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为西藏独立寻找法理依据的王力雄 -- 新长城
也不是人家没想到,主要是老王根本不懂国际法,所以敢公开的胡说八道瞎扯蛋。老王这个同志嘛,写写黄色小说还行,研究法理他是不行滴
《西藏和平解放协议》(17条)是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统治集团签署的协议,其中第三条协议如下:
“三、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之下,西藏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
达赖1959年在英美特务协助下叛逃到印度,并由英美政府威胁强迫印度接受了他的“流亡政府”,达赖因此公开宣布“17条协议”是“不公平条约”而对自己没有约束力。首先,“17条协议”是服从于当时中国的宪法《共同纲领》的,也就是说,“17条协议”不是国家间条约,而是协议确定中央政府在西藏地区的管辖权力,以及西藏地方政府的行政和“警察”权力的宪法性文件。达赖根据“17条协议”的确有对西藏地区的统治权,但是他没有宣布废除“17条协议”的权力,而只有《共同纲领》授权的机关有此权力。其次,西藏在1955年即开始按照“17条协议”中的内容筹备成立藏族自治区,并在1965年自治区正式成立。达赖宣布“废约”在西藏自治区筹备(人民宪法权利之行使)之后。同时,达赖出逃之后,即失去了代表西藏地方当局的权力,所以他的所谓“悔约”毫无任何法律效力。西藏自1965年成立自治区后,“17条协议”即由于作为协议一方的前西藏地方当局的不再存在而自动废止,取而代之的法律文件是已经普遍适用于其它省份的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这部宪法,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所以说,谁敢动我们的西藏,我们就有权就要谁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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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看法是正确的,文明辩论 新长城 字77 2008-04-18 09:44:58
🙂送花送花 荷子 字18 2008-04-15 17:07:40
🙂打倒藏独卖国汉奸 冒泡泡 字0 2008-04-15 16:25:49
🙂主要是老王同志是个法盲
😄人家老王同志就是无知者才无畏嘛。 燕庐敕 字140 2008-04-22 20:11:48
🙂写得好,花一个! 兜胖胖 字0 2008-04-18 17:20:47
🙂谁敢动我们的西藏,我们就有权就要谁的命。花这句! 搁浅的船 字0 2008-04-18 08:46:06
🙂花,这些卖国贼是要好好复习功课了 新长城 字0 2008-04-15 16: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