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从ATM案及近期其他案看某些人的“人性过剩” -- laska
正常情况下,肯定首先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是通过各种仲裁机构,或者是政府部门的申诉等等,或者是民间机构的调解,等走到法律途径的时候,其他手段肯定是已经失效了,这个时候,还是需要考虑强势弱势之间的实际上的不平等,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让弱势一方有一个对话的能力。
其实,说白了,这样的设计,也是对强势群体的保护,当弱势群体对法律手段绝望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闹革命也许不会,但恶性犯罪、反社会是有的。似乎是葡萄对911的一个评价,全球化的赢家和输家,找到了一种极端对话方式,当一个国家内部分化为赢家和输家的时候,不也是一个结果?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美国的消费者如果因为产品问题,告赢一个大公司,所得到的赔偿是和这家公司所销售此类产品的所有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有关的,所以才有那么多律师帮他去打官司,哪怕有1%的赢面。中国呢,看看王海的遭遇?哪天中国的消费者,中国的劳工阶层,在打赢官司后能拿到上百万或者千万的赔偿,而不是几百块钱加被羞辱被炒鱿鱼被威胁。这样利益集团才能进步,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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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等明天,今天的法律就是偏向利益集团的。 2 冻雨 字636 2007-12-20 21:07:52
🙂-- 系统屏蔽 --。
🙂社会现实中的不平等是客观存在的, 2 老驴 字506 2007-12-20 21:37:27
🙂法律是最后的手段,走到法律途径,说明其他手段已经失效了。
🙂“王海的遭遇”反映的就是法律上的不公平 老驴 字0 2007-12-20 22:12:09
🙂没错,法律应该是公平的 jimo 字66 2007-12-20 20:06:29
😂过犹不及 突突 字0 2007-12-20 18:04:24
🙂不错,中国本来就是人命不值钱的地方 zorin 字24 2007-12-20 16: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