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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给“镭射”的答复 -- 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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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以色列国建立过程的一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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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之歌——以、巴恐怖主义溯源 /蓝牙

     

  第一乐章、复国主义   

“虽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顾惜这百姓。你将他们从我眼前赶出,叫他们去吧!他们问你说:‘我们往哪里去呢?’你便告诉他们:‘耶和华如此说:定为死亡的,必至死亡;定为刀杀的,必交刀杀;定为饥荒的,必遭饥荒;定为掳掠的,必被掳掠。’”耶和华说:“我命定四样害他们,就是:刀剑杀戮,狗类撕裂,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吞吃毁灭。又必使他们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都因犹大王希西家的儿子玛拿西在耶路撒冷所行的事。” ——耶15 

  

于是,转眼间犹太人从上帝的选民沦为巴比伦囚徒,被逐出锡安,为大卫子孙的亵渎而世世代代受苦受难,这是他们自己的神耶和华的旨意。

  1881年3月,俄国犹太人的保护者沙皇亚历山大二世被刺,随即俄国发生了反犹风暴。在1882年的《五月法令》之下,犹太人被赶出乡村和村镇,甚至被赶出固定居住区,在大城市,犹太妇女要出示娼妓的标记才能生活下去。1903年更发生了“黑群党”屠杀,俄日战争爆发后,从1905年至1911年,成千上万的犹太人在俄国和整个东欧到处遭到屠杀,于是出现了犹太人向西方迁徙的大浪潮。他们在欧洲并不受人欢迎,却在美国安居乐业。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北美的犹太人社团变成世界上最富有、最具政治影响的社团。

  1879年,犹太之父赫茨尔在瑞士巴塞尔组织召开了第一次犹太复国主义世界大会。1895年,《犹太国》发表,他宣称,犹太人问题既不是社会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个民族问题。犹太人必须建立自己的国家才能摆脱反犹主义的迫害。为此,他诱惑土耳其苏丹,以负担一部分帝国债务购买巴勒斯坦,明智的苏丹只同意接受犹太人作为奥斯曼的国民以分散形式集体定居在土耳其各省,却拒绝他们在巴勒斯坦定居。

    

  赫茨尔转而求助于大英帝国,著名的犹太富豪罗斯柴尔德勋爵却提出一个很好的出路——转到乌干达建国,得到殖民大臣张伯伦的认可,赫茨尔接受并在1903年的第六届犹太复国主义大会上提出“乌干达计划”,会议同意向乌干达派出考察团,但悲惨的俄国犹太人代表却嚎啕痛哭,滚在地上扯胡子、撕衣服,用土蒙面,就象2000年前圣殿被毁时的情景,赫茨尔受到极大震动,在大会闭幕式上激动地说:“我体会了他们的心情,我想对他们说一句古老的、慰藉的话”,他举起右手,激动地宣誓说:“‘耶路撒冷啊!我若忘了你,情愿我的右手残废’(诗137:5)!” 1904年5月在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执行委员会会议上,作出最后决定:“只在巴勒斯坦建立民族之家”。以赞格维尔为首的只需要一块“没有人民的土地”的“领土主义派”被迫退出了组织。犹太人不顾一切地要“回归”巴勒斯坦人的家园!

    

  凯末尔革命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土崩瓦解,巴勒斯坦落入英国人之手,开始了长达30年的英国统治时代,于是犹太复国主义中心由柏林转到了伦敦。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为赢得富得流油的美国犹太人对协约国事业的同情,于1917年发表了《贝尔福宣言》,承诺“赞成在巴勒斯坦为犹太民族建立一个由公共法律保障的民族之家”。犹太复国主义者得寸进尺地要求英国人承认巴勒斯坦是“犹太人的民族之家”,理所当然遭到了拒绝(贝尔福本人对《贝尔福宣言》中“民族之家”的解释是:“某种形式的英、美或其他国家的保护领地,在他们的保护下,犹太人可以得到充分的便利来设法自救,并成立一个民族文化中心和民族生活的集中地,这并不涉及到建立一个独立的犹太国家。”)。《贝尔福宣言》同时保证巴勒斯坦现有主人的公民权和宗教权,却无视于他们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只傲慢的认为“犹太复国主义不会伤害阿拉伯人”。兴高采烈的犹太人向皇家军队提供了丰厚的润笔和“锡安骡马军团”。  

    

