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美国宪法读书笔记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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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的方法取决于法律的形式。
英美法系以案例为主,因为英美法系的主要法律形式是判例法。
大陆法系以概念和体系为主,因为大陆法系主要法律形式是法典。
这种区别的深层原因当然有很多,比如有人提出这与英美国家重经验主义、欧陆国家(尤其是德国)重理性主义有关——总之,这两种方法各有优劣,适合的就是好的。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比如法国行政法中就是有判例法的;美国也有不少法典(code)和行政规范。
至于中国,目前中国自称是“社会主义法系”,但如果撇开意识形态的因素,社会主义法系可以视为大陆法系的一个分支;现在虽然向美国抄了不少东西,但判例法仍然是没有的;所以国内的法律教育仍然以传统的大陆法系方法为主,不过也有某些法学院尝试案例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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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点喧宾夺主了,最好能新开一贴讨论这些问题 涧蓬 字2125 2007-12-19 17:17:52
🙂国内好像有政法学院或政法系,应该有人研究。 唵啊吽 字86 2007-12-16 17:59:51
🙂请教一下:法律研究到底是以案例为主 1 罗博 字48 2007-12-18 20:05:25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一样
🙂最近一期的《南方周末》里面有人会议刚刚去世的许之森 1 罗博 字320 2007-12-18 23:22:50
🙂我个人的感觉 涧蓬 字1881 2007-12-19 16:46:47
🙂(67)伯斯廷公司诉威尔逊 6 唵啊吽 字1562 2007-12-15 18: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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