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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胡扯】“反和谐”与“和谐”(上) -- 胡亦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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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胡扯】“反和谐”与“和谐”(下)

上次扯反腐败的问题,说到“人民来监督政府”,那么具体该怎么监督?是不是大家玩玩直选公投呢?

要说直选公投,台湾省的中国人最有发言权,他们的实践最值得借鉴。就拿是否“独”的问题来说:当时一说独,不少台湾人觉得很激动,就着手实施,又是改教材又是搞宣传——可待到就要“公投”了,一抬头,发现大陆这面软硬两手都准备得充分正盯着;一回头,美国又不保证军事支援了;低头看看自己,那纵深,那兵源,那领袖...绕了这么大一圈之后,台湾只好选回国民党,8年弯路重头来过。

两岸都是中国人,这人性相似程度相当高,如果任由目前大陆的民粹力量随心所欲,同样会付出无谓的代价,只不过弯路就不止是8年了。公民参政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渐提高。

tg这几十年,尤其是那“大民主”的十年,教训颇多。所以目前是采取了类似经济改革的形式——当年先是报纸上姓资姓社的讨论,然后高调表扬个体户,鼓励大家买股票,很多人半信半疑,可最早吃螃蟹的一拨大都获利丰厚。而这次社会改革,中央不断给政策,持续推动法规完善,同时发动群众利用这些政策和法规监督地方政府,维护自己的权利,跟上次如出一辙。

tg最初提出“建立和谐社会”大约是04到05年的事情,报告上出现最多的字眼除了“和谐”之外,还有“矛盾”。所谓“和谐”,应该是一种解决矛盾的方式,或者说是法制条件下“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指导原则。这套理论的用途之一,就是让老百姓利用律师和记者,来补充“人民监督政府”.

胡某知道,西西河里不少人对律师和记者这两个职业颇有不满,觉得“讼棍”和“狗仔”难堪大用,甚至有祸害国家的嫌疑。目前中国律师和记者这两个行业毁誉参半,只不过是发展中未成熟的表现而已。

对于tg中央来说,老百姓和律师一起,在记者关注下,与地方政府打官司,比传统的上访方式要好很多——记者清楚舆论的发展方向,律师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帮助客户设计方案,最重要的是,记者和律师的资格是国家管理之下。相比而言,上访的人很容易就成为社会“边缘”,对政策和法律又难免有误解,上访领头人大多具有极端的“人格魅力”,同时根本也不需要任何国家资质。对于老百姓来说,律师降低了运用法律工具的成本,记者协助了老百姓和主流舆论的互动,只要官司能打,一般不至于上访或者走更极端的路。

所以当你看到正规媒体上报道千奇百怪的维权新闻,切不可以为那是“人咬狗”式的小道花边,或理解为媒体是在给国家拆台——其实大家都是在为中国的法制服务在打广告,帮助上访人群分流呢。

有一点要强调:中国媒体口径不一,但是不等于"分裂".经过2008年那场国际媒体战,不少人已经看出美国的主流媒体都是一个鼻孔出气。同样的道理,人民日报、焦点访谈、环球、南方,其实都站在一条船上的——尽管它们有的严肃,有的张扬,有的民族,有的普世,但说到底,不过是一种“差异化营销”的手段而已,只要保证每个人接受其中一种的引导就足够了。

不过,健全法律制度,增加媒体的权力,并非一帆风顺的事情.前面说,tg的基层是有很强的“反和谐”动机,谁也不想放弃既得利益。而且他们对于政策的理解能力、反应速度、还有手中的资源都比民众或者普通社会团体要多。北京奥运会之前,地方政府以“维稳”为名义,扩大地方利益的事情发生了不少,导致群体事件数量持续增加——如果不是抗冻灾、反藏独与抗震等事情凝聚人心,“政权巩固”危机真就有可能发生。

所以到2009年一开年,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会议上先提出来一个“不折腾”的概念,标志着tg拉开了tg对基层组织“和谐”改革的大幕——说实话,当时不但外国人,连中国人也几个没听明白,啥叫“不折腾”。经过这1年多观察,所谓“不折腾”似乎是tg承认同时抓两只兔子(奥运和社会改革)遇到了困难,所以待奥运折腾完,要专心搞社会改革了。

tg反“反和谐”的第一拳,是2009年春要求的发生群体事件原则上不动用警力。之后就是以“替谁说话”为代表,继续用群众最喜闻乐见的手段整顿一系列地方官员。

整个过程中,网络言论既揭露问题,又帮助制造舆论,施加监督压力。tg目前的动作就是把网络管理权力收归中央管理,既不允许外国干涉,也不允许地方权力染指。

2009年著名的“跨省追捕”,大家只看到这个事情可气,却没有注意到这件事情最后是合法解决了,并且各主流媒体密集报道。如此被重视的原因之一就是地方的手伸得太远,试图染指中央的网络监管权力。而且河南和上海两地跳过中央搞合作,更是犯了大忌。

从tg利益出发,互联网上言路越来越宽是难免的。具体能走多远,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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