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闲话《窃明》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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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要为追求快感的话
一篇公开发表的小说,并且是营利性的,当然是可以评论的对象。我代表我自己说出我的观点。
在下眼拙,您,又是哪一位?凭什么这样说话?您代表了谁?证明文件在哪里?
代表不了拥有这篇小说所有权的方面的话,您还是歇息着吧
年轻人,不要那么懵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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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我有点明白你的意思了。 迷途de羔羊 字457 2007-12-09 18:34:17
🙂因为yy写起来省事,读起来也省事 jethunt 字48 2007-12-08 09:01:48
🙂要为追求快感的话 工大流浪者 字52 2007-12-07 21:54:05
🙂呵呵,俺也比较直,您是哪位?作者?起点老板? 一边凉快着!
🙂既然你可以说,别人为什么不能说呢 工大流浪者 字0 2007-12-08 03:15:42
🙂俺的观点既然发到网上,当然可以评说。俺也很欢迎排砖和斧正 4 花生 字331 2007-12-08 04:01:26
🙂算我不对 2 工大流浪者 字0 2007-12-08 07:26:03
🙂rp爆发,送花得宝,呵呵。 季侯 字96 2007-12-07 19: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