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李云迪嫖娼被拘 -- 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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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妓女,就会有皮条客,就会有后面的黑社会。
不少纪录片或是采访里面,绝大多数的妓女都是被拐卖过来的。
我们民国年间的妓女,基本上都是被各种招工广告骗来的。新中国有本专门讲这些怎么改造这些妓女的书。推荐去看看。
送花!
【混个脸熟】
【氨基酸浓汤】
三权分立,独立媒体。
又如何?
爱泼斯坦该抓就抓,该自杀就自杀。
。
没用的。
不是还有更没下限的事吗
推荐一篇南风窗记者何国胜发表在观察者网风闻的帖子,讲述了欧洲性交易合法的国家内存在的大量东欧等经济落后国家被强迫卖淫的底层妇女和未成年女孩的情况。许多女孩子被诱拐欺骗、甚至是绑架到妓院里,许多女孩生活状况堪比人间地狱,如同小鬼子搞的慰安妇一样,其暗黑程度令人恐惧!这项“生意”如此赚钱,想不让黑社会参与,试问那个政府,谁能做到?
全球有22个国家,性交易是合法的。其中包括瑞士、希腊、德国、荷兰、匈牙利和新西兰等国。(数据来自“World Population Review”第三方独立机构)
在这些国家,卖淫是有组织且需要纳税的市场活动。风月场所开在特定的地方,性工作者持证上岗,可公开拉客。德国除了允许风月场所的开设外,还有处理性交易工作的人力公司和广告商的存在。
同样少被人关注的是,欧洲作为性交易合法化国家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性资源需求最为旺盛的地方。其中包括蜂拥的游客。一个简单的经济学道理是,大量的需求刺激大量的供给。于是一种非法的现象随之产生——性剥削。
更具体一点:出现了大量被强迫卖淫的底层妇女和未成年女孩。
真心希望主张性交易合法化的人,能够去了解一下!
有空可以看看这篇文章。
他们被贩卖到欧洲当妓女。
链接http://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629134&s=fwzxhfbt
话说回来,如果卖淫嫖娼合化法,把110警铃装到女孩们的工作间,那还有什么罪恶血泪史,有的只是风月。
110警铃装到女孩中间?
你知道河南郑州皇家一号案子判了多少警察、派出所长、公安局长不知道?
你知道东莞性都太子辉都和谁称兄道弟不知道?
有些话大家出于谨慎不想明说,你们非要装糊涂么?要是这样可别怪有人说话不好听了。
观网有篇文章嫖,可能是李云迪离音乐大师最近的时刻。
前半段写的挺好,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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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发神父维瓦尔第特别喜欢教女学生,而她们很多是教会收留的妓女私生女,以至于后来教会看不惯他作风,把他作品给禁了。同时期的巴赫也是教会打工,这哥们老婆没死多久就惦记着搞女歌手,一辈子生了20个孩子,可以说弹了一辈子琴,上身还是不如下身忙。再说以一己之力改变西方音乐的贝多芬,永远爱贵族,永远爱人妻,永远爱17岁少女,但由于外形和个人卫生问题,永远求而不得,那他怎么解决生理需求呢?靠女崇拜者和逛红灯区,当然有人研究说他其实成功让一个商人喜当爹,是有后代的,这个有点猜测成分了,就好像说他耳朵是给梅毒整聋的一样,不一定。至于埋在贝多芬边上的舒伯特,31岁就梅毒去世,可以说是主业嫖娼副业作曲了,人们唯一拿不准的是传染他的究竟是妓男还是妓女。其他逛窑子逛出性病的音乐大师也多了去了,帕格尼尼、舒曼、多尼采蒂、斯美塔那、沃尔夫、戴留斯、乔普林等等等等。很多伟大的艺术作品,其实有可能是梅毒入脑也就是神经梅毒的幻觉下诞生的。
有人可能会说梅毒就是卫生条件太差,并不一定反映艺术家淫乱或道德低下。这当然也没错,没有得梅毒也不见得干净到哪里去,比如莫扎特有独特的粪便癖好,不仅跟表妹调情的信里全是互相拉屎喂屎,甚至把舔我菊花写成歌流芳百世。相比之下李云迪的艺术源泉肖邦,在那个环境里已经算是出淤泥而不染了,但即便这样,按现在标准来看他也是妥妥的渣男。
