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强制引产未婚少女和胎儿双双殒命 -- 东晓山
女孩有没有违法(我认为应该是没有),犯了多大错,本应有什么惩罚,应依据哪条法律或条例,我不知道。计生办违了哪些法,犯了多大错,本应有什么惩罚,应依据哪条法律或条例,我也不知道。因为记者根本没有说。这正是我不满的原因。记者不做基本事实和法律的分析,不说明双方所受的惩罚到底合不合适,却光顾着煽情,所以我才回帖指责记者和这篇文章。
我没有说计生政策一定是对的,但用煽情代替理性来指责政策的做法一定是错的,这个我毫不怀疑。我回帖针对的就是这种做法。虽然批判这种煽情的文章很容易惹众怒,比如你就怒了,但错的就是错的,垃圾文章就是垃圾。
文章一边倒地偏向受害者,偏向弱者,只要是对受害者有利的,就是对的,比如“金钢镇镇长和书记,也流下了同情的眼泪”。这当然很合读者的回味。西方对中国人权的报道大多是这个调调。但以我对社会的认识,很少有事情是单方面包揽全部过错的。如果你能证明事实的确是这样一边倒的,我可以向你道歉。在此之前,我坚持鄙视忽悠人的记者,同情被忽悠的你。你真的认为他很公正?
我想讨论的作者的态度和作法,不是政策的对错,如果要讨论政策,我会去想关文章的。另外我找了一遍我的回帖,没发现我有提到什么主义。相反你可以在我的回帖中发现我是反对“动不动就上纲上线,什么事都能引申到民族主义高度”的。
说我没人性我可以接受,因为我在回帖里故意表现冷血,以对抗作者的煽情。我讨厌作者以煽情来代替理性的分析,所以我是故意来泼冷水的。
你想抽我?没有问题,我允许你想。你可以慢慢想,爱想多久就想多久。只请你也同时想一下我到底是在针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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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博士,未婚先孕和草菅人命 1 豫章花开 字936 2009-04-16 01:46:41
🙂关于“七窍流血”的描述, 我有自己的见解 4 layala 字237 2009-04-16 07:35:01
🙂送花,河里应该多一点这样的理性分析 2 林中金蛇 字38 2009-04-16 14:44:14
🙂我不鄙视你,也不想抽你,我只是同情你
🙂连依据都没有在这里大言不惭别人有错? 猪头笨笨 字194 2009-04-19 22:36:44
🙂稀里糊涂,算了 豫章花开 字0 2009-04-17 02:16:14
🙂同学,有理有节的反驳,但是这么说,是不是过了? 马哥 字41 2009-04-16 03:50:45
🙂看起来像假的...... 2 新洲勇士 字1153 2009-04-16 00: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