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这个视频很好的解答了唐山流氓打人案里陈王为什么被反对 -- 大胖子
看看前国安人员苏师傅的原话:
如果没有舆情,一般是:
首先这几个人一定会抓。公安机关会把风先放出去,让人识相点自己来。这些人都有钱,有钱就自然会找专业人士处理善后。这些人得到指点后可能来自首,不自首肯定全部抓到位,网上追逃也不是闹着玩的。这种几进宫的打人一方普遍还会自己找人来,协调关系,几个女生一人赔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然后出刑事谅解,刑拘四五个治安拘留两三个。以我的经验,那个主动拿酒瓶打人的女生也要治拘。
如果没有网上舆情发酵,这件事就是“打赢拘留,打输住院”的传统剧本。这几个流氓会找受害人赔点钱获得受害者不敢拒绝的“谅解”,最后流氓们轻判,刑期2年之后出来还是一条“好汉”!
另外请注意最后一句“以我的经验,那个主动拿酒瓶打人的女生也要治(安)拘(留)”。,这句话就充分说明警方眼中用酒瓶反击的女生有明显过失,双方就是“互殴”行为。
其实我理解陈王的潜台词是说如果受害女生没有用酒瓶去反击,激怒了流氓,说不定挨几耳光或几拳几脚就完事儿了,受到羞辱是一定的,但不一定会往死里打,她们几个很大可能后面受到的伤害不会那么大,也就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的道理。如果再恶劣一点有女生被当街打死,罪犯当然会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对于个人则已经是完全无法弥补了。当然这些都是假设,与群情义愤之下大家爆棚的正义感相当违和,所以陈王才受到许多人的指责。但是不得不说对受害人当时避免受到严重伤害来说,却是最佳的选择。
个人认为双方都没错,只是不同视角而已,真正的错就在当前这种“打赢拘留,打输住院”,不问是非的扭曲的司法环境。
张捷教授最新的视频对于这种法律环境的形成也有比较深刻的解释,值得大家认真思考:
警察这么看合理,国安也这个思路?
这样就纯属保护黑社会了。
这个案子是个风向标。
不讲是非和稀泥的表面和谐时代该结束了。
而一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是非对错就不讲了。
不讲是非对错,又怎么能形成一些道德观念。
其实老胡搞过一阵子八荣八耻,是想讲一些是非道德的,因为追求道德是中国人的传统基因,可后来变成不再提的笑话,只好谈河蟹了。
问题出在道德不是讲出来的,习总说,“以法制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
过去为何男女大防的道德观念那么强,因为搞的不好,是要浸猪笼的。
这个案子,应该会办成一个风向标的案例。
如果特工都像CIA那样无法无天,对国家来说未必是好事。
关键还是法制环境要改变,靠正直的清官、侠客或舆论来逼迫司法人员改判,来追求每场诉讼司法正义,这不是正道。必须改变有利于坏人权贵的法制体系,面对同样的违法行为就是要加大对坏人和权贵的惩处力度,这也是西方司法制度的一个合理点。比如陪审员制度,法庭上一个老实巴交的人和经常做坏事的人打官司,一般坏人在法庭上说的话就难以让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员相信,从而在陪审员投票时处于劣势。
据张捷教授说芬兰处罚交通事故时是以违法人员家产或收入多少按比例处罚的,搞得有钱人不敢自己开车,要找别人替自己开车,这样反而增加了就业机会。这样的法律可以有效震慑权贵们,中国很应该与之接轨一下,不能只接轨那些有利于权贵和流氓的法律吧!
否则坏人幸福,好人受害的事情永无停止之日。
远的如追击小偷时造成小偷受伤而事主巨额赔偿案,比如臭名昭著的“嫖宿幼女罪”,比如暗地里推动“废死”且在事实上停止死刑,比如保护未成年罪犯犯下残忍罪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再比如近期昆山龙哥被反杀的案件等等。正是与人民朴素的是非观念严重违背,造成了民意反弹非常强烈。许多案件才得以通过舆论发酵,有些得到了纠正,有些个案也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网友们可以想想,到底是自己被歹徒侵害的机会高,还是被法律冤枉的机会高?这个问题对于权贵和流氓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如果整体法制环境不改变,每个案件都必须通过汹涌舆论才能公正处理,这显然违背了法治的初衷,这不是正道。确实该到了借这个案件的机会正本清源,清算西化讼棍塑造的歪风邪气的时候了!
在当前与西方全面对峙的情况下,应该顺势对全社会各个行业的西化毒素进行全面清理,包括毒教材、影视圈、文化界等等,制止野蛮生长的资本,树立正确的观念,清除第五纵队的影响,保障华夏复兴的脚步。
这个工作并不容易,但是必须要尽快完成。
张捷这个新视频,8分40秒开始讲防卫陷阱,
还有下面张捷加的一句回复:
法律上谁先持械是不同的,动手打你一巴掌是构不成防卫理由的
https://m.weibo.cn/detail/4783943104857963
这几年经济大案频出,是不是应该改回来了?
当初改的理由是和国际接轨,这种可笑理由是不是得藏起来?
当初废除劳教,是时代的进步;今日恢复劳教,也是新时代的体现,应该恢复劳动之于教化的意义。这条,不止对于轻微犯罪适用,也适用于食利阶层的各种寻租行为。
老美不是有“不退让法”吗?据说英国也允许在退无可退时反击。
单就普通人自我保护方面,至少法律条文上比我们强吧。
是执行人把这些制度执行偏了而已。就和河南红码事件,健康码本来是好制度,可是执行人把它用到别处就变成错误。还有一个流氓罪,曾经一个男经理把一个年轻的男孩给强奸,而法律不属于强奸罪记得给这个经理惩罚就是治安拘留。因为法律上没有这种罪的认定,而过去流氓罪可以惩罚他
并没有学习接轨那些精华成分,经过权贵和讼棍只保护自身利益的操作,如此才造就了中国法律无法制约权贵和流氓这种“惩善扬恶”的奇葩现象。只注重法条上那几个字,刻意抹杀自然规律形成的“自然法”原则,从而形成”不问是非“、“法无禁止即可胡作非为“的怪现象!
这样贪污巨额财物的贪官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柳八爷们就可以肆无忌惮、胡作非为。就算东窗事发被抓也会恃无恐,无非是将一些残羹冷炙送给讼棍们为自己辩护,只要能逃脱死亡惩罚,再经过暗黑运作,三五年后就可以去国外和家人一起享受美好生活。这样贪官污吏和讼棍就可以沆瀣一气,各取所需,”共同致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