肖邦本来已经跟女友订婚,去了巴黎花花世界就分了,在那里他受到著名同性恋侯爵的疯狂追求,不管他有没有答应,至少坊间都是基友cp传闻。后来肖邦跟初代目女权主义者乔治桑,一个喜欢抽烟喝酒烫头的男装大佬同居了,还带着大佬俩孩子,结果当地人觉得这家子伤风败俗,不卖东西给他们,几年后他们分手了,重要原因之一是肖邦跟乔治桑的女儿走得太近引起了老妈的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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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后半段就太理想化了。这位作者又花了三分之二的篇幅,论述为啥无产阶级的艺术家们要做到“德艺双馨”。最后总结:
所以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功利主义者,要以最广大群众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注意,这就是我说的方向性,我们是有目标的,最广最远的目标。读懂了这个讲话,就明白了文艺服从于政治,是革命的武器,是动员和教化人民群众的工具,所以我国对文艺工作者必然在美学和专业主义之外,有道德的要求,也就是所谓的德艺双馨的人民艺术家。西方艺术家从来没有德的要求,不但没有,艺还要挑衅德的底线才是好艺,比如通过黄暴刺激人进行思考。
这位前面还举了新中国成立后立刻消灭妓女卖淫的行动作为例子。
问题是,这位作者回答不了,或者不愿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在新中国消灭卖淫嫖娼现象几十年后,卖淫嫖娼又死灰复燃了?”
这位的理论高深,当然知道后三十年以来“笑贫不笑娼”又一次成为了社会准则。为啥前三十年没有公开卖淫嫖娼?社会制度,分配制度不同罢了。在私有制阶级社会中要求文化人作“德艺双馨的人民艺术家”,岂不是缘木求鱼?
本主题下面的一连串跟帖其实也都在纠缠表面现象。对于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却很少触及。
某位老师更是有意思,发言说:
穷困交迫抢劫杀人行不行?
不能用一件事的非正义,去证明另一件事正义,而且两件事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我还多问一句:没卖淫的下岗女工是不是死绝了?卖淫的下岗女工有多少?卖淫是不是正确的选择?
如果卖淫是迫不得已之下的一条路,那么,怎么用这个来推出,卖淫应该合法化?
第一件事,这位老师不知道是否读过《水浒》?知不知道陈胜吴广?当然,本朝太祖并没有穷困交迫抢劫杀人。太祖比梁山好汉、陈胜吴广高明得的多。他是要从根本上推翻吃人的旧制度。
第二件事,这位老师大约是赞成“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
呵呵,言尽于此。
关于一,我在其他回复中有说过,为什么不批评纠正迫下岗女工失足的制度。
关于第二点,我认为推不出我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
或者敬请孟老师闲睱时打发一下时间,把女同胞迫得去卖身,然后说我给你们合法的地位,这是不是一种慈悲的行为?
不能用一件事的非正义,去证明另一件事正义,而且两件事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跟主席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主席推翻反动落后的制度,“卖淫嫖娼”合法化是固化反动落后的制度。请孟老师台鉴。
假设条件成立,那么还能和警察纠缠不清?那因此被处理的jC也是坏jC。
参与到这个话题是因为老家前些年(二千年前后)的确有不少的姑娘,有夫之妇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大多是追求物质生活)投身于此。
我同情她们。特别是95一10年左右黑恶势力猖獗时的生存环境,所以我才说燕人的话题在早年些更能引起共鸣。
当年“北京赶人