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闲话《窃明》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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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的意义就在于交流嘛。
但如果有人试图处置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好像跑到商店里对着客人大叫:“我支持老板……你不满意,就不要来也不要买!” 这种情况下,俺的反应只能是奇怪地看着他,教导他:“年轻人,你不是店老板。这事儿,你管不着!”
忍不住多说两句,窃明变成现在的样子,一群跟着起哄的这党那党是逃不了干系的。有一个词叫作:捧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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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追求快感的话 工大流浪者 字52 2007-12-07 21:54:05
🙂呵呵,俺也比较直,您是哪位?作者?起点老板? 一边凉快着! 花生 字236 2007-12-08 00:28:56
🙂既然你可以说,别人为什么不能说呢 工大流浪者 字0 2007-12-08 03:15:42
🙂俺的观点既然发到网上,当然可以评说。俺也很欢迎排砖和斧正
🙂算我不对 2 工大流浪者 字0 2007-12-08 07:26:03
🙂rp爆发,送花得宝,呵呵。 季侯 字96 2007-12-07 19:25:12
🙂《窃明》很好,观点鲜明,史料详实 25 山而王 字1449 2007-12-07 07:51:33
🙂让一个写小说夹带私货的来主持盖棺定论?只是每个人满足自己的观点 物格修齐 字26 2008-01-17 14: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