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揭穿一个流传已久的谎话帖,关于美国持枪自由 -- zhan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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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几点值得商榷之处
为什么你说美国政府没有立法权?Legislative Branch不也是美国政府(Federal Government)的一部分吗?还是你对政府的定义只限于Executive Branch?我说的“政府”是包括了国会和最高法院的整个联邦政府。
楼主的帖子说的是禁枪,以我的理解这楼里所有的讨论也是围绕着禁枪及拥枪权/第二修正案这个话题。枪支管制可以另外讨论以免歪楼,因为枪支管制不像禁枪,和第二修正案没有根本上的冲突。我对枪支管制的看法和你基本上是一样的。
我帖子里说的“一个原则”就是你说的那个“立国原则”。至于独立宣言,我在几天前的帖子里也引用过基本上同样的一段话牛腰:是的,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分歧。
我说“我不同意拥枪是为了保护一个原则的说法”的意思是第二修正案即使在今天仍然有实际意义,不只是保护一个原则或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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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逻辑 1 牛腰 字345 2010-03-24 07:51:58
🙂其实对于第二修正案的争论本身才是关键 1 渔樵山人 字351 2010-03-16 14:53:01
🙂几点值得商榷之处 frnkl 字1735 2010-03-16 09:18:19
🙂怎么换话题了
🙂都是密切相关的问题 frnkl 字623 2010-03-16 11:00:50
🙂能这么说吗 牛腰 字825 2010-03-16 11:47:06
🙂新华字典上政府的定义 frnkl 字592 2010-03-16 12:13:49
🙂Goverment和中国的政府应该是不一样的 渔樵山人 字51 2010-03-16 12: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