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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李敖回忆录――序 -- 自向荒郊寂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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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13 隐居(1976―1979 四十一到四十四岁)

13 隐居(1976―1979 四十一到四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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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后一次军法审判的时候,我虽一言不发,但却留了一张书面的意见,可以显示

我采取“缄默权”的根源,全文如下:

审判长先生:

我只要花一分钟就可以把话说完,我的话共分五点:

第一点:关于本案内容部分――我没有话可说,我用法律里面的缄默权。我想我也

不必说明我为什么不说话,一千九百四十六年以前,耶稣在被审判的时候,也不说话。

第二点:关于判决的部分――过去我不上诉,以后也不上诉。虽然我是无辜的,虽

然我没有罪,我仍愿引用印度独立的伟大领袖甘地在法庭上的两句话:“我不愿浪费法

庭的时间,我承认有罪。”

第三点:关于我的态度部分――我现在声明,我自被捕后,因被刑求而来的一切我

写和我签字的东西,全部无效。也许我信心不够,无法抵抗现代科学方法的刑求,但我

知道五百四十四年以前,最有信心的圣女贞德在被捕以后,也犯过跟我同样的无可奈何

的错误。

第四点:关于所谓爆炸案部分――虽然跟我无关,但我愿为李政一、刘辰旦、吴忠

信、郭荣文、詹重雄五个小朋友做他们“人品的证人”,这就是说,我相信他们不是做

这种事的人,他们的诬服,是被刑求的结果。我请求审判长先生给他们做无罪的判决

(附带声明一声、,在进这军法处大门以前,我跟他们并不认识,所以我的请求,可以

说是客观的,值得审判长先生参考的)。

第五点:关于我个人的刑期部分――我不要求做减刑的判决,也不对加重不满。美

国民间领袖尤金?戴布兹(就是坐在牢里还有一百万人投票选他做总统的尤金?戴布兹)

1918年在法庭上的三段话就是我的话:

         “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流;

         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俦;

         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

只要我在这岛上,不论我在牢里也好,在牢外也罢;不论我是“名不副实”的“大

作家”也好,或是“名实相副”的“大坐牢家”也罢,我都不会有自由的感觉。因此关

于我个人这部分,我不请求减轻。

                         李敖 9月15日

从这一书面陈述中,可以看出我四年多坐牢下来,心灵上所显示的平静与苍茫,这

一平静与苍茫,使我对刑期多少或出不出狱并不沾滞,但对我放眼的方向,却别有洞天。

1975年9月22日判决确定后,我写了一封秘密的信给吴俊才老师,吴俊才在台大教我

“近代印度史”,那时是国民党“文工会”主任,是当权派,我信中说:

俊才老师:

以十八年师生之谊,请老师先听我一句――“李敖实非台独分子!”

我十四岁到台湾,现已四十,但我至今不会说台湾话。不会听台湾话。我二十七岁

“暴得大名”,贵党报纸骂我是“反派小生。”台湾人有政治野心者想“统战”我这外

省人,不足为奇。但我对政治乏味,因此,我拒绝了高玉树。

台独分子拿我做对象,我想至少有三派――(一)“台湾青年”派(他们不断拿我

在他们机关刊物上做主题);(二)散发传单派(散发“欢迎李敖参加我们的行列”等

传单);(三)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一)(二)两派我根本不认识。第(三)

派认识都在他们变成叛乱犯之前。他们出狱后,跟我有来往,我不相信他们会再做书呆

子式的政治活动,所以不以为意,不避瓜李之嫌,现在证明了我比他们还书呆。

我在谢、魏被捕后三周被捕,他们把我说成“五分之一”(谢说“五委员”之一,

魏说“两个半”之半),说我同意加入组织,我完全莫名其妙。这时候正是火车站出现

“欢迎李敖参加我们的行列”等传单的时候……当然构成了办案联合小组(各单位组成)

对我的合理怀疑,由于我多年做“反派小生”的纪录太坏,使我无法取信于人。……大

概十几天后,我感到不遥为配合这“五分之一”的说法,恐怕不得了结。我出于无奈,

编了一套说辞,我说我们开过加入的玩笑。我当时想,这一说辞,既可遥为配合加入的

意思,又可因开玩笑而大事化小,既无法在“有无上”澄清,只好在“轻重上”取信于

一时。

半年以后,调查局的刘科长来看我说:“好消息告诉你,查清楚了,我们知道冤枉

你了。”后来我听说台独分子终于承认对我诬攀。一年后开庭,台独分子当庭承认对我

诬攀,“被迫咬李敖”云云。其实这时候,台独分子的宣传目的已达,他们终于号召成

功他们有了一个金字招牌的外省同志,并且让贵党背害贤之名。

我自己坐牢,我没话说;但陪台独分子坐牢多年而不能自明,我为之茫然。

接着我提到:

