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通鉴评说》法制系列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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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鉴评说》: 卫侯嗣君割城引渡逃犯
《资治通鉴》卷二 评说(18) : 卫侯嗣君割城引渡逃犯
评说26:
卫国逃犯逃到魏国,卫侯嗣君出五十金引渡逃犯,魏国不交逃犯,卫国与魏国反复交涉五次都不行,于是嗣君决定以左氏城换逃犯。卫国官员对嗣君说,怎么能用一城去引渡一逃犯呢?嗣君说,不能实施的法律形同虚设,法制无能,多十个左氏城也无益,法出必行,少十个左氏城也值得。魏王听闻嗣君的话,非常佩服,将逃犯押返卫国,没要卫国任何报酬。
有法不依,有法不能实施,都是社会动乱的温床。到国外逃避法律制裁,是法律一大漏洞。包庇外国罪犯,有颠覆该国之嫌。西方指责中国知识产权法落实不力,却同时对携款外逃的中国贪官给予相当的容忍,这是对中国明显的刁难。如果西方是真心要中国法制健全的,就应该协助中国堵住一切法律漏洞。除了外逃贪官外,还有许多外资公司偷税漏税和外国公司毁约问题,西方也是容忍的,因为是将中国的财产卷到国外。
美国现在开始与中国合作打击外逃贪污犯了,以为这些金融犯罪是国际犯罪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恐怖活动组织得以生存的土壤。中国应该在知识产权法律努力过程中,与西方各国在法律接轨方面进行全面合作,没有金融、会计、税收、社保、信用等各方面问题上法律的全面合作,仅仅揪住知识产权问题是没有效果的。中国对外贸易中法律漏洞如此之多,西方单挑知识产权法问题说事是不公正的。
法律有效性也服从木桶效应,就是其最大的有效性只能是法律最薄弱环节的有效程度。以前水桶是用木板做的,如果桶壁的木板有长有短,那么这桶水也就只能满到最短的那块木板那么高。如果西方还在纵容中国犯罪行为,无论中国任何努力也无法落实知识产权法。西方容忍中国政府违法官员逍遥法外,怎么能指望中国政府官员不在政府部门使用盗版软件呢?究竟贪污犯的风险大还是盗版风险大?如果贪污都能逍遥法外,谁还计较盗版行为?如果一个公司能够随心所欲地逃税甚至骗取国有资产到国外而可以避免法律制裁,你能指望这样的公司会遵守知识产权吗?
当西方再指责中国知识产权问题时,中国要郑重的提出法律问题的国际全面合作,西方片面要求法律仅仅改善知识产权法的做法,是不正当的。
唵啊吽
参考链接:
http://www.chinalegalnews.com.cn/legaltimes/20041230/0702.htm
http://bbs.southcn.com/forum/index3.php?forumname=lingnanchaguan&job=view&topicid=112932
http://www.popyard.com/cgi-mod/npost.cgi?num=75060&r=0
原文26:
显王四十四年(丙申,公元前三二五年)卫平侯薨,子嗣君立。卫有胥靡亡之魏,因为魏王之后治病。嗣君闻之,使人请以五十金买之。五反,魏不与,乃以左氏易之。左右谏曰:“夫以一都买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无小,乱无大。法不立,诛不必,虽有十左氏,无益也。法立,诛必,失十左氏,无害也。”魏王闻之曰:“人主之欲,不听之不祥。”因载而往,徒献之。
胥靡: 周朝地名,是关押犯人的地方,以后代指刑徒罪犯。(请参考http://www.guoxue.com/wenxian/nowwen/qhflysh/qhflysh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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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内幕俺不知呀,凭着所知发一通感慨,没什么意思
中国现在有卫国君,说拿一座城换一个罪犯就换了。可惜加拿大没有个国君,说还了罪犯就还了。加拿大政府为了自己利益,哪怕从最自私的角度出发,早不想要老赖。可没办法,法律在拿摆着了,不是出了赖昌兴以后才为保他改的。任何人哪怕是罪犯(老赖还没有审判,严格的说还不算),也有权利一级一级的上诉为自己找借口赖着。
中国因为一个赖昌兴就不开放加拿大旅游,加拿大政府为这个急死了,哪次否决赖昌兴能赖下去的决议不是加拿大政府使劲的结果啊?要是想留他,多少次都留了,何必费这么大事?可是还有法律空子可以让老赖去钻,就只能接着跟他玩,没办法。毕竟他身在国外,一切要按那里的来,在他之前法律就订好了的规矩来。我感觉,这才体现出法律没有形同虚设,没有为某个特定的人,或特定的利益而便宜行事。
与此同时,作为类似卫国方面的中国,在已经判了好几个从犯死刑以后,反而为了要回老赖,答应国外给其免死。这算不算法律形同虚设呢?
