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与投诉双方无关的网友请不要参与和投诉有关的讨论 -- 宁子
其实是以前争议版的老规矩了,今天再提一下。违反这个规定的,会被禁止发言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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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讨论规则以及管理人员和普通网站访问者的关系问题。
另外你在下面建议的以投花代替发言是不是太外行、随意了点?随便想到的几个漏洞:
1、无法防止拉帮结派。而我们知道,君子是不党的。
2、人多并不能保证正确,更无法保证少数群体的正当利益。老生常谈了吧。
3、你举的一个理由是:
对于不相关网友不参与讨论的问题,就是为了防止有人拉帮结派打群架,或者利用马甲作乱。这在以前西西河有过很多教训。所以才有这个规定。
目前只有nan被处罚了。如果你认为其它相同行为的人不应该处罚,那这条规矩是否应该存在就是个问题,否则岂不是对人不对事?
所以现在是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就处罚。并不是因人而异。nan第一次参与讨论的时候,我也没处罚他。
对于不相关网友不参与讨论的问题,就是为了防止有人拉帮结派打群架,或者利用马甲作乱。这在以前西西河有过很多教训。所以才有这个规定。
投诉处罚贴中出现的当事人之投诉和辩解内容,版主们对此具有版规的解释权,那么版主们的仲裁所依据的逻辑同样可以适用于其他河友身上,为什么其他河友就不可以参与呢?
如果说是为了“防止有人拉帮结派打群架,或者利用马甲作乱。”,那跟“因噎废食”有什么区别呢?我觉得同样的逻辑也可以适用于其他版面任何有争论的贴子,那干脆论坛关闭,或者只允许贴子中出现叫好声?只要有允许大家参与讨论的贴子,则必然有导致“有人拉帮结派打群架,或者利用马甲作乱。”的可能性。
所以我认为,所谓的投诉处罚贴应该跟河中其他贴子一样一视同仁,该制止的是贴子中违反版规的行为,而不是不让无关人员参与。马甲又何妨,马甲说的话就一定没道理么?
至于类似的投诉处罚贴如果允许无关人员参与讨论的话会大大增加版主们的工作量,我认为这个理由倒是可以接收的,而不是所谓的“防止有人拉帮结派打群架,或者利用马甲作乱。”
泡过不少BBS了~~特别是军政、时事方面的BBS,一开始总是一团和气,到了后来总是先某人和某人发生一些争吵,然后各自拉一票兄弟开战,然后论坛乌烟瘴气~~~~
西西河不会这样吧~~~希望不会这样~~~注册不久,但是已经留意很久了,这是一个理性的论坛~~~
这个规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投诉贴和其他版面的讨论贴性质不同,我在前面也说过,
是经过许多次教训后,才有的这个规定。不过还是谢谢老兄的中肯意见,希望老兄
能喜欢这里。
Del
如何界定“和投诉有关的讨论”?有清晰的定义吗?
不然我回帖的时候怎么知道原文作者正在被投诉?
否则误入,又吱一声,被禁言岂不冤枉?
写完了才想起,本话题算不算“和投诉有关的讨论”,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