在“国家”利益的大前提上,我和贵党任何“爱国者”并无二致,虽然我被目为敌

人。

我被目为敌人。我的书被禁了,杂志被停刊了,店面被封门了,牛肉面都卖不成

了。……我沦为荒货小贩,靠老面子推销古书和旧货(即《纽约时报》说我的在卖旧电

器)。当李翰祥太太看我满身大汗同小工一起抬冰箱朝她厨房搬,问我:“一代大作家

为何沦落至此?”我只有苦笑。

最后十四个月软禁到来,使我朋友吓光,生意垮尽。我没想到我放弃笔杆已六年,

可是仍不见容于人。

我又冲动了,我认为贵党不许我做拿笔杆的人,又不许我做不拿笔杆的人。我开始

报复。这些报复都开始在沉默六年以后,都开始在软禁发生以后。……我依稀看到悲剧

的后果,我看到两败俱伤。

我又写道:

从软禁起算,我失掉身体的自由已近六年。六年前是书被禁了,杂志被停刊了,店

面被封门了……六年来,是荒货小贩做不成了,朋友吓跑了,女人嫁人了,房子抵押了,

亲人变了,甚至弟弟也因债坐牢了。一切已凋零褪色,面目全非。内在的自己已由绚烂

趋于平淡,外在的关系已由平淡归于虚无,六年烟云,可使内外有如此奇变,我仿佛觉

得我不是重生一回,而是死了九次。

自1949年到台湾,我在穷苦中长大,从写蜡板到送报,到饿着早饭省钱买书,逐渐

建立我的一点尚不寻常的“成绩”,我做过钱穆写信称许的中学生,老师赏识的大学生,

胡适限时信送钱赎当的研究生。我最后在极短的时间里纯用文字的力量平步青云,所向

披靡,使想用笔杆压伏我的人为之失色,转而以笔杆以外的方法染我身上的颜色。“才

如江海命如丝”,我从大作家降为大坐牢家,一切都似前定。孤灯黯淡,子夜独思,李

鸿章说这岛是“伤心之地”,对我更有多重的感伤。

我自动申请斗室独居,终年做宗教式的闭关隐遁。细读老师的新作《甘地与现代印

度》。在灵修方面,得益尤多。日远的哲人星期一静默,我已多年每天都是星期一。静

默使我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上达广漠之野,无何有之乡。初判十年,我不上诉,我认为,

我该在“伤心之地”坐牢,我愿用长年坐牢,偿付我做的和我没做的。我认为一切都已

太迟。这次更审,在法庭上我一片缄默!我只向法官引了一句老师书中的话――“我不

愿浪费法庭时间,我承认有罪。”

老师收到我这封信的时候,我所余刑期已不到一年。写这封信的时机,已经到来。

我愿向老师表白如下:

《文星》被停刊在1965年,今年已1975年,我支付了十年的青春与困境――每况愈

下的困境――偿还我早年的短期的同室操戈,如今已将两清。二十六年前;我跟贵党同

来这“伤心之地”,同样的“爱国”、同样的胼手胝足,虽然不是同志,但也不该是敌

人。天下没有不解的怨仇,何况我们同一血液,一切宜解不宜结。在这即将两清的尾声

中,我愿透过老师,站在“国家”利益的观点,权衡我在这岛上的去留。我们的敌国,

经过权衡已算出放逐作家比留下好,宽大本身就是雄辩,抵消出境后作家的“马后炮”

