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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钱穆语录学习心得(1)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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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学习钱穆语录心得(3)

“惟其西方人文不易合成为一体,故必以法维持之。中国非无法,但言礼法,不言法礼,则法亦必统于礼。乃从一体中生出法,非由法以抟成此一体,亦已明矣。中国人又言道法,则法必统于道。法则为一种力,其力在己之外。礼与道则为一种情,一种意,此情意则在人之心。故曰王道不离乎人情,则不能外乎人情而有法,亦即此见矣。而成为一宗教,又岂可外于人情乎?中国不尚法,不尚力,故若中国无宗教。西方一切组织,一切系统,乃尽在外形上作分别。中国则在各己之内心上抟成为一统。此为中西文化之最大相异处。”[1]这是钱先生在《略论中国宗教》里的一段话。

一个社会不可无法,亦不可无礼,这在中西都一样,所不同的是以礼统法还是以法统礼。法依外力来强制,礼经教化而成风俗。成风俗则人人可以“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是圣贤太平世界,是中国人的理想世界。遇事决断,依道德情理易,依法律难。前者出于良心,行事心安理得,乃个人意志行为,是自由人的自由行为;而后者为被迫,是畏惧惩罚而不得不为之,是奴隶的不自由行为。由于人类文明发展是社会性越来越强,若事事依法,则法律繁琐到无人知道究竟该如何行为,只有咨询律师以后才能行事。美国就是法制社会典范,其监狱人口居世界第一,律师人数居世界第一,总统决策要有一个律师班子咨询是否合法,平民由于难以了解法律细节而处于社会劣势地位。美国政治实力强的就是律师阶层,总统非来自门第望族就是来自律师。这是西方社会的一个异化,即西方公民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一个约束自己的体系,使得自己以自由之身进入一个不自由的契约。懂得法律的人得以找法律空隙牟利而不必受惩罚,或计算违法成本来有计划地违法。所以,西方社会中人永远带做人类原罪而处于不自由的状态,这是基督教自我实现的教义,在这种社会中人是没有幸福的,人只有在死后才能得到神的拯救。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本主义的社会,人是可以按照人的自由意志而幸福生活的,而西方社会则依然带有其传统的教会统治特征,人只能按照神的意志赎罪终生。

[1] 钱穆《现代中国学术论衡》第18页,三联书店北京2005年第二版2006年第6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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