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强制引产未婚少女和胎儿双双殒命 -- 东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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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不违法,你把它提到和草菅人命一个层面是什么意思?“有刁民违反政策,未婚先孕,已经还了”,你连这种话也能讲出来,我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鄙视你呢?
然后,文中讲
金钢镇镇长和书记,也流下了同情的眼泪...对镇政府的态度,他们还是基本满意
请问你如何推出所谓的一边倒?言辞很难给人公正的印象?
然后你又讲
死者违反政策,理应得到惩罚
,请问你认为依据哪条法律或条例她应该收到怎样的惩罚?博士,政策也是人订的,因时因势制宜,政策也是可以否定的,现阶段坚持是求稳不擅动而已,况且二胎的趋势也是逐步开放,例如江西的取消二胎生育间隔。政策利弊需要权衡,你却把它提到“主义”的高度。
另外东晓山等人在河里发过不少关于人口问题的文章,讨论去那里讨论更合适。记者的“七窍流血”描述或有夸张之处,或许另有原因。
第一眼看到你前面的留言本想说你没人性,往后面看说你不但没人性而且“书生气太浓”。动辄说人引申到“主义”,我到觉得你对“主义”一词似乎有种不同常人的热度。
总之,非常恶心!我想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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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容易也不能这样啊 小兔瑞比 字75 2009-04-18 21:26:34
🙂不够凶 郭立中 字120 2009-04-18 18:50:25
🙂It would take a few 杨佳s to mpc8240 字44 2009-04-22 17:05:02
🙂生物学博士,未婚先孕和草菅人命
🙂关于“七窍流血”的描述, 我有自己的见解 4 layala 字237 2009-04-16 07:35:01
🙂送花,河里应该多一点这样的理性分析 2 林中金蛇 字38 2009-04-16 14:44:14
🙂我不鄙视你,也不想抽你,我只是同情你 3 局部地区有阵雨 字1322 2009-04-16 04:13:08
🙂连依据都没有在这里大言不惭别人有错? 猪头笨笨 字194 2009-04-19 22: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