而有余,在这一公算下,大作家索尔仁尼琴也好,小作家马克西莫夫也罢,都被放逐。

我在此只就作家去留利害立论,当然是借喻,不是拿苏联来比喻。因为我们不是放逐,

而是欢送,是双方在和谐气氛下协议出我的好处,就是台湾的好处。我在这岛上对台湾

是多余,对我是浪费。……

在以低姿态建言,提议出狱后放我去外国,我并告诉吴俊才老师,在我这政治案本

案以外,还有一件“明明是政治案本案引出的案中案”,在“司法法庭”,以所谓诈欺

罪判我半年,“我不能坐这种被诬的不名誉的牢,我请求老师代我政治解决。”全文最

神来之笔是我向吴俊才老师提出的奇想,我说我去外国,可以协助彭明敏问题的解决,

“我认为他回来非不可能。”这当然是我的一个饵,诱他们放我出去,我再徐图后计,

跟国民党算总账。君子报仇,“出国”不晚。果然这封秘密的信奏了效,1976年7月23

日,我正在“仁爱庄”被洗脑,所方忽然通知我,说保安处派车来,接我去台北一趟。

上车后直驶基隆路警备总部招待所客厅,未几吴俊才老师出现,他说他收到我的信很感

动,为“国家”为学生他都愿出面处理。问我有什么困难,都可跟他说。我说我入狱后,

我弟弟吃了我的钱,把我在他名下(我不把财产放我名下,是怕被“政府”没收)的水

晶大厦房子给押在华侨银行,又不缴利息,以致房子落在银行之手,盼能代为解决。后

来吴俊才老师再和我见一次面,他说水晶大厦房子部分,他帮忙解决;去外国部分,等

我出狱后再说;案中案的司法冤狱部分,查明确是冤狱,乃透过协调,以“不执行”解

决。吴俊才老师相对要求我任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以表示大家不再敌

对,并且解决我的生活问题,我以叛乱案的褫夺公权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证明所

谓国民党法治,不过乃尔!乃同意。

我是1976年11月19日服刑五年八个月期满,无保出狱的。出狱后第十一天(12月1

日),就有了生平第一个正式职业。那天“国关中心”主任蔡维屏约我见面,说目前研

究大楼的研究室已满,把我安排到总务大楼,用总务主任办公厅对面的房间做研究室,

我心知他们要“隔离”我,我笑而受之。“国关中心”图书馆“敌情资料”甚多,我去

借书,我一到,安全室江主任就到,并向女职员们调查我所借何书,我心里有数,一本

书也不借。我去“国关中心”,根本的心态就是应付吴俊才老师的。到了第二年,吴俊

才老师去萨尔瓦多做“大使”去了,我趁机坚辞“国关中心”职务,主任蔡维屏不肯放

人。我感觉是:“那次短暂的‘副研究员’,就好像一个人上街买菜,突然被抓去当兵,

他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一样。”最后,“在中心我待了十三个月,但

是全部上班的时间,不到十三个小时。不但拒绝研究,也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

绝签到、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我决心走人。1978年,我甚至有存证信给

蔡维屏:

一、本人已早于1月22日以挂号信辞职,同时退回薪水,附还证件,并请寄下离职

证明。

二、不料等了四个多月,一直没收到离职证明,反到收到“国研”政人○二○九号

和○四○○号来件,视同本人仍在任职,显与事实不符。

三、并随信退回来件,并请将离职证明寄下。

只是蔡维屏做不了主,坚不准辞。后来吴俊才老师自萨尔瓦多返台,亲到我家,同

意我辞职,但邀我去《中央日报》任主笔,再准备接任总主笔,我笑着说:“我不会给

国民党做打手的,谢谢老师啦!”1978年8月20日,我终于收到蔡维屏签发的“国际关

系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离职证明书”,“离职原因”栏填的是“辞职”,“离职日期”栏

填的是“1978年3月1日”,但证明书签发日期却是“1978年8月18日”,可见这一辞职,

是经过好几个月的折腾才成功的。合理的推测是:官方想以“粥马温”之职羁縻我,并

显示双方关系没恶化,但是这种“优遇”,对李敖是无效的,李敖还是干方百计地跑了。

离开“国关中心”显示了我的两点风格:第一,我不爱钱,薪水是副教授待遇,纯领干

薪,每年也不少钱,如老老实实,可领二十多年,为数可观;第二,我爱惜羽毛和自由,

主动求去,不像陈鼓应他们贪领薪水,最后因竞选被扫地出门了。

我要离开“国关中心”,基本上是一心想过我狱中那种平静与苍茫的生活,息交绝

游,谢绝人事。我的经济基础是我坐牢前留下的两户房子,但坐牢时,都被我弟弟趁火

打劫,伙同溺爱他的母亲,私下予以抵押,抵押了又不缴利息,以致鱼烂河决,难以收

拾。最后吴俊才老师请保安处出面,保安处转由林家祺(他是非常练达的干才,最有化

敌为友的本领,后来我隐居时,一连五个半月不下楼,还是他有办法把我请出家门的)

个人出面见证,“逼迫”华侨银行以二百三十万买下水晶大厦房子。我还给该行一百万

欠债后,所余又还了另一户房子的三十多万欠债,最后手上不过百万元,靠着这点钱,

我计划东山再起。这时旧年将届,我正开门整修房子,萧孟能突然而至,抱怨说前几天

在百货公司碰到我,我竟不同他说话,暗示有人跟踪,如今他决定还是来看看我,跟我

恢复邦交,并说他年关需款,盼我把一百多万借他几天,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不料旧

年过后,他告诉我他身陷出售水晶大厦困境之中,欠我的钱无法还,除非我下海帮他解

决。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于是我日日坐镇水晶大厦,帮他从官方到私人、从私人到他

