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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我是协警 -- 巅峰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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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第四十一章 “万岁”与“狗”(下)

毋庸置疑,公安机关的存在问题确实不少,很多方面是多年来沉积下来的,这也是公安机关为什么每年左一个“整顿”、右一个“教育”,就是想下大力气整改这些问题,虽然经费、警力等问题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根本得不到彻底改正,但总得来说是确实使公安队伍的形象有很大改观。

相较而言,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要高些,尤其是在农村能够得到最广泛的支持。因为公安机关的工作很多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尤其是“防火、防盗、防抢、防诈骗、防事故”,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嘛,群众也明白是维护他们切身的利益,所以非常支持。至于各种案件,因为也影响到群众的安全感,所以侦破工作常常更是能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相对而言,在中产阶级中间,公安机关的形象要次些,大约是他们有以讹传讹的习惯吧。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他们忙于生活,无暇顾及其他,和公安民警面对面接触的实在不多,对于公安民警的事,最多也就是饭后茶余的谈资和笑料而已,好坏之分无伤大雅。

但是,在党政机关干部眼里,公安机关的口碑要差得多,很少有人说公安机关的好。这可能是他们受教育的要多些,能用“客观”的眼光看问题的原因吧。但这“客观”,却有高高在上、闭门造车的嫌疑。就纪程交往的人和了解的情况看,大多数党政机关干部只限于对自己工作的了解,对于连公安机关执法过程的理解几于空白,甚至曲解,至于他们嘴里的公安工作,只是坐在办公室的想象而已,对公安机关的看法,自然也是想当然的。如果你问他有无见证,他只能告诉你听别人说的,或者说大家都那么说。说是“官僚主义”,并不为过。

然而,根据纪程后来的揣测,还有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公安民警触犯了他们。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他们的官本位、特权思想在作祟。

人,大约都是有逆反心理的。而在党政机关呆时间长了,大约都有点架子,“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说的就是这些。如果在领导机关,就更明显了。在许多时候,如果有事要找公安机关,大多数党政机关干部或多或少带点命令口气。而公安民警除非是主要领导干部压下来,实在没办法,一般情况下对任何案件是一视同仁的,只有轻重缓急之分,没有其他的想法。而且,或多或说,也都是有点脾气的,对领导施压的形式、干部说话的口气很是反感不说,有的更是越压越反弹:“你是领导了不起吗,我就偏让老百姓的事优先”。多两件这样的事,这些干部对公安民警肯定没好感。那简直是一定的!

再有原因,那就是面子问题了。中国人是讲关系、讲交情的,这关系、交情许多时候甚至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公安机关是主要执法机关,来走后门、套关系、说情的,自然不少。而什么人最有资格、或者说最有条件做这些事呢。回答是肯定的,那就是党政机关干部了。但在实际工作中,除了些小危害不大的案件外,大部分公安民警在原则问题上是不会或者说不敢退却的,于是他的努力自然白费,这让他们很没面子。三番五次,“公安局的人翻脸像翻书”,几乎是所有人的印象。作为想让公安局的人给面子而得不到的人,党政机关干部自然对公安民警的印象大打折扣。

当然,以上的都是别人的事,苦的累的,别人扛着,自己也没多大感觉。但党政机关干部的日程生活仍免不了和公安机关打交道。最经常的便是交警了,因为他们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要求补证补牌来说吧,这是法律赋予交警的权利,也是国家走向法制化的必由之路。普通群众没奈何,自然按照法律的要求做了,但大部分党政机关却不是,被挡住后,不是出示有关牌证手续,反而经常开口就是“我是什么什么单位的,叫你们头儿来!”一般敢于这么说话的,都是可以在一些问题上纠缠公安机关的,“头儿们”因为经费、待遇等问题,只好唯唯诺诺放行。但问题是交警很多部门呢,到那个地方又被挡住了,只好继续亮身份。一而再、再而三,这些党政机关机关干部自然被闹烦了,自然对公安机关就没好印象。更不用提他们说情放车放不出来的事了,那简直是窝火。

