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台湾人士对大陆抱怨前最好先想想 -- 华虎
我的意思是,台湾可以打“以统促民主/法治/开明”的牌,先明确表态我们希望统一,但具体何时实现统一要看你们大陆政府在民主、法治及开明社会等等这些方面是不是做得足够好。
如果是这样,大陆的民主法治开明很可能会有加速进步。
可惜台湾政界整体上并不是这般负责任和懂道理。当然小马还是值得期待的。
这件事情一般被看为港府宣传和推广基本法失败,不应该被视为大陆食言吧?最后23条立法也被无限期推迟了啊。
简单回顾一下吧:
香港基本法第二章第23条规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注意香港基本法是1990年4月4日通过颁布的,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后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正式生效。2002年中国政府希望香港政府尽快落实23条立法。后来02年9月香港政府颁布了个“咨询文件”,结果引起广泛争议和市民抗议。03年7月香港政府作出三项让步和修改后决定提交立法院,后由于大量反对意见存在肯定无法通过决定压后提交。9月就宣布撤回草案了,并重申没有时间表。04年新立法院选举结束,自由党建议重新提交草案被特首否决。
大家主要是担心大陆政府趁23条立法之际插手香港事务并进行管制,但是不牵扯到大陆食言吧,毕竟都是按照法律程序在走,到现在作为香港宪法的基本法23条也还没有落实哪。台湾那个军售案都否多少次了现在不还在提交么,与此相比这23条立法到有点从善如流了,反响不好干脆就不再提交了。大陆政府信奉外交无小事,不履行国际协议或者领导人三天两头换个说法发表点“个人意见”的记录还真是不多。
你最后那段话可真是得了先蒋总统“攘外必先安内”的精髓了。蒋总统当年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结果小日本兵不血刃拿下东三省。现在统一条件当然不成熟,不过报的态度是努力使条件成熟还是拿条件不成熟推诿的差别可就大了。大陆自身的民主化等等问题有其自身的条件制约,不是想快就能快起来的。你给大陆开的条件是共产党下台党政分家军党分家,如果大陆给台湾的统一条件是国民党民进党解散接受共产党领导,那大家趁早别谈一拍两散。除非军事入侵,统一肯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从能作的作起,比如三通,比如直航,推动大陆民主化和推动两岸统一不矛盾,不是非得做完一个再作下一个。
俺怎么觉着认错的嗓门反而比谁都还大,这就算是有诚意,进而可以理智气壮地认为“有什么理由还要纠着不放呢”?
顺便偷换一下,当年挥舞过“4。二六”社论大棒的那帮老爷们已经认识到粗暴手段的害处并加以改进,有什么理由还要纠着不放呢?
俺实在是不知道所谓的“认识到了XX的害处并加以改进”的诚意体现在何处,以取信于曾被自己伤害过的人,除了更大的嗓门。。
既然你也认为
那我不得不说下面的这段话你是在偷换概念
中美之间是国与国的利益关系,而台湾和大陆是内部关系(如果还愿意当作内政问题的话),能相提并论么?
还是概念的偷换,防止入侵的国防力量针对的是外部关系,如果要用于内部关系,那标准只有一个,即,必须是“最后的、不得不”采取的手段。不过我们在网上常常能见到的,就是反对轻易对台湾动武,往往被那些唯有非黑即白思维逻辑的某些人推导为自废武功。
最后说一点,“台独决不是选项”并不是无条件成立的,如同“统一”不是无条件一定比“分裂”更见高尚,这取决于当事人的作为,要不然也就不会有当年北美殖民地独立的历史了。
有一些是理念之争,谁也说服不了谁,也就没有必要多谈,只能让现实说话。比如你相信“台独不是选项”并不是无条件成立,而我相信其现实存在得必要性和合理性,毕竟“台独”两个字已经限定其不是北美大陆。不过我也无意说服你放弃你的理念。下面主要说些其他的
1。关于你说得第一点,难道根据你的判断,中国大陆政府还没有意识到粗暴手段得危害并加以更改?我还以为大陆调整对台政策,对台湾人民软的更软已经是共识了呢。也罢,那是你的判断我管不着。我说“还有什么理由纠着不放呢”是因为a)大陆试射导弹并未违反任何国际承诺国际法国内法,b)大陆试射导弹并未造成任何实质上的严重后果,c)大陆试射导弹针对的是台湾政府,准确讲初始是针对李登辉访美,而却伤害了台湾人民,我认为这是考虑不周所致,而非故意所为,以及d)大陆已经调整政策放低身段而现在两岸的主要矛盾是防止台独。所以我认为没有理由继续纠着以往手段不放而无视大陆对台一贯让利和善意。如果你非得因为别人以前捎带着骂过你两句就得让人家赔偿精神损失否则记恨一辈子,也随你。如果你的判断于我以上四点不同,我尊重你的判断,但坚持我的判断。
2。关于你说我偷换概念,我认为你没看清我的类比主体。大陆对美国,大陆对台湾明显是政府对政府,或者地区对地区,而不是国家对国家,否则我就说中国对美国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相提并论。难道你觉得因为美国和大陆不属一个国家所以两个政府之间有军事戒备就正常,大陆和台湾属于一个国家所以两个政府有军事戒备就不正常?我怎么觉得反了阿,一个国家内的分裂政府之间的军事戒备往往大大高于两个不同国家政府间的军事戒备吧。也许你觉得一个国家即使分裂成十七八块互相之间也要和和气气不能拿武器互指着,能做到那还要统一干吗?
3。很明显“反对轻易对台湾动武”不等于“放弃使用武力”,我在那里谈不放弃使用武力,你却说我要轻易对台动武,看不清楚你的逻辑。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底线的意义,军队对于国家类比于大陆使用武力对台海,而且台湾一旦宣布独立那对大陆就是外部关系,自然可以动武。你认为大陆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是自废武功,难道你已经能够御剑千里取阿扁人头于万军之中或者有其他不用我们出动军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