小姨子,个个文书往返或个别交涉,费了好几个月,费尽力气,兼做土木包工,才算大

体解决。萧孟能依诺送了一百万给我,我连同旧存,买下敦化南路金兰大厦十二楼的房

子。搬进去以后,我的生活基调还是息交绝游式的,但有一笔财路,大大改进了我的经

济能力,那就是辜振甫收购我的一批股票钱。原来这批股票,是辜振甫成立“中国合成

橡胶公司”时送给萧同兹的,当时是二十五万元。萧同兹死后,由萧孟能继承,因五年

不涨,持之乏味,就转卖给我,因此我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先是我在1976年6月,在

“仁爱庄”时看报得知有所谓“中国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卡发行,只要存五万元即可自

然取得,不必靠人介绍,我感于政治犯出狱后处境困难,有信用卡在手,方便许多,如

今既可在不求人条件下持有此卡,乃在1976年6月10日汇去五万元,依法成为该公司五

万元小股东。没想到我买下萧孟能的“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股票后,被我发现在“中国

合成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中,信托投资公司所占股数竟超出总股数百分之五十

后又多超出一三一、四一五股(即过占总股数百分之五十四)!完全违反“财政部”不

得超过百分之四十的规定。规定目的本在防止“‘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资金购买其他公

司大部分股权,并从事经营,无异并吞其他企业”,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显然违法,

结果形成我参加的两个公司相互之间有大吃小、左手吃右手的怪现象,因而发生复杂严

重的冲突。

 ┌──────────┬───────┬─────────┐

 │ 冲 突 公 司  │造成冲突之祸首│造成冲突之被害人 │

 ├──────────┼───────┼─────────┤

 │“中国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辜振甫 │信托资金委托人李敖│

 ├──────────┼───────┼─────────┤

 │“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董事长辜振甫 │   股东李敖   │

 └──────────┴───────┴─────────┘

我乃在1979年3月26日起,以股东身分三次发函“中国合成橡胶公司”质问,并在4

月3日派我弟弟李放参加股东会议,三天后我有信如下:

本公司1979年股东常会,于4月3日召开,本人在保留诉讼权利下,委托舍弟李放代

理出席。经李放于会后一小时内,整理开会重点,特写奉如下,做为备忘录。

一、开会通知常会“上午十时三十分”召开,同时有辜振甫先生“中午十二时,分

敬备菲酌”的请帖,证明一年不见,同聚一堂,会程只安排一个半小时时间。在开会以

前,一年之中,公司对股东没有寄出任何一片有助了解的资料,礼貌广本已欠缺。开会

时又只安排一个半小时,实在太目中无人。如果一切虚应故事,一个半小时已多;但要

认真讨论,那就绝对不够。这次常会,因为本人前后三封信,总算象征性地讨论了一下,

已经拖到十二点半,无法结束。经李放提出,一切改为书面详复,这样不但准确,并且

可使没出席的股东有所了解。承辜振甫先生满口答应,于是散会。整个过程,是两个小

时。

二、会一开始,负责人就提到刚才十点钟收到李股东的限时挂号信,对通知开会日

期异议,于是一位“王律师”出现了。他说据经济部的命令,发信日要算一天。李放说

李股东根据的是法律,依法命令抵触法律者无效。但公司负责人坚持要开会,李放说此

事只好等复李股东信后,依法解决。

三、会一开始,辜振甫先生请人把本人第一封和第三封信宣读一遍,本人很感谢辜

振甫先生的大度与风度,他的风度一直很好。

四、公司负责人并没针对本人的信切实答复,只是挑着答,时间不够也是原因之一,

他们表示了下面几点:

(一)香山土地申请的耽误,是建设厅的错误(但没能解释为何不依法告建设厅,

要求政府赔偿)。

(二)林园买地是看着地图买的,没实地去看。

(三)经营方面承认错误太多、太慢。

(四)因为求功过急,难免有错误。

(五)在林园的工厂,是林园第一家,问题特多。

(六)在台湾独家生产资格,乃是负责人辛苦取得,此中创业甘苦,李股东有所未

知。

(七)他们为公司节省了不少钱。

(八)中油公司的塔底油不适用,他们没能预先注意;表示中油公司对自己产品亦

不十分明了,不给样品,他们以为可以合用。

(九)“中国信托”入股大吃小,是“中国信托公司”的问题(此事由辜振甫先生

特别表示经财政部特准,手放请出示特准文件,辜振甫先生同意,当卷宗拿到辜振甫先

生面前时候,有人对辜振甫先生耳语,于是拒绝出示)。但辜振甫先生保证后年投资报

酬率为35.88%。后年起,至少可年赚八千万。公司一赚钱,台湾信托就撤退。

(十)邮局证明,提不出来。

五、负责人都有承认能力不够以致造成经营不当的表示,但给人印象是甲朝乙身上

推,乙朝甲身上推,然后甲乙又一齐朝外面人头上推,再小心翼翼地朝辜振甫先生脚下

推。辜振甫先生也承认能力不够,自认外行,但他也未尝不推――推给他同父异母弟弟

已离开本公司的辜伟甫先生。他说1977年前都是辜伟甫先生实际主持的,他本人1977年

3月15日才开始管事。他当选董事长,人正在外国。这就是告诉我们,他是“黄袍加身”