楼主大概不在加拿大,好像对实际情况不太了解。中加之间没有引渡协议,没法说引渡就引渡的。而且赖昌兴此次不算什么上诉成功,到加拿大华人的网站看看吧。加拿大早就彻底的否决了赖昌兴的难民申请,他能在加拿大呆着只不过是等加拿大司法部门判断赖昌兴回国会不会受到死刑或者酷刑威胁,跟他本身有没有罪无关,算什么上诉?加拿大是认定他就是罪犯的,可是加拿大没死刑,不能把罪犯交回去受死。这就没办法说了,他们认为人命最重要,保卫国家理念也理所当然。
中国法制是不成熟,但西方不会以此种现实而不对中国锁知识产权问题施压。
我看不出对逃往西方的贪官的这种保护对中国法制建设有什么好处,这是文章主要观点。
西方对待赖昌星引渡问题,应该与对待中国知识产权问题一样积极,才是正当的。中国法律与国际接轨是有问题,但西方顾一头而忽视另一头就不是希望中国建立法制的正确态度。
式想,赖回去后,鱼死网破,多少大员会被曝光?当年主政福建的JQL怎么办?更高的呢?
所以极可能就这么扯皮,让时间来淡化
看阴谋论有时觉得象看港产片,
10年前最爱的是片中主角的算无遗策(而且是一个备份的点子都没有),
10年后如今最笑的也是片中主角的算无遗策。
有时候觉得是文化作用
第一主角是罩得住的,
第二就是劝大家认命吧
当然,我不是说正义不存在。
不过正义是一种精神,很难具体到每一件事上。
等而下之,法律也是一种精神,具体到每件事情上,只有专业人士(也就是那帮讼棍)能搞清楚是不是合法了。
解体在赖案中或许无法搞清楚,但是西方压中国改善知识产权状态时在其它方面(财产流向西方的方面)却与促进中国完善法制背道而驰。主文主要是讨论这个观点,贴在这为对赖案提供另一视角。
包庇罪犯。不仅是中国指责加拿大,美国人也对加拿大很不满的。
加拿大司法独立?司法公正?有人信吗?
法律不是人定的吗?加拿大的那套法律就是为它谋利益的。貌似“公正”的法律制度下追求的是自私的利益。
贪污犯来了,钱也来了。你想把贪污犯揪回去,好吧,我有公正的法律在,你就按我的法律程序走吧。外国政府如果依了加拿大“公正”的法律程序走,政府与贪污犯双方都要花钱在加拿大打官司。一个贪污犯的财力自然是比不上政府的,因此只要政府肯下血本,总能把贪污犯的财力耗尽。贪污犯没钱再打官司,自然要输掉官司。这样,加拿大的“司法公正”得到了满足,贪污犯最终得到了惩处。似乎是“公正”了。可是真地“公正”了吗?
这么一个程序走下来,加拿大的收益就不仅是贪污犯带去的赃款,还有外国政府打官司花的相同数量的款项,双倍的收入了。对加拿大是公正了,对外国可就太不公正了呀。
因此,中国政府的对策是对的。我中国政府根本不走你加拿大的法律程序。因为你的法律程序对你加拿大是“公正”的,对我中国不公正。就是要对加拿大进行经济制裁,等到你所受经济制裁的损失大于包庇贪污犯所可能获得的收益时,你自然会修改法律的。
有报道说出逃在外贪犯有800名,金额700亿,有专家建议修改有关刑法刑事诉讼法引渡法,并制订一部刑事司法协助法。
我国的引渡法规定量刑的承诺由最高法院决定,就是说最高法院有权做出非死承诺,如按和西的条约文本和其他国家签定引渡条约也不违背现行法律,就是每个个案都需最高法院声明不判死刑,要看当局有没这个意图。
附:
中国西班牙引渡条约获批 条约加速缉捕外逃贪官
据新华社电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通过决定,批准中国与西班牙的引渡条约,这是中国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的第一个引渡条约。在中国所有对外引渡条约中,该条约也首次出现了涉及死刑犯引渡问题的条款。据信,引渡条约的生效将加速中国编织国际引渡网,缉捕以贪官为主的外逃案犯。
条约同时规定:“根据请求方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被判处死刑,除非请求方作出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不执行死刑,”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
在一份加拿大报纸上看到的:
What if Osama comes calling?
