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聊聊医学伦理 -- 虽远必诛
虽远必诛 2009-03-28 00:01:03
支撑医学伦理的是四根柱子,autonomy,beneficence,non-maleficence 和justice。
这四个理念,(不是理论)是支撑医学实践的基础。但是它们不是具体的行为守则(protocol) http://www.ccthere.com/thread/2091215
先看autonomy,患者的自主性。这个也派生出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就是inform consent,患者做为独立的个体是有权利选择合适,合理的治疗方案的。比如说坚决不输血。
这个理念的是基于人的基本权利--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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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看病,不同于修理汽车。当您修理汽车的时候是不需要告诉汽车本身,轮胎漏气,刹车不好。同时也不需要汽车同意。
人不同,人本身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的,同时人也是有判断力的。可以在足够量的信息基础上,选择自己认为是最合适。注意不是医疗工作者认为最合适。就像说刘帅选择不打麻药。产妇选择不进行,或者进行剖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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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的前提下,autonomy 是可以被剥夺的。比如说精神病患者,强制戒毒。有的时候患者的autonomy 是可以被限制的,比如说给老年痴呆的患者加上restrant。
但是这些都是在autonomy已经通过法律的形式进行转移了。精神病可以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例如大家拿的灰狗事件。戒毒也是公安机关执行。对于老年痴呆的患者通常都是签署了监护权转移的文件,同时restrant需要医生,患者家属双方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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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剥夺或者限制autonomy都是因为安全因素,不让精神病上街砍人,不让吸毒者乱逛,防止老年痴呆患者跌倒,自伤,或者跑到高速公路上漫步,以前Auckland 医院就出过这样的事情。
在分析autonomy=inform+consent之后,希望大家认识到签字的重要性,和知情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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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给患者进行手术交待,尤其是农村患者基本上就是,自己看,不认识字就给他念一遍。那么多的专业术语,我不认为他们能够都明白。但是很少有深入的讲解。
但是当我在作为患者家属进行签字的时候,当我看到九个死亡,一个植物人的时候,真真正正的感觉到笔下面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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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建议大家在签字的时候不懂,---一定要问清楚。 你可以说不的。
同时医务工作者也应当将心比心,尽量的详细,耐心的讲解。这并不是基于形式,而是伦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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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89岁的老太太,NOF术后一定要回家。 医生反复解释,没有用,签字回家。再次骨折,死亡了。
为什么?因为医生询问了,谁可以照顾她----邻居,儿子(500KM)。
是否知道风险?知道,无所谓。http://www.ccthere.com/thread/2091215
但是,医生没有告诉她,35%的80+的老太太NOF后一年死亡。 医生也没有了解到她坚决回家是因为没有人喂她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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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完全可以通过socialworker 就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例二:医院都有一个是否进行CPR的选项,分成三档,1,进行,2,不进行,但是全力抢救,3,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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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一定要解释清楚选项2, 是用处CPR的一切手段。包括呼吸机,器官切开等等。
很多的人不选,就失去的自己的治疗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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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写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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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太好了 燕庐敕 字10 2009-04-17 04:23:37
🙂四柱 第二 20 虽远必诛 字863 2009-04-01 14:06:30
🙂成本和收益之间如何衡量呢 沫水若水 字72 2010-12-14 21:44:43
🙂四柱 第一
🙂看到这类知识太好了. 阿卡细亚 字125 2009-03-29 09:19:20
🙂送花欢迎回来,可为什么发争鸣争议呢? 达雅 字38 2009-03-26 04:33:28
🙂四柱 一 7 虽远必诛 字2299 2009-03-28 00:01:03
🙂虽远回来了! taso 字12 2009-03-26 00: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