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建议】请大家不要对黄健翔事件再做争论。 -- 李禾平
你成年没有
多谢多谢,那个跟帖我也看到了,只是,除非有惊世骇俗的言论,一般不会回那里的跟帖,没能及时表示谢意。
对于BBS的争论,我基本上赞同和平阿姨的观点,就是表达完自己的意见就可以了,其实谁也无法改变别人的看法,继续下去徒劳无益。而这次,虽然我还没有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完全,但一来这件事好像还不值得反反复复研究,二来我的想法到底如何,实在不重要得很,也不值得反反复复亮出来。
有很多很多年,我根本不吃鱼,觉得实在难吃。可是,全国人民,甚至是世界人民,好像大多是爱吃鱼的,想来鱼是好吃的。如果我写一篇“鱼这东西实在难吃”,大约也是有不少人要反对。鱼是一样的鱼,到底是好吃还是难吃,实在是因人而异。好吃也罢难吃也罢,这不是问题。我只希望,说好吃的不要强迫别人吃,说难吃的不要不许别人吃。还有,鱼就说鱼,不要扯到国家民族文化等等上去。
有报道说黄健翔提交了辞呈,将以一个球迷身份在德国安心看球,然后再考虑自己的前途,央视正考虑派韩乔生紧急救火云云。
是说不知真假,原不好议论,但有一言不吐不快:黄某是自费出国还是公费,是持公务护照还是私人护照,这所谓以球迷身份留在德国看球是花谁的钱,如果是花黄某自己的钱,我对他还有几分尊敬。
其次,黄某此前借张斌之口作一检查道歉,既然认错,当以亿万听众和支持他的听众为重,有错改错,继续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何必主动辞职?如不以为自己有错,何必认错,大可发一声明,称此次事件全是个人行为,与央视无关,然后公开辞职拂袖而去,如此不失为一磊落丈夫。黄某计不出此,其心如何?
本熊前文有言,吾等不满黄某者,非为其激情偏爱,而是其对观众不尊重,强迫观众听其个人取向,而且若意队表现上佳则黄某为之欢呼雀跃未尝不可,而彼时意队表现之丑陋有目共睹,黄某之偏心自然令人不快。诸位支持黄某的网友可能否认?
古人云,不为己甚,若黄某冷静下来自行思考改正,自然也不必将其打死。若自恃才高,冷对天下观众,借用国民党马主席之言,会死得很难看的。
我要是央视管事之人,当不准其辞职,不准其解说意甲,去解说澳超一年。却看黄某是否对袋鼠也产生感情。
反正没事,随便造,说啥的都有咯
如何不准其辞职咯?听着像俺以前的老板,对某个销售不满意,也不炒鱿鱼(要赔钱的啦),就调那人去做保洁……
新浪对于安莎社和BBC的评论翻译都是
可是,实际上安莎社写的是
BBC写的才是
SINA打马虎眼哪
韩大笑星最牛的一次解说: “7号球员夏普分球,传给了9号队员,9号队员也叫夏普,他们可能是兄弟。在足坛活跃着很多兄弟,比如荷兰的德波尔兄弟,爱尔兰的基恩兄弟。好球,这个球传给10号传得非常好。咦,10号怎么也叫夏普。可能是这样的,外国球员印在球衣上的只是姓,这些球员都姓夏普,就像韩国有很多球员都姓朴。漂亮,10号连过两名队员,破门得分,11号上前祝贺,11号是--夏普?
( 停顿好大一会)对不起,观众朋友,夏普是印在球衣上赞助商的名字。
赞同。以后不再谈了。但这里再多说两句。
很同意老叶说的,就是责黄、挺黄的,观点再对立,也不能冲着河友去。我看到的责黄言论,大多都是针对黄本人言论的,很少针对挺黄一派 (即使有也比较克制);但挺黄一派的朋友却常常将矛头直指责黄一派,什么“道貌岸然”、“你这样正常的人太多了”什么的。要争就集中在黄某的言论上争,对辩论对方人身攻击,有意思吗??
重申一遍我对黄的看法:
1 一直欣赏他的才华、激情和投入。现在也如此。
2 觉得他这次做错了。而且错误比较严重,影响较坏。
3 他已道歉,这个做得对。如果央视搁置一段,也属正常,但希望能重新启用。希望他以后避免再犯类似错误。
4 也希望他能适当收收他那种孤傲伤人的个性。才华激情并不与豁达宽厚mutually exclusive。大师、张斌在这方面都为黄健翔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怎么中间夹了句英文?
也许是“相互不矛盾、不排斥”?
也没有更合适的翻译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渐渐感到厌倦,也会有新的东西来替代他。那是自然就消停了。
说实话,我已经厌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