才干了六年至今的。

六、辜振甫先生在表示惭愧以后,宣布他不要干董事长了,他私人名下和台湾信托

他代表名下的表决权,他也全部放弃。他的勇于负责的态度,很令人佩服。但是这一形

式上光明磊落的表示,立刻引起了他左右支持者和劝进者的顿失所依之感,纷纷大叫这

怎么可以!这样不行!都连任!一切都维持原状!……于是叫嚣鼓掌,没经过任何合法

表决程序,就说一切都通过了。李放回来告诉本人说:“他好像参加了一次西装笔挺的

暴民大会。”

这封信发后六天(4月12日),我又有长信给“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指出:

贵公司负责人所为,实已在“刑法”第十五章伪造文书罪至第三十一章侵占罪至第

三十二章诈欺背信罪之间。贵公司衮衮诸公,无一非此岛上“有头有脸”之财阀阶级,

今竟利令智昏如此,通谋由辜振甫先生一马当先,以特权总归户姿态,上通当道,下凌

百姓,目无有条之法,手握非分之财。如此横行,本人绝不干休。先致此信,请答复。

谢罪并赔偿。如不获合理解决,本人将续循舆论与法律途径处理,特此正告。

辜振甫收到信后,自知势态严重。他挽小姨子华严出面,前来谈判。于是,华严带

了她的许多新作,到我家来,十多年不见,相见甚欢。华严是风华绝代的女人,我非常

喜欢她。首先谈到严侨的去世,华严和我都不胜伤感。然后“政经分离”,谈起辜振甫。

华严说:“辜先生自感对李先生很抱歉,我姊姊辜太太本来也想一起来拜访李先生,我

说我跟李敖最熟,还是我自己来好了。这次纠纷,的确公司方面不对,现在愿意以一倍

的价钱,由我出面,买回股票,我是你‘师姑’,请给我面子。”我说:“我老师被捕

时候,严师母带了三个小孩到台北投靠亲戚,可是到处吃闭门羹,谁给了她面子?其中

辜振甫最可恶,我今天要跟他算二三十年的旧账,绝不轻饶他。”经华严好说歹说,最

后以八倍价钱,买回股票。作为“答复、谢罪并赔偿”,才算出了我累积二三十年的一

口恶气。

后来华严再来我家,完成了退股手续。我在11月19日,请来了已经十多年不见的严

师母,当面送了十万元即期支票给她。我告诉严师母:“这个钱你可以拿,这就是三十

年前对你闭门不见那人的钱,今天我总算给你出这口恶气。”严师母哭了,她收下了钱、

收下了温情与旧情,也收下了人间绝无仅有的李敖式的正义。后来她特别亲手做了西点

请我,表达她对我的感谢。

从严师母的口中和严方、严正的口中,我得知了严侨死前的一些情况。严侨死前六

年,他已经遁入皈依宗教的境界,他绝口不谈人间的许多事。他皈依的是密宗,家里佛

像、法器一大堆,整天耽迷在这里。他的师父是一位屈老师,叫屈映光。我听了一笑。

严师母们问我笑什么,我说你们不知道屈映光是谁,我可知道他是谁。他是民国初年的

大军阀啊、是放下屠刀的大军阀啊!他们听了,顿时一惊。屈映光垂老学佛后,变成了

有道之士,严侨很信服他,为了怕他老眼昏花,看不清文字,特别写斗大的粗笔字,向

屈映光上书不绝。我参观了严侨的遗物,看到了这些佛像、法器和这些走火入魔的上书

等文件,心里为之浩叹不已。严侨说他“不断寻觅二十余载”始得成解脱,其实他错了,

他其实没有真解脱,因为他“寻觅二十余载”,最后取代自己的,只不过是更旧的玄学

而已。恰像那外国许多远离共产党信仰的理想主义者一样,他们最后皈依的不是独立自

主,而是圣母与上帝。――他们永远不是自己的主宰,风霜与苦难打倒了他们,他们不

能不抱佛脚!