以上揣测,不免片面,但公安机关在党政机关干部中的名声不怎么好,那是不争的事实。

顺便提一句,那句“干的就是那份工作、拿的就是那份工资、有死伤是应该的”, 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是没错的,如果“应该”变为“正常”,那纪程是赞同的。公安工作的性质,民警担负的职责,使得牺牲、负伤很普遍、也是很普通的事件,人民警察誓词有一句“不怕牺牲”,投身警界,对牺牲是有心理准备的。而且,XX公安局曾经一夜之间牺牲四名巡警,同志们对“牺牲”这个字眼却不陌生。

但对公安机关杀伤力最大的,或者说最让公安民警的伤心的,则是负面报道。总得来说,舆论监督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监督和曝光使公安机关看到了自身的错误和不足。可时下的问题是,新闻媒体常常以此耸人听闻的的话语来作为看点和卖点。就像此次报纸刊登的报道,题目先用“精神病人惨死XX看守所”来吸引眼球,而后开篇就是“精神病人伤痕累累惨死XX看守所”, 而后徐某家属的名义,提出C派出所明知徐某精神有问题,为何不留置,从而导致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等等一系列问题,俨然是一副貌似公正、却以怀疑公安机关的角度来评说。

据纪程得到的情况,派出所刚开始没有留置,是因为没有留置的理由,徐某把车还回来了啊,按照治安处罚条例,也就是批评教育了事。后来,对徐某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因为饭店的人把徐某打得很惨,而看守所因为怕出事故,历来不接受有伤的犯罪嫌疑人,分管的赵局长也不同意接受,但张局长命令看守所必须接受。据纪程的判断,张局长肯定也是有犹豫的,因为徐某的精神不对头,但问题是如果不再次经过司法鉴定而根据以前的鉴定将其释放,受害的女孩家人必将上访,那办案民警将背负渎职的罪名,性质要严重的多。因此,张局长才咬牙,让看守所担负风险的。这也是为什么经常派医生经常为其看病的原因,就是怕其出问题。而徐某家属也把握到了公安机关的这块心病,硬是不管,就一个字:“拖”。而根据机关民警的说法,徐某的亲属中有在某省司法厅工作的、有当律师的,可以说,他们对法律、对法律可真够“精通”的。他们怎么就没想想,根据徐某曾经有杀人前科的情况和《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家属或监护人应该担负严加看管和医疗的责任,而他们没有担负,该负什么责任呢。

此事后来处理的结果,是以公安机关赔偿徐某家属高额赔偿金了事,赔偿金由局机关、各系统分摊。引起的波折,用杨副局长的话最具有代表性:“他妈的,一名精神病人、强奸犯罪嫌疑人比咱的命还值钱!你们把我打死吧,赔这么多钱就成!”

而张局长,什么话都没说,只有沉默。也许,理解他的人不多。

后来,纪程专门就《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和一些民警探讨:“如果司法鉴定徐某确实有精神病,而怎么认定当时他能不能控制自己呢?”回答是都不知道。纪程后来想,如果徐某被释放后,其家属不严加看管,或者其被看管期间脱逃后,继续强奸、杀人又将如何?受害人受到的伤害又将怎样?

过多的偏离负面报道,不但使公安民警的牺牲一夜之间化为无有,而且让许多公安民警、协警背上沉重的精神包袱, “成绩越大、问题越多;工作越多、错误越多”,已经成为他们的口头禅。至于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没过几天,纪程见到小叔叔,小叔叔对纪程是痛加喝斥:“你又不是正式民警,出什么风头呀?”

纪程大为不满:“满餐厅就我一个是公安局的人,他们骂公安局的人都是狗,肯定包括我在内嘛。我不出头,还真就成了摇尾乞怜的狗了!”

而伯父要平淡的多:“以后注意些,言辞不要那么激烈,你的认识也并不全面,很容易被人驳倒。再说了,他们骂你们是狗,你们就是狗啊?人民群众的评价还在嘛。另外,当时你还应该再加一句:‘大家都是人民的狗’,这样更有说服力。共产党党委、政府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嘛,这样他们就挑不出毛病了!”他对公安民警是有一定好感的,他的几名学生都在公安局工作,算上纪程,他先后又为公安机关送了四名协警员

诚如伯父所言,也正如前面所写的,现在的纪程认识也依然不全面,但他在一定范围内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形象尽力了。

再后来,纪程看到一篇在警界流传很广的帖子:《让警察流泪的十件事儿》,很是感慨,因为他大部分都经历过。别的不说,不到一年时间,他写了七篇悼词。

“万岁”与“狗”,真是天地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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