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跟踪报道】“房东突然要我搬家”(一) -- 冰冷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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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枪?!
不知道日本是不是也是这样办的。
有些是到期后,不能延期的.而且,由于不是住房,最高判例恐怕不会支持.另外,集体住宅的大规模改造的时候,一般合同都给与特例,允许合同中止.
在德国也是定了一堆细则,规定什么情况下房客可以不付或者少付房租,基本上房客没违反合同和法律而且自己不愿意搬的话,房东是很难把他赶走的。
恭喜: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但我的意思是不想搞合同,不想诉诸法律,日本人对合同比较敏感,我不想搞坏关系。
小叶离不开这方圆一公里,弄到其他地方去她这店不一定开得起来,老主顾,朋友都在这里。真得罪了地头蛇她这生意就做不成了。不能对60多的人去灌输“此地不养爷,自有养爷处”的冒险经。所以有点难办。
听起来那房东说的条件挺合理,既然签约不妥的话,就只能讲“信用”了。有一条建议:尽量在搬之前把所有的事情(诸如让房东买什么东东之类)安排妥贴,要知道搬之前主动权在房客一边,搬之后就只有听凭房东的“信用”了。
老冰 ,快回来...............
烂尾了烂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