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偷换概念:资本论的商品价值说 -- 百年
先戴好钢盔,首先原文COPY如下,方便木有看过资本论的人。
某種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麥,同x量鞋油或y量綢緞或z量金等等交換,總之,按各種極不相同的比例同別的商品交換。因此,小麥有許多種交換價值,而不是只有一種。既然x量鞋油、y量綢緞、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麥的交換價值,那麼,x量鞋油、y量綢緞、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夠互相代替的或同樣大的交換價值。由此可見,第一,同一種商品的各種有效的交換價值表示一個等同的東西。第二,交換價值只能是可以與它相區別的某種內容的表現方式,“表現形式”。
我們再拿兩種商品例如小麥和鐵來說。不管二者的交換比例怎樣,總是可以用一個等式來表示:一定量的小麥等於若干量的鐵,如1夸特小麥=a擔鐵。這個等式說明什麼呢?它說明在兩種不同的物裡面,即在1夸特小麥和a擔鐵裡面,有一種等量的共同的東西。因而這二者都等於第三種東西,後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種物,也不是第二種物。這樣,二者中的每一個只要是交換價值,就必定能化為這第三種東西。
用一個簡單的幾何學例子就可以說明這一點。為了確定和比較各種直線形的面積,就把它們分成三角形,再把三角形化成與它的外形完全不同的表現──底乘高的一半。各種商品的交換價值也同樣要化成一種共同東西,各自代表這種共同東西的多量或少量。
這種共同東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幾何的、物理的、化學的或其他的天然屬性。商品的物體屬性只是就它們使商品有用,從而使商品成為使用價值來說,才加以考慮。另一方面,商品交換關系的明顯特點,正在於抽去商品的使用價值。在商品交換關系中,只要比例適當,一種使用價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種使用價值完全相等。或者象老巴爾本說的:
“只要交換價值相等,一種商品就同另一種商品一樣。交換價值相等的物是沒有任何差別或區別的。”[8]
作為使用價值,商品首先有質的差別;作為交換價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別,因而不包含任何一個使用價值的原子。
如果把商品體的使用價值撇開,商品體就只剩下一個屬性,即勞動產品這個屬性。可是勞動產品在我們手裡也已經起了變化。如果我們把勞動產品的使用價值抽去,那麼也就是把那些使勞動產品成為使用價值的物質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們不再是桌子、房屋、紗或別的什麼有用物。它們的一切可以感覺到的屬性都消失了。它們也不再是木匠勞動、瓦匠勞動、紡紗勞動,或其他某種一定的生產勞動的產品了。隨著勞動產品的有用性質的消失,體現在勞動產品中的各種勞動的有用性質也消失了,因而這些勞動的各種具體形式也消失了。各種勞動不再有什麼差別,全都化為相同的人類勞動,抽象人類勞動。
很明显的问题
1.为什么交换价值不体现(包含)使用价值。普遍来说,任何一个人拿到商品就是为了用。其中隐含的就是交换为了使用这样一个原则。后面举例的A吨小麦交换B吨金这个交换体系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原则上的,试问,若是1吨小麦,不能使用,不能吃不能种,没有一切用途,谁会拿金子去换?拿金子换来了干什么?
马克思前面剥离了使用价值,后面又用现实中的有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交换原则去比较交换价值。但是想一想,规则改变了,粮食不能吃了,交换原则还是原来那个吗?
所以马克思犯了一个偷换概念的错误。既然他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相剥离,那A吨小麦换B吨黄金的基础也不存在了。他不能说因为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可以交换,无使用价值的物品也能交换。一般人很难察觉这个错误,因为常识上小麦确实能和黄金相兑换。但是马克思设立了一个有违常识的前提,推导了一个符合常识的结果。这就是偷换概念。
从逻辑上来说,他首先要证明自己立论的前提:无使用价值的物品能交换。然后才能得到后面的结果。
我认为这很明显,不同东西无法转换,所以无法比较。一个铁原子如何转换成一个铜原子?至少常规手段是不可能的。
后面的"商品體就只剩下一個屬性,即勞動產品這個屬性",这也明显缺乏严密的推断。一个简单的事实是,我再怎么劳动,也劳动不出一个铁原子。劳动是加工,种植等等人类活动,这是OK的。举个简单的例子,采矿探矿是劳动,矿产的产生和人类没有什么关系。不可能一个人在真空中就能劳动出一堆铁矿。
马克思在这里还是偷换概念。前面论述交换价值的时候,他把"能使用的部分"剥离出去,把物理形式的价值留下称为交换价值。但是后面论述劳动产品的时候,他又把物理形式的价值归到使用价值上去,把劳动产生的附加的价值归为交换价值。
所以马克思在这里有意无意的用了偷换概念的手法,把妨碍他学说的部分,统统归为使用价值,然后再把使用价值剥离开,称无法比较。只比较剩下的部分。
所以商品价值学说的缺点不在交换价值上,而在于到底什么是使用价值上。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4
🙂偷换概念:资本论的商品价值说
🙂交换价值的背后是一般人类劳动时间 1 suqier 字449 2009-02-23 23:46:31
🙂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为什么去生产? 2 百臂巨人 字694 2009-02-22 12:48:36
🙂用取符号的方式来简化论述 百年 字193 2009-02-22 0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