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给“镭射”的答复 -- 思索
委任统治不是无主地。土耳其放弃土地,英国受国联委托进行委任统治
什么是委任统治:
盟约第二十二条的主要内容为:(1)规定“在前敌领地,那些居民尚不足于今世特别困难状况下实行自治”的地区实行委任统治原则,委任统治制度的目的是要保证将居住在该地区内“人民之福利及发展视作文明之神圣任务”。(2)国联按各先进国的能力、意愿来授予它们统治的资格,受任国此后承担管理的任务,受法律制裁。(3)按照委任统治地区的社会发展、领土范围、经济状况来规定受任国对当地管理的程度。(4)前奥斯曼帝国属地为第一类,即后来所称的甲类委任统治地。受任国仅提供“行政之指导及帮助,待到能自立之时为止”。第二类包括德属中非、西非地区,即后来的乙类委任统治地。受任国要根据当地发展程度负责地方行政,此外还要承担使当地人民信仰自由、禁止各种弊端、地区非军事化和保证国联其他成员国在当地的贸易机会均等的义务。西南非洲及南太平洋岛屿因居民稀少、幅员狭小等因素被划为第三种,即原来的丙类委任统治地。这类地区可“受治于受任统治国法律之下,作为其领土之一部分”。(5)受任国每年应将委任统治地的情况制成年度报告送交国联行政院。行政院专门设立一个下属常设委员会,专门接受并审查各受任国递交的年度报告,并就有关问题向行政院陈述意见①。第二十二条款并未规定受任统治国的方法和委任统治区域的具体分配,这对于已在事实上占领前敌属地的英、法、日、比、南非等国很重要。
看明白:委任统治是那些居民尚不足于今世特别困难状况下实行自治的地区,由先进国受国联委托进行管理目的是要保证将居住在该地区内人民之福利及发展视作文明之神圣任务。
整个中东前奥斯曼领土都是受任国仅提供“行政之指导及帮助,待到能自立之时为止的地区,什么时候说受委托国可以有权力私相收受给犹太人建立国家了?英国人放任有明确的政治目的犹太复国主义的犹太人进入巴勒斯坦的文件是贝尔福宣言,而这个和英国委任统治是完全冲突的!
当然你可以说委任统治不过是层皮,巴勒斯坦不过是英国殖民地,英国想怎么处理都可以,但是这不是国际法,从国际法角度整个中东奥斯曼帝国放弃的领土不是无主地,土地上有人民!只是国联委托英国管理,到能独立为止!
最后,导致独立统一的阿拉伯国家没能建立,出卖阿拉伯人和法国瓜分中东,甚至动用毒气镇压当地阿拉伯人反抗的就是英国人自己!中东分别立国就是英国人搞出来的,外约旦和内约旦的分割(不分分割犹太人就是绝对少数)也是英国人搞的!
委任统治地就是无主地,可以随便移民造成人口存在既成事实搞自决呢?这是哪家的国际法?
阁下口口声声国际法,英国和以色列做法符合国际法哪条?
把委托领土私相收受是国际法哪条?
恐怖主义和种族清洗是哪条?
在占领区修定居点符合国际法哪条?
国际法?法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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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力有助于和谐西西河呀 1 达雅 字82 2009-06-26 06:14:04
🙂我们不谈宗教,只谈国际法 思索 字213 2009-06-25 22:04:35
🙂国际法也是要有人来执行的. 1 wolfgan 字561 2009-06-25 22:21:17
🙂也谈国际法:委任统治地不是无主地
🙂国际法还是镭射法? 1 思索 字1225 2009-06-25 04:49:56
🙂呵呵 1 镭射 字1002 2009-06-25 06:36:05
🙂我也不介意再重复一遍 思索 字2005 2009-06-25 19:50:34
🙂你重复一千遍也不能证明你有历史知识 1 正版松鼠妖 字1273 2009-06-25 20: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