  第二乐章、回到锡安    

“你的神基抹所赐你的地,你不是得为业吗?耶和华我们的神在我们面前所赶出的人,我们就得他的地。”——士11:24    

1922年,国际联盟通过了英国对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训令”,英国人随即着手建立“民族之家”。在此以前,巴勒斯坦约有24000犹太人——其中21720人是虔诚的犹太教士,他们集中在耶路撒冷、希伯伦、太巴列和策费特,被称为“老伊休夫”。 千百年来,在宗教和民族仇恨充斥世界的同时,占巴勒斯坦人口90%以上的阿拉伯人却一直与犹太人、天主教徒、基督教徒、东正教徒、巴哈教徒、贝都因人平等、友好的共同栖居在圣地上,堪称一块乐土。

    

  随着成千上万手举大卫旗、高唱《哈-利格瓦》(即《希望之歌》,后定为以色列国歌)的“新伊休特”的到来,和平的圣地将再次落入残暴、嗜血的耶和华的仇恨之手:把持了犹太复国主义委员会的激进派认为,变通、容忍与和解都会给犹太复国主义者带来危险,即仅仅成为一个社团,并注定会被同化,而无法实现建国目标。他们一边不断地向穆斯林挑衅,一边逼迫英国人在每一件涉及犹太人的民事诉讼或刑事案件中偏袒犹太人,否则就指控英国人搞反犹太复国主义。不胜其烦的鲍尔斯将军的政府不久即被结束,换来一大批英籍犹太人官员。

    

  尽管早期犹太人的地是犹太基金会和罗斯柴尔德家族通过购买方式得到的,以及“基布兹”开垦的“无主之地”,但不要认为这就是和平的——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尽管土地会被地主买来卖去,但土地上的佃农却是相对稳定的,只是缴租的对象换换而已。而犹太人却实行“白地”政策,也就是向大地主购买了土地所有权后,将土地上的佃农们驱逐来安置犹太人,让祖祖辈辈居住于此的原住民们无家可归!这种类似于“圈地运动”的做法导致了民族仇恨,阿拉伯人发动了三次大规模起义,阿、犹矛盾尖锐。

英国政府迫于阿拉伯世界的压力和它殖民利益的需要,发表了三份关于巴勒斯坦政策的《白皮书》,开始限制犹太难民涌入巴勒斯坦,于是以本-古里安为代表的“实际派”转向寻求美国的支持,并成立了一支由非职业军人组成的强大武装部队“哈加纳”(以色列国防军前身)。当纳粹军队侵略东欧后,大批的非法犹太移民进入巴勒斯坦,民族矛盾更加激化,极右翼修正主义派开始得势。      

    

  第三乐章、恐怖天使    

主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使恐吓从四围的人中临到你们,各人一直往前,没有人收聚逃民。”——耶49:5    

  

这些疯狂的修正主义派和纳粹一样身着褐衣,狂热地迫害、残杀阿拉伯人和不同政见者,包括“没有沙文主义”的犹太领导人(修正主义派的宣传家们甚至曾提出应向希特勒学习!)。在1931年第17届大会上,修正主义派提出犹太复国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在整个巴勒斯坦建立一个大犹太国(目前以色列炙手可热的政治新星,现任以外长和前进党主席的利夫尼女士便是修正主义派精神领袖雅博廷斯基的忠实信徒)。1936阿、犹矛盾尖锐时,修正主义派的军事组织“伊尔贡”对阿拉伯人采取了恐怖手段,叫嚣通过暴力和恐怖驱逐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掠夺他们的土地,并向英国宣战!     

  早前本-古里安的主流派还对极端分子的恐怖活动,如1944年的暗杀莫因勋爵等罪行进行了谴责,自1945年9月开始,“哈加纳”也加入了恐怖阵营。他们炸船劫狱、绞杀俘虏、残杀平民,无所不用其极,似他们的祖先士师约书亚一样无恶不作!

    

  在第二十二届犹太复国主义者代表大会上,魏茨曼毫不留情地谴责了那些在“伊尔贡”绑架、绞杀英国俘虏时“心中在歌唱”的美国犹太极端主义分子,指责他们从舒服的远方派遣别人代替他们去死亡和受难!他告诫他的人民不要走巴比伦和埃及的小路。他说,犹太复国只有“在正义中”才能得救。但是这位犹太最卓越的政治家已经无法控制局面。

    

  第四乐章、分治协议    

“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创17:7    

  1907年,阿瑟-鲁平博士受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之委托,对巴勒斯坦进行了5个月的实地考察。他提出,犹太人要在巴勒斯坦站稳脚跟并获得自主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 犹太人必须在巴勒斯坦居民中占多数;  

  2、 犹太人必须在巴勒斯坦掌握多数土地;  

  3、犹太人必须在巴勒斯坦表现出强烈自主愿望。

    

  由于在近期内不可能具备这些条件,所以必须“创造条件”。即犹太人先在人口和土地占优势的某个点实现犹太自主,然后购置联络各点的“走廊地带”的土地,将点联结起来,最后由少到多,由点到面,形成总体上的人口和土地上的优势。说简单点就象是下围棋一样,先放上几个点,再把点连起来,最后吃掉中间的“大龙”!

