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雷人的部分志愿者:“超强度、重体力活不应该让我们干!” -- afds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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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也许您没看仔细
本来志愿者在大型活动中,只能占很少的比例,而且目的不是为了帮助主办机构完成工作,而是为了与社会的交流、互动——志愿者都是半道出家的,没经过专业培训,引个路、派发一下饮料传单还可以,连维持秩序都不可能全是志愿者来干,起码要掺半数有经验的人去干。
北京奥运的志愿者“使用”,已经逐渐偏离轨道了,没经过多少培训的,在大街上指路,疏导交通,这还是比较靠谱的;经过长期培训的,担任礼仪工作,实际上,这就是个临时工,都已经脱产了……后来,“志愿者”已经演变成一个时髦,很多人连该怎么做都不清楚,所以会有“雷人”的志愿者。
说实在的,就算是志愿者自己怕苦怕累,提出不干重活,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上,的确是不可取,但在现代社会,这才是正确的做法!搬重物,闪了腰,算不算工伤?这个连临时工都不是的,怎么个算法?志愿者的劳动,归不归《劳动法》管,有没有工时限制?某些专业工种有没有上岗证?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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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的看法,现在爱国很廉价。 本地富户 字410 2009-11-07 04:25:25
🙂说得有理,我来送朵花给您 柴门夜归 字0 2009-11-09 14:44:33
🙂也许您没看仔细 2 passing 字689 2009-11-07 20:35:11
🙂“志愿者”已经成为大白菜了……
🙂也要从事情本身的性质来看 2 葫芦牛仁 字324 2009-11-11 02:18:05
🙂同意你,没什么感情是廉价的。 楚庄王 字80 2009-11-07 21:51:02
🙂当然啦,如果拿人当牛做马,肯定是不对。 本地富户 字96 2009-11-07 21:42:17
🙂行集体主义之名、谋个人私利之实 6 河边看鱼 字300 2009-11-07 00: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