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劳动合同法是一个转折 -- 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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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死命令,半个月内吧单位一百多个临时工全赶到公安局里头的人搞的一个劳务公司(这些人原来主要做一些保卫工作)然后再派回原单位工作,闹得很厉害。那几个劳务公司又只肯要年轻人,上了40的都不肯要,这边的临时工又不愿意跑到那边去受气(培训什么的很辛苦而且福利一下子变得非常差).而临时工就算再派驻回头很多工作都必须给正式工来做,我父亲他们加班时间一下子增加了几倍。。。而单位得到什么好处了呢?每个月付给劳务公司的钱是原来临时工工资的两倍。。。。。。
当时这种乱七八糟的情况弄得我很不爽,于是也脑袋一拍,恶法!后来看看当然不是这么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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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争议很大,但毕竟开始重视劳动者的权益了. compan 字122 2008-04-26 19:16:27
🙂确实是个恶法,但是TG也有些无奈 扬州小羊 字246 2008-04-26 19:15:10
🙂保护劳动者的法怎么成恶法了 bqsc 字256 2008-11-20 00:08:48
🙂主要是当然我父亲单位的头头们脑袋一拍
🙂我不明白 阿尔卑斯的火焰 字36 2008-11-19 23:15:02
🙂我觉得台湾香港韩国美国加拿大自己的法更"恶" 警钟长鸣 字70 2008-04-26 20: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