    

  到1946年,数百个犹太定居点已星罗棋布遍及巴勒斯坦全境,并形成大片的犹太控制区。到1946年底,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已由当初的2.4万人暴增到60.82万人,占巴勒斯坦总人口的33%!

    

  英国于1922年接受国际联盟的委托,统治巴勒斯坦,为期25年。按照国际惯例,委任统治结束后应建立一个独立的、有主权的巴勒斯坦国,把权力还给当地人民。而国际联盟委任统治的《训令》中全盘接受《贝尔福宣言》,同意在巴勒斯坦为犹太人建立“民族之家”。这是两个相悖的目标,势必引起混乱。于是英国把巴勒斯坦问题提交联合国。

    

  当时有三种解决方案:

  1、延长英国委任统治,在委任统治庇护下,建立两个自治区,把阿、犹分开。  

  2、建立统一的巴勒斯坦国,犹太人作为少数民族享有充分公民权,占人口67%的阿拉伯人是这个国家的主体民族。  

  3、 实行分治,建立两个独立国家。

    

  1947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联大特别会议,决定建立联合国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实地调查巴勒斯坦问题,并向第二届联大提出建议。巴勒斯坦阿拉伯最高委员会拒绝与特委会合作。特委会提出两个方案:

  1、巴勒斯坦政治分治,经济联合管理(多数建议);  

  2、巴勒斯坦成为一个独立的联邦国家,首都耶路撒冷(少数建议)。

    

  为此专门成立了两个小组委员会。其中第二小组委员会提出一个问题:联合国有没有权力作出划分巴勒斯坦的决议?如果有,那么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但是,该问题被拒绝提交第二届联大讨论。

  1947年11月29日,第二届联大全体会议对巴勒斯坦特设委员会提交的“政治分治,经济联合”方案进行表决,杜鲁门公开要求所有指望美国友谊的国家必须投赞成票,斯大林为了在中东制造混乱局面以便插手,也发出了类似的命令,分治决议以33国赞成、13国反对、10国弃权(当时的中国和英国均投了弃权票)得以通过。

   

  “分治决议”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最荒诞、最可耻的决议。它是联合国历史上唯一一次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尤其是没有经过住民公决的前提下,按照美、苏两大国的旨意肆意分割不属于联合国任何一个会员国所有的“无主之地”来主持建国(《联合国宪章》根本没有赋予联大或安理会或任何一个机构这样的权力,以后联合国再也没有干过这样的事情)!按照“分治决议”规定:

  

  阿拉伯国占四部分,共11203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2.88%,其中阿拉伯人72.5万,犹太人1.0万;

  犹太国占三部分,共1494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6.47%,其中阿拉伯人49.7万,犹太人49.8万;

  耶路撒冷为联合国管理的国际特区,共17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0.65%,其中阿拉伯人10.5万,犹太人10.0万。

    

  稍一观察便可发现,除耶路撒冷外,“分治决议”几乎把凡有犹太人存在的土地全部划给了犹太国!这份明显一边倒的决议是对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根本利益彻头彻尾的贩卖,成为中东六十年战争的祸根,也自毁联合国的公正形象!  

    

  第五乐章、恐怖建国    

“拿你的婴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为有福。”——诗137:9    

  

事实上的战斗在联合国表决的第二天就已打响。本-古里安给武装力量下达了两条命令:1、所有划给犹太国的土地,即使没有犹太人定居都要占领;2、没有划给犹太国的土地,只要有犹太移民点和犹太人都要去“保卫”。

    

  1948年4月,惨绝人寰的“代尔亚辛大屠杀”震惊了全世界——伊尔贡和斯特恩集团(利库德集团前身)在贝京(以色列前总理)的指挥下灭绝人性地将耶路撒冷附近的代尔亚辛村所有手无寸铁的阿拉伯居民——其中大多数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全部斩尽杀决,将该村从地图上彻底抹掉,就象他们的祖先在耶利哥城所造的罪业一样!随后,犹太极端主义分子大举散布恐怖,将72.6万巴勒斯坦阿拉伯人驱赶出家园,沦为难民。到1948年底只剩下16.7万阿拉伯原住民还留在已经变成犹太国的国家里。正是出于确保犹太人占有人口绝对多数的目的,以色列迄今仍不允许阿拉伯难民们返回家园。

    

