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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伊朗又一男子因鸡奸被处死 -- Allen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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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恰恰相反,我的提法是Practical的,你的说法才是空中楼阁

我刚刚知道同性恋者追求性爱自由的权利是“保暖思淫欲”,OK,我承认人的基本生存权确实是首先应该保障的。那我反复追问的呢?同性恋者现实的生存危机跟目前越来越小的战争危险,那个是更加迫切的?莫非你的意思是反正只要同性恋者都回到柜中去,他们大可在伊朗当局的歧视政策中活下去?驳来驳去,你对同性恋者的态度到底是什么?除了那个妙想天开的全体流放,你觉得他们现在的处境需要改善吗?如何改善?他们是否需要国际社会的帮助?我们是否应该帮助他们?

人权组织现在尚不能在伊朗的宗教裁判的绞刑架下夺回一条人命,你又凭什么要求它们"保证"美国的行为受控?它们只能保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防止各种人道主义灾难,无论是针对全体伊朗国民的,还是针对少数族群的。

在美国任意妄为甚至可以藐视联合国框架的情景下,伊拉克的灾难无可避免的发生了,它是21世纪以来继911事件之后对人权的又一次严重侵害,是全人类的耻辱,不过无论如何,我不认为人权组织是美国的帮凶,我不认为各人权组织该为美国政府的行为负责。

而且说到伊朗面临的战争威胁,虽然起因是美国想要进一步的控制中东局势,对伊朗产生歹心。但平心而论,内贾德领导下的伊朗现政府对于局势起到的是什么作用?一时在联合国破口大骂,一时又高调宣称要抹平以色列,一时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扣押英军,他是拿自己的国家人民当作筹码进行危险的政治平衡游戏!是的,他的政治嗅觉敏锐,至少到目前为止他都赌对了,背后的玩家继续罩着他,可这个是建设性的态度吗?他对自己国民安全难道不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吗?你大可以继续崇拜这位魅力人物。我跟大多数可以用英文上网交流的伊朗年轻人一样,对他和他的基要主义伊斯兰政府充满反感。

你对伊拉克的人道主义灾难多轻描淡写啊

因为伊拉克问题并不是我讨论的主要对象,因此不愿做过多的涉及。说真的,我觉得很怪,你对同性恋群体的权益看上去更是缺乏关心,跑到这里来大谈伊拉克的人道主义灾难——问题是有人否认吗?我跟你在伊拉克问题上对美国的谴责有原则性区别吗?你到底在纠缠什么呢?在伊拉克稳定之前,是不是人权组织唯一合乎正义的争取议题就是伊拉克的人权了呢?因为美国控制的西方媒体在妖魔化伊朗,因此对于其国内人权问题的关注就必然是为虎做怅?我之前曾经问过,我现在再问一次:怎么才算没有被美国的政治议题利用?我真的不知道你怎样才能满意了,也许只有放弃伊朗同性恋问题才能合乎您的口味。

也请你举例说明有无不侵犯大多数人生存权的制裁。

呃,同学,你忘了90年代西方对我国的制裁了吗?你忘了到现在为止还在持续的对我国的武器禁运了吗?事实上伊朗本身也正在受到西方国家的经济制裁,呃,恕我孤陋寡闻,我确实没听说有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出现,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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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得把我绑到侵犯伊朗全体国民生存权的马车上去吗?在我前面那么多阐述和例证之下,我很难想象你还能理直气壮的栽这个帽子来斥责我,也许这是你能反对我的根本出发点吧。

同性恋的数量,原来你用的是公式推算啊。请问如何区分同性恋和接受同性恋方式的异性恋还有双性恋,问题很复杂哦,涉及到的法律、道德问题连世俗社会也没有定论。你对内贾德的要求真高,请用同样的标准来要求所有国家的领袖,他们的荒唐言论是否说明这个国家是邪恶的呢?

伊朗是否是个值得尊重的国家,请用通用的标准来定义所有的国家,再告诉我,是否有一个标准达不到,这个国家就是不值得尊重的。提前预告一下,你可以发现,没有一个国家是值得尊重的。看来这个尊重不尊重的原来也没什么意思,只是用以歧视别人、抬高自己的方式而已。

为什么要把伊朗和朝鲜放一块说呢?伊朗和美国的共同处可是大于伊朗与朝鲜的,建议你把对比的对象改一改,这样才有可比性啊。你把伊朗看做不正常的,我却用平等的眼光看待它,这是我们的区别之一。

为什么用公式推算我给了自以为合理的原因,你视而不见我表示遗憾。只不过要提醒你的是,抽样统计然后对整体数据作估算,是统计学上承认的方法之一——别说伊朗了,连我国三千万同性恋群体的数据也都是估算的;别说性向统计这么难以统一标准的数字了,连我国的GDP统计也是根据往年数据以及各产业比例等数字估算出来的! 对我的数字表示异议吗?你倒是提出一个更合理的来啊?

我已经强调过了,你尽可以觉得伊朗值得尊重,我也没说它就不值得你尊重,我只是说尊重不是问题的终结

至于我个人的价值取向嘛,显然我不尊重伊朗现政权,不喜欢内贾德并不是出于孤立的原因——退一万步来讲,即使我是出于一个歧视同性恋的孤立的原因而决定自己的好恶.......干你什么事?这是我自由心证的范围。

朝鲜我可是按照你的标准给套出来的,没办法,脑子里第一个出现的就是它,再有的话.....古巴?古巴这个类比您能接受吧,不算侮辱你尊重的伊朗吧。

最后是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一个争论点,您大概忙着替伊朗不值,没看见

[SIZE=3]似乎跟我讨论的不少人都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政策法律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那就天然的获得绝对正义,少数人的生活方式(无论他的行为外部性大小)如果跟大众选择相悖,那他的人权就不受国家保护。您的意思是这样吗?[/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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