...
What are we to do if Osama bin Laden comes to Canada? Let him stay in a False Creek condo with his own bodyguards while we seek assurances from a revenge-seeking George Bush that he will not execute the terrorist?
...
http://www.asianpacificpost.com/portal2/402881910674ebab010674f4985f11a9.do.html
关键是美国带头了。贪图贪官那点儿小钱实际上对接纳国长远利益没有好处,而美国最怕恐怖分子洗钱,国际合作打击腐败是对对所有当事国都有益的好事。
问题这样的话也只好在背后说说,说加拿大怎么样,何必提美国也这么说呢?美国觉得加拿大怎么样,加拿大就要听吗?
我想您没来过加拿大,加拿大人对美国可是不怎么感冒。美国的压力越大,加拿大人还越不给面子。您说利益诱之,偷偷的干可以,拿到台面上,普通民众可就起了逆反心理。
这次移民局起诉让老赖滚蛋,天天就有媒体追着问是不是中国施压了阿,背后交易了什么的。要是真做实了,政府就等着下台吧。要是为了利益就行的,加拿大早都加入美国了,还在北边安贫乐道么?美国原来自称北美,早就把加拿大视为囊中之物了,还派人来劝过,加拿大土人还就不受,说观念不一样,乐意让英王管着。
那时候美国还不成气候,可以说加拿大没有远见。可现在您看这里的选举,那个候选人跟美国比较亲近的,都是个把柄。刚上台个比较偏右的,都不敢跟美国太近了,就想在阿富汗多呆会,换回个软木协议,赶快就得跟老美在北冰洋上呛声平衡一下。
要是中国还是积贫积弱,说不定还当援助第三世界似的让着点中国。可现在中国虽然还没有老美这么强势,但国力已经不可小视,如果在这种国家理念的问题上屈服让步,政府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您先别考虑什么公正,独立什么的。民意能决定国家意志您信么?就算中国政府,也不敢做民意不能接受的决定,您说对么?
您不会以为只有中国人民才有坚强的意志,不畏强暴的精神吧?加拿大虽然国力不怎么地,要说利益,如果跟着英美走,肯定吃香喝辣,中国那点贸易额,怎么也赶不上跟美国的。要是哄的美国高兴随便增加个百分点,就够了。可是呢,软木、牛肉,就在那杠着,都是不跟美国去伊拉克、不加入导弹防御系统的结果。世贸组织的都判决了的,美国就不遵守,还不就是跟加拿大脸色看。那能怎么样,就算现在右翼上台了,他敢去伊拉克?
现在老赖就摆出这幅架势:他就是在大宋犯事的晁盖,据说梁山服危救困,特来投奔。您看我在大宋已无立锥之地,您忍心送我回去送死么?怎么对得起您这替天行道的旗号阿。您别说加拿大民众还真听这套,自以为人人都是白求恩,不是扶危济困的事都不惜的干。话说回来了,所有务实的都不是煽情的,在所谓民主社会,越能唱高调,越能的选票,还特别是欧洲民主色彩浓的国家。一个议员跑去无家可归人士的避难说,劝说他们不要再好吃懒做了,第二天就得道歉、过些日子就下台。一个没什么机会的市长竞争者,突然提出,方便交通、繁荣经济的大桥不建了,说能环保,居然就高票当选。您说不拔高自己行么?
中国到现在做的还不错,都是善意的表示,所以民众也比较支持遣返,起码是中立,如果中国不判他死刑,也没违反加拿大理念,算救了他一命,就遣返吧,政府遣返也能说出口,就是法律游戏还得玩。如果真跟您老大说的,挥起大棒,您可以将心比心,哪国如果对中国理念说三道四,动不动还大棒威胁的话,就算确实外国说的有理,民众利益又受到了威胁,中国人民能甘心么?政府敢接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