  到1948年3月和4月,战争形式转变,犹太人抢劫英国军火仓库,不断得到武器,尽管联合国规定武器禁运,他们仍然从山姆大叔和捷克斯洛伐克手里得到源源不断的军火供给,使身经百战的“哈加纳”、“伊尔贡”和“ 哈达契” (特种部队)在实际上取得远胜阿拉伯军队的优势。战争结束后,本-古里安说:“阿拉伯人没有进入获占领一个犹太移民点,不论它是多么偏僻,而‘哈加纳’……则占领了许多阿拉伯的据点,解放了太巴列、海法、雅法、策费特……”

  1948年5月14日下午4时,以色列不顾联合国要求它延缓建国的呼声,在在特拉维夫现代艺术馆宣布建国,本-古里安任总理,魏茨曼为总统。美国只得于10分钟后承认以色列(当时美国国务院本来不愿意承认以色列,但白宫没有通知国务院就自行宣布承认以色列)。第二天,阿拉伯五国联军从北、东、南三个方向进军巴勒斯坦,第一次中东战争于是爆发。  

    

    

  尾曲:恐怖之歌    

在汩汩流淌的血河之源,狞笑的邪灵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满圣殿。其上有撒拉弗侍立,各有六个翅膀;用两个翅膀遮脸,用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彼此呼喊说:

  “圣哉!圣哉!圣哉!

   万军之耶和华,

   犹太人的神,

   以色列的主,

   你的荣光充满全地!

   哈里路亚!”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186586.html

1947年11月联合国通过的分治决议为犹太人和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同时提供了建立自己国家的机会。但是,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阿拉伯人分到的领土是少于其人口比例份额和实际占有土地份额的。

1. 1947年底阿犹双方实际拥有土地情况:

在约27,000平方公里的巴勒斯坦土地当中,约有12,000平方公里是可耕地,实际开发面积为约9,000平方公里 。如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一样,土地占有情况分为有主土地、无主土地和公有土地。英国委任统治当局沿袭了奥斯曼加帝国的土地法,对巴勒斯坦的土地管理一直是十分严格的,并从1920年起重新进行了土地登记,规定了土地买卖规则。毫无疑问,在犹太人回归巴勒斯坦之前,除少量基督教会拥有的地产之外,巴勒斯坦“有主土地”的所有者基本上是阿拉伯人。

1855年起,犹太人开始在巴勒斯坦购置农业用地。截止到委任统治结束前(1948年5月),各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公司和个人共购置了1,630平方公里土地,英国委任统治当局还将188平方公里的荒地“特许”给犹太人进行开发,使犹太人拥有的土地面积达到了1,820平方公里,约占巴勒斯坦土地总面积的7%,实际开发面积的20% 。

很难在文献中检索到同期阿拉伯人土地拥有情况的确切数据,根据对间接资料的核算,委任统治结束时阿拉伯人拥有的土地面积在7,200平方公里左右,占巴勒斯坦总面积的近27%,实际开发面积80%。

在人口比例上,据联合国特别委员会1947年11月提交的报告,1946年底巴勒斯坦的人口总数是197.2万,其中60.8万为犹太人,占总人口的31%;136.4万为阿拉伯人(含穆斯林、阿拉伯基督徒和少量非阿拉伯基督徒,基督徒总数约为10万人),占总人口的69%。

2. 分治决议规定的阿拉伯国疆域基本情况:

巴勒斯坦分治方案的蓝图实际上由美国提出的,有几种不同的版本。经联合国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批准而供联合国大会表决的被称为最后蓝图 ,也就是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181(二)号决议(巴勒斯坦分治决议)的附图一。这份25万分之一的地图标明了“犹太国”和“阿拉伯国”各自的疆域,以及“耶路撒冷特别行政区”的边界,决议文本还对边界的大致走向做了文字说明,但并没有标出各方的领土面积。由于随后爆发的战争,实地标界也无从进行,人们目前见到的所有关于领土面积的数据都是事后估算的。

181(二)号决议对巴勒斯坦土地的分配情况如下:

领土面积(平方公里) 领土比例

阿拉伯国 11,000 40.7%转自铁血 http://www.tiexue.net/

犹太国 15,850 58.7%

耶路撒冷特区 158 0.6%

总计 27,008 100%

“阿拉伯国”和“犹太国”领土的划分并不是严格依照人口分布情况作出的,人口交叉问题十分严重。在“阿拉伯国”疆域内,当时居住着近1万犹太人;而“犹太国”疆域内的阿拉伯居民超过了43万。

各区人口构成和民族比例是 :

区内人口总数 阿拉伯人 所占比例 犹太人 所占比例

阿拉伯国 828,000 818,000 98.8% 10,000 1.2%

犹太国 937,000 438,000 46.7% 499,000 53.3%

耶路撒冷特区 205,000 105,000 51.2% 100,000 48.8%

合计 1,970,000 1,361,000 69% 609,000 31%

关键词(Tags): #以色列#犹太人#恐怖#恐怖主义#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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