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宁夏固原派出所工作人员殴打学生”说起 -- 自以为是
事后,黑女父亲愤而拿枪击毙白男。
辩护律师提出的策略,是黑女父精神不稳定而无罪,但是最后陈词,说服陪审团的,是请陪审团想象自己的女儿遭此难,你作为父亲,会不会把那个浑蛋的脑袋打碎。
这是公然鼓吹私刑复仇,但是陪审团心同此理,于是全票通过无罪。
可见无论中美,老百姓心灵相通,实质正义有理,而不是法条。
今昔对比,美帝的堕落让人唏嘘。
一个以色列,一个 LGBT,真是给元首正名。如果元首迫害 LGBT 和群魔乱舞彩虹旗,二选一,我选元首。
你还真以为,法条这种一张纸的东西,谈何保护谁?
法条为何保护不了毛主席?因为反动势力一时强大。
法条为何保护不了刘少奇?因为社会主义的法律本来就不是保护走资派的。反动分子想拿来作挡箭牌?想得美呢?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阶级斗争严峻,形势急剧变化的年代,法律当然谁也保护不了。等到尘埃落定,无论哪方获胜,法律也会出来显摆一下。
所以说法律就是古代神庙的圣女庙妓,在普通人面前是圣女,在僧侣祭司面前就是庙妓,要你摆什么姿势,你就得摆。
你要不要问庙妓的作用是什么?
居然回你的帖子了。
看来是想讲道理就讲道理,想骂街就骂街,无缝切换啊。
所以说法律就是古代神庙的圣女庙妓,在普通人面前是圣女,在僧侣祭司面前就是庙妓,要你摆什么姿势,你就得摆。
那么领导制定五四宪法的毛主席在你眼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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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街头上送的花
把你们那锦旗嗮出来看看有几撮,别光在这吹牛、造谣
直接相关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员或者其他工作对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实施或者授意、唆使、强迫他人实施刑讯逼供的,给予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小地方,如果是小衙内它爹早该曝光了,另外副所长和助手不可能不知道
不够衙内标准,某些做派也可能是家风熏染的,社会人比一般老百姓能量大得多
另在一致对外方面,某些群体向来比较团结
拿到录像不足为怪
警察开始不过是违反警察条令修理了一下孙、逼供了一下聂,后来事情滑倒哪儿去了你不知道吧,你不知道是因为你年轻,幼稚。
你是好好的,没人否认。如果警察违反条令打完人都好好的,你下次就很可能好好的不了
其实这河里很多人跟你一样觉得自己好好的,以后的运气也会好好的,谁知道呢
这种事情捅到媒体上,不是只有副所长吃瓜烙,从上到下一条线都受影响。
有实力的衙内从内部就解决了,而没实力的假衙内就”被从内部解决“了。
你这种自以为是的美国人啊,就是喜欢拿自以为高明的所谓逻辑,摆出一副教师爷的假洋面孔,来指导中国人的事
贵国正在发生的美国法治历史上最有意义的一个现实画面,假装没看见是吧,就让《美国之音》来提醒一下
“美国检察官星期一(11月25日)采取行动,以撤销对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的两起联邦刑事案件,涉及他为推翻2020年大选失败的努力以及他对机密文件的处理,理由是司法部的政策不允许起诉现任总统。”
你既然说
(A) 法律保护所有人,(B)或者不保护任何人。
解释一下呗,贵国司法部门撤销对特朗普的起诉,是(A)还是(B)啊?
拼凑出这么两句钻头不顾屁股,毫无逻辑的幼稚文字,你还自以为高明煞有其事的加粗,以为能在中国人面前露个脸是吧?结果再次露出了你的美国屁股(还不是白的)
你作为美国公民,应该为贵国的两大法治精神感到自豪啊
第一:“政策”大于“法律”
第二:“法律只保护当权者,不保护其他人”,这是(C),更是美国的法律本质。
警察和罪犯是两个可以重叠的概念,有的警察最后被发现是罪犯,有的罪犯之前是警察
你是怕警察罪犯侵害你还是怕普通罪犯侵害你?
你投诉无门的时候是啥感觉?
对双标人士来说,你没错,就是玩了个双标。
对于强奸犯强奸别人的家人,别人要去打强奸犯,你是多么的为强奸犯着着想啊:"丈夫把强奸者打一顿不犯法,那打残废了犯法不犯法,打死犯法不犯法。当时没残废,3天之后脑出血死了,算不算丈夫打的。当场打了一顿,后来发现其实不是强奸,算是两人勾搭好了,强奸是妻子的一面之词。那怎么办,另一个人再打回来?"。
看看,多么的伟光正,多么的高大上,多么的体贴,多么的有爱心啊。
怎么场景一换到你的家人身上,上述的伟光正,高大上,体贴爱心,全没了,变成骂街了?
做人这么虚伪,合适吗?
只是你这么写了,又不是已经发生了。既然不是已经发生了,我想双标也没法标啊。
要写帖子讲理呢,大家就正常讲理。法律要想做到程序上的公正,甚至做到自己不前后矛盾,都是很难的。 所以你举的几个例子,不用怎么动脑就可以找到一些前后矛盾的地方。这个一点也不稀奇,没事稍微看点类似“张三的故事”, 不是有罗辑老师给在线普法嘛。法律里,即使立法者本着最大的某种意愿(比如,惩戒罪犯)去立的法律,都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困难。
我以为你是不了解,想帮你解释一下。结果你丝滑的转换到人身攻击,无理谩骂上去了。对于这一类的,我一般从第一个帖子就不理的。喜欢赢的同学,你自己去赢吧。
所以呢,最后一个回你的帖子,祝愿你未来和法律打交道的时候心想事成。
我怀疑这位前世是天津青皮,跟他扯淡,真是浪费时间,这类人没啥学识,基本一篇一个立场,朴素的劳动人民情感,跟他谈深刻点,他以为你在怼他。
男女关系纠纷,发生打人是很正常的,甚至可以认为这是求偶过程的一部分。如果打残打死,按照故意伤害处理即可,如果连轻微伤都没有,那就没必要上纲上线到犯法,警察批评教育就可以了。对于屡犯者,另行处理。
怕的是箩筐法,口袋法。有权利的人怎么都能从法律中找到漏洞脱身,没权利的怎么守法都能被找到借口处罚。 到这个时候,人们就开始藐视法律,寻求法外的正义。
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而是现实。法律必然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被藐视是必然的结果,阶级斗争一旦尖锐,人们必然寻求法外正义。幻想通过法律来长治久安是虚妄的,还不如统治阶级老老实实让利,正如美西方在冷战期间就下了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