可怜的是,严侨最后的佛脚,也是假的。严侨的父亲严琥,在1962年9月22日死在

大陆。他在死前十五年(1947年9月2日),写信给严侨的弟弟严僖,就说道:

真实的佛教,颇有高明之处。……不过中国的佛徒,十有八九皆十分庸暗,因“广

大”之名而引了许多邪神野鬼,此最为可惜。金刚经云:佛无有定法可说,无定法者无

偶像之成见也。又曰:“无所住而生其心”,无所住,则不为一切法所拘囚,自然日进

不已矣。然而无成见、无所住,非无头无脑、无主意之谓,佛之头脑在何处?在智慧,

故曰金刚般若波罗密,言智慧如金刚,能摧坏一切愚暗烦恼,令人到彼岸也。故为佛徒

而不求智慧,只讲礼拜、烧香、祷告是佛教之大罪人,非佛徒也。虽信得性命不顾,亦

非佛徒也。只是邪教而已。

佛教不拜偶像,金刚经说:“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

来。”你做佛教徒,为何行邪道。可惜了!

可怜的严侨,他在生命的晚年皈依佛门,竟也皈依错了。他千辛万苦去做佛教徒,

可惜却误信了邪教!当然,严侨绝不以为他走错了路,相反的,他认为他在子夜里、在

孤单里,已经成功地摸索到了彼岸。智慧如金刚,多年的折磨,使严侨的金刚已坏,可

惜他已老惫、已懵然无知。在五十五岁那年(1974年7月31日),他终因心肺衰竭死去。

回想他生的那年,他的祖父严复曾兴奋地写诗期许这个长孙,告诉他:

  神州须健者,

  勿止大吾门。

又告诉他:

  震旦方沉陆

  何年得解悬?

  太平如有象,

  莫忘告重泉。

但是,五十五年过去了,在严侨的灵堂上,赫然有他太太叔祖林柏寿的横挽――

“怆怀宅相”!可怜的严侨,他以不止光大吾门而生,竟以怆怀宅相而死。《北齐书》

李浑传记邢晏赞扬李绘,说:“若彼云雾,如见珠玉。宅相之奇,良在此甥。”严侨、

严侨,他被资本家这样一挽,真要死不瞑目了!

看了严侨的一生,我始终以他未能生归故国、一展抱负为憾。严侨饱更忧患,晚年

油尽灯枯,看破红尘,以至神明灰灭,守邪教以终老。在国共斗争中,一位这样的不世

之才,就这样的被牺牲了!

我总觉得严氏一门,正是中国现代史上最好的家传资料。第一代严复,身逢帝制不

绝,志在引进新潮,赍志以没了;第二代严琥,身逢新旧交替,志在富国强兵,家破人

亡了;第三代严侨,身逢国共斗争,志在建国大业,自己报废了;第四代严正,身逢国

民党在台湾通吃,志在经济挂帅,埋头做白领阶级了。严氏家传的横剖,岂不正是中国

现代史的缩影?严侨生不逢时、死不逢地,音容醉貌,长在我心,他一生与中国现代史

的横剖关系,绝非他一己之私,因此我在五十之年(1985年4月17日),写下《我最难

忘的一位老师》纪念他。这篇文章三年后由大陆帅华英烈》杂志转载,我最后说:

既伤逝者,行自念也。严老师英灵不泯,必将在太平有象之日,魂归故国,以为重

泉之告。上一代的爱国者永生,他们虽为消灭反动政权而牺牲了自己,但是,震旦不再

沉陆,中国毕竟站起来了。

辜振甫的二百万台币对我有了大改变,除送了二十分之一给严师母,又以二十分之

一给了我弟弟外,我以余款买了东丰街一家小店面,后来赶上房地产大涨,使我有了翻

一番的本钱,再加上“文字之业”的收入,使我从此立于经济上不败之地。――人间

“致富”,可以阴错阳差,时来运转到这一复杂又交错的程度,想来不胜离奇。

我刚出狱那年,还买不起六十二坪的敦化南路金兰大厦,我看中旁边新盖的三十七

坪的金记环球大厦,跑去签约,认识了李明瑾,她那时大学刚毕业,明亮可爱、身材又

好,令我心动,可惜当时有很好的男朋友。四年半后,在忠孝东路碰到她,相约在一家

西餐厅“叙旧”,我第二天写信给她:

