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愚杀——关注“丈夫拒签手术书致一尸两命” -- 故园湾里
保护少数人的利益,遵从多数人的意见.
要是这俩事情是互斥的,怎么办?
美国公司招聘,有一段例行的话,本公司保证,员工不因种族,肤色,血缘.blabla...受到歧视,他们将会得到平等的机会.
中国人有句老话,缺啥吆喝啥,你说,要是他真能保证没有这些歧视,干嘛还把这些玩意写在纸上和合同里呢?
你的朋友,我并非不敬佩,在当时那种二选一的情况下,他牺牲了自己保全了别人,这是非常高尚的行为.我只是说,个人高尚的行为不能上升到(起码是不能全部上升到)法律高度,最坏的道德成为法律已经足够了.不能为了保障高尚司机的利益,就把普通人的权益修改掉,当然,改一部分是对的.
为什么能得出闯红绿灯不该死,闯高速大概就该死的结论呢?
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告诉我们,如果不同的行为造成相似的后果,这些行为应该领受同样(或是基本相等)的刑罚.
从闯红绿灯和闯高速来看,它们一般可能对对方造成的最坏后果,就是一名或几名驾驶员身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点上,闯红灯和闯高速,应该是类似的.所以,它们领受的刑责应该是略约相等的.
当然由于高速路上机动车行驶速度较快,更容易造成驾驶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以闯高速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不过怎么个严厉法,确实很难推敲.一般情况下(不考虑驾驶员人身伤害),如果是致残,可以一次性获赔15-25万元,后续还能有个基本医疗保障(对方赔).如果是致死,能赔到35-50万元.
如果司机无责,按照10%无责赔偿原则(100%那个就不讨论了,第一是这个实在脑壳有包,第二各地通过地方性实施细则基本给它废了,重归10%)
致残能拿到1.5-2.5万元(当然,一般比这个多,但是了不起5-8w),后续需要的医疗费自己也要出90%.在实际情况里,致残者基本没有条件继续治疗,几万块残废一生.致死一次性赔个几万块,不到十万.
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比例也连年上升,我不知道一年能有多少人致残(致死就不说了,致死社会没有后续处置的问题),算全国全年一万人吧,不算多吧?要是太多,算5000人吧,这个能接受么?
每年5000人,如果在事故后平均存活年限是10年.那在最高峰的时候,我们就能看到有5w名因为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他们可能有相当部分的人难以维持生活,社会该拿他们怎么办?
如果存活年限提高到20年,这个问题就更大.何况,全国一年的致残人数,我看都不止5000.
在这种情况下,提要行人自行负责,提严格处置进入高速的行人,怎么提?怎么处置?总不能因为人穷,致残以后连活都不让人活了吧!
所以,只好让驾驶员多出钱,多负责,毕竟,驾驶员比行人,一般还是有钱的.
当然,这么做驾驶员不乐意,但是,还有什么其他win-win的解决方案吗? 要政府出钱养着这些因伤致残的人么?我觉得也没什么道理吧.
所以,在找到一条新路来解决这些问题的之前,可能还是要维持现行的法律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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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抬杠,我会说,100年前,共和国不符合中国的现实 1 燕庐敕 字742 2007-11-30 01:25:33
🙂变法和法律不能一概而论 糯米园子 字892 2007-11-30 02:17:30
🙂我的理解是,他总是先替别人考虑的。这是他一贯的为人 1 燕庐敕 字462 2007-11-30 02:26:43
🙂有些事情,好说不好做
🙂别的都不说,政府养着就很有道理 AllenKid 字310 2007-11-30 12:40:21
🙂我说过了,无责任不等于无过失 糯米园子 字714 2007-11-30 13:51:09
🙂你已经开始胡扯了,即使顶着恶搞的名头仍然是胡扯 AllenKid 字2716 2007-11-30 17:18:02
🙂以胡扯对胡扯,也很正常嘛 糯米园子 字670 2007-11-30 17: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