业的长期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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