昨晚在烛光下,听你四次说到你很快乐,我却不觉得,我觉得你是一个虚度青春的

老是想考一百分的问题儿童。你不停止这种“灯之歌”式的人生观,你的下场,一定很

悲惨,悲惨得怎么把痣点掉都没用!不过不论怎么悲惨,你将永远冷艳动人,正如你昨

晚一样。

后来李明瑾主持电视节目,从俗以去,我一直为她可惜。金记环球大厦因为在车位

上处理失当,我去信抗议,他们央求我的旧识黎昌意出面解决,最后以二十万买了我收

藏的一点字画,双方解约了事。后来建筑界在车位上特别明订权利归属,市井盛传此乃

“李敖条款”云。

由于对小蕾的美好回忆,使我对铭传女生特有好感。出狱后我在铭传附近看她们下

课,忽然一个女学生迎面而来,可爱、亮丽、清秀中有一股冷艳,令人一见动情并且一

生难忘。她叫贺台英,我每月送一本我写的书给她,可是她一直拒绝我。直到我与胡茵

梦离婚后,她才同我在圆山饭店有一次烛光约会,我们又在酒吧间谈天。那是她和我第

一次相聚也是最后一次。后来她也去外国了。

此一女的“育新”是我出狱后跟我有一次郊游的小女生,她清纯美丽,我一吻而别。

后来她也去外国了。

在帮助萧孟能解决水晶大厦纠纷时,我认识了他女婿周其新的女秘书――刘会云。

会云娇小可爱,台大外文系毕业,是我一生中最得力的无怨无悔的女朋友,我们一直同

居,直到胡茵梦出现。与胡茵梦离婚后,1984年12月5日,我有信给会云,有几段最能

道出我的心境:

二十日机场见你含泪而去,在归途上,我想的却是《北非谍影》。……《北非谍影》

毕竟是电影,所以最后出现了奇迹。至于台北,是一个没有奇迹的地方,所以so for

so“bad”――我仍跟“德国人”在一起。“德国人”当天下午就到市面查扣“千秋”

三十八,这期显然拆穿了“德国人”建党九十年的谎话,而被他们痛恨。这几天他们整

天庆祝建党九十年,报纸、电视上一片马屁,我真觉得我是这一片马屁中唯一一个真人,

我敢于并能够独立苍茫独自一人挺身与“德国人”斗,我在这里,也准备凶多吉少,死

在这里。宋朝梅尧臣写《东溪》诗,说:“情虽不厌住不得,薄暮归来车马疲。”我在

这里,却“情虽已厌住下去,薄暮下笔不知疲”。我在这里,至少表示了三点意义:

第一,我树了一个大丈夫、男子汉的伟大榜样。

第二,我拆穿了国民党,并使国民党在言论上对我全无还手之力。

第三,我为人类与台湾前途,提供睿智的导向。我完全不知道我能这样做多少、做

多久,但我随时准备被暗杀、被下狱,丝毫不以为异,“视死如归,临凶若吉”(虽然

凶多吉少,但是临凶若吉,吉也不少),此心之光明、达观、从容,可谓“汉唐以来所

未有”。唯一“若有憾焉”的倒是自己的努力,最后“没世而名不称焉”,我9月6日对

罗小如说:

在这种局面下,我们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因国民党在世上无立足之地而连累得也无

立足之地,――台湾变小了,你也跟着变小了。我们牢也没少坐、刑也没少受、罪也没

少遭,可是声名成绩却不如苏联的人权斗士,也不如韩国的,也不如菲律宾的,这都是

因为同国民党“与子偕小”的缘故。但是,“与子偕小”还是走运的呢,搞不好还要

“与子偕亡”呢!古代的爱难者,他们虽然“流泪撒种”,但是可以“欢呼收割”;现

代的受难者,最大的痛苦是撒种固须流泪,收割也须流泪,因为你所得的往往是镜花水

月。虽然如此,志士仁人却绝不怀忧丧志,仍旧以朝行道夕可死的精神,走一步算一步、

打一局算一局。十七年前,我翻译劳伦斯的文字,我真的喜欢这一段;

苦难当前,我们正置身废墟之中。在废墟中,我们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

望。这当然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但已没有更好的路通向未来了。我们要迂回前进,要爬

过层层障碍,不管天翻也好,地覆也罢,我们还是要活。

在国民党的“废墟”中,我年复一年,不断地要盖“小建筑”、寄“小希望”,造

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坐牢必于是、出狱必于是,我已学会收割时绝不流泪,因为我

未尝不知道镜花水月总成空,但空又何妨,我们是男子汉啊!

