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镇反将领平反录 -- 西塞罗
祖国有进步,我也很高兴。
随后的内战镇反算是正当防卫及防卫过当。
另外,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政治。强行剔除政治因素,就不容易理性讨论。
镇反你看都是有点职位的,很少有普通老百姓吧。
再说,4.12的时候那时大家正合作呢,背后捅刀子呀。
杀人的程度也不能比吧。
磨牙就有意思?
只是俺不明白的是,既然都“成王败寇”了,那么这样的“选择性惩恶”怎么就能跟“社会进步”扯到一块儿去?
看到您前面也在附议支持wydygo兄的这个观点,想必您一定弄明白了,烦请告知,谢谢先。
咱也不是你家长辈,你牛不牛的我也管不了。
可以肯定,你会说脚丫子不影响你爱国。以后说中国话时最好编圆了。麻烦你以后千万别搭理我。
建议您把这个问题先问一下跟你观点接近的一些海外河友们。
恭喜: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如果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之后被逮了,只需说声“我有罪、我该死”痛苦流涕一番就能免死,我当然乐意啦;如果再关上个十几二十年后还能被礼送出镜,或者做一个政治花瓶什么的,岂止乐意,简直是非常之乐意哈~ 俺肯定也会发自内心地高歌一曲“伟大的D啊,俺滴再生父母”~
当然也有不乐意的,比如经历过各种运动会的老运动员们唾面自干之生不如死,只是这些臭老九手上有血债么?
俺有说过某些最有应得的镇反对象不该死么? 另,高层和抚顺战犯的漏网难道是gcd无意造成的么?
引 用当事人受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那样说今人还可以接收,但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后人还跟着当年的政治口径学步,多少有点无聊了。
您老现在为保甲、土匪、流氓翻案还真是有聊啊,佩服佩服
原来如此,对于您的把“选择性惩恶”的做法跟“社会进步”联系起来的说辞不太感冒,就等于“给土匪、流氓翻案”,呵呵~
而当年的那些罪不致死的人,既然能轻松地用“扩大化”一笔带过,那为何4.12就不能冠以同样的名词呢?
4。12那些人本来就无罪,和“罪不致死”的区别不用我教你吧
您是这样理解我的话么?其实我只是称赞您比较有聊而已。现在我把前面的条件删去好了,直接说,“您真是有聊啊”
(前文:选择性惩恶,可以跟“社会进步”联系起来。)
而当年的那些罪不致死、甚至无辜被杀的人,既然作为后人的您能轻松地用“扩大化”一笔带过,那为何4.12就不能冠以同样的名词呢?
这就要看站在什么角度,比如,因为目标的高尚其行为就可以被原谅,呵呵,不多说了~
朱老兄新年恢复真身
爱吃炸酱面也是思念故国的表现方式。
站到了道德制高点,然后就开始....哈哈
西塞罗的帖子要算上一份,在这里再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