虽然这里与我的关系,到头来不过如此,但我在万里长空、且做[希腊]左巴舞的时

候,总也想到人间毕竟该有“行者”与“死者”的布局,羊角哀与左伯桃、公孙作自与

程婴……以至《北非谍影》中的乱世男女,无一不是“古仁人之心”所该留意的。“古

仁人之心”的特色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并不忘了带给别人“物喜”、成全别

人的安全和快乐。我小时候看隋唐故事,看到隋唐好汉一身力托城门门洞的千斤闸,让

人逃出,自己却被压死,我至今难忘。人间毕竟该有它的“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复杂意

义,不但有这种复杂意义,并且在表达这种意义时,所用方式是“我自横刀向天笑”式

的,是一种既勇者又达者的从容(甚至不妨伴同一点喜剧性的玩笑)。到了这一段数,

才是人生的‘极高明’的境界。

这是我一生中最能表白心迹与处境的信,我写给了会云。会云跟我度过我一生中最

长的隐居时期,知我最深、护我最力,有一段时间我一连五个半月不下楼,都是会云照

顾我,她真是了不起的女人。

从我出狱到隐居,已近两年半了,“蛰龙三冬卧,老鹤万里心”。“三冬”将尽,

“万里”方来,在这成熟的复出时刻,一个最有眼光的出版家三顾大楼找到了我,他就

是远景出版社的沈登恩。沈登恩判断:李敖基本上是一位伟大的文人,虽然历经“告别

文坛”、坐牢、隐居等过程,但总有一天会回来,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远景一定要占

住先机。因此他一再向我试探,一顾两顾我都不顾,直到他三顾前来,我才决定见他。

见他之日我拿出他中学时写给我的仰慕信给他看,他大为震撼:“李先生的记忆与细密

竟如此惊人!”格于政治考虑,当时沈登恩提出构想,只是重版我那两本当年未被查禁

的书――《胡适研究》和《胡适评传》,我告诉他:“李敖十四年被封锁,如今重返江

湖,只出版两本出过的书,未免太寒酸了,总该出一本台湾没发表过的。我在受难期间,

在香港出版过一本《借古不讽今》,如加以增补,改名《独白下的传统》出版也不错。”

沈登恩是在出版界反应一流的人,他立刻赞成,于是我们便秘密筹划出版。沈登恩找来

苏宗显为我秘密拍照、再由黄金钟设计封面、梁正居封面摄影,井请我在扉页来段题辞,

我写道:

  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

  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

  名是李敖,李敖,李敖,

  嘴巴上骂我吹牛的人,

  心里都为我供了牌位。

            ――李敖

沈登恩又请我写篇全书简介,我写道:

《纽约时报》说李敖――“受人欢迎的青年作家”,“以写讽世文章出名”,“当

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圣路易邮讯报》说李敖――“中国传统的著名批评家”;伦

敦《中国季刊》说李敖――“一个得人心的英雄”;香港《星岛日报》说李敖――“有

才气有勇气,还有挟才勇俱来的流气”,“四十一岁了,盼他重新执起笔来。”

李敖自写《传统下的独白》闯祸起,被追诉多年,一直翻不了身,这本《独白下的

传统》,是书名翻身,不是他。李敖大隐于市,常常几个月不下楼,神龙首尾皆不见。

这本重新执笔的新书,聊可如见其人,并为仇者所痛,亲者所快。

远景过去没有李敖,李敖过去没有远景,现在,都有了。

同时我为《胡适研究》、《胡适评传》也写了简介:

罗丹为萧伯纳塑像,结果塑像本身比萧伯纳还动人;李敖写《胡适评传》、《胡适

研究》,也正如此。胡适对李敖说:“你简直比我胡适之还了解胡适之!”李敖了解胡

适,并把胡适分色,泼墨出一代风云。

所以,评传不是胡适个人的评传,研究不是胡适个人的研究,而是时代的评传与研

究。李敖不单写出胡适曾怎么样,同时写出胡适该怎么样,不但写出胡适的理想,同时

写出理想的胡适。

胡适已经墓草久宿,但理想的胡适却万年长青,他是

“中国”知识分子的星火,从黑暗照到黎明。

沈登恩最欣赏我写的广告文字,广告文字必须浓缩而奔放,我在这方面得心应手,

可谓千古独步。

沈登恩不但是一流的出版家,并且是一流的李敖推销家。他在出书前夜,找到《中

国时报》副刊版的主编高信疆,秘密透露他为李敖出书,明日上市。高信疆的大哥信郑

是我老友,这小弟弟对我慕名久矣,他见地过人、反应极快,立刻请沈登恩延后一天发

书,使他有机会说动“余老板’(余纪忠)。最后,在“余老板”的默许下,在出书之

日,也就是上报之时,《中国时报》不但副刊版大幅刊出我的《快看〈独白下的传

统〉》,并且由周天瑞派出王健壮和金惟纯两位采访我,在1979年6月6日社会版刊出

《李敖变了吗?看他怎么说!》这是台湾报纸第一次图文并茂地大胆写出李敖。从此文

坛奔相走告:李敖复出了!而我出狱后两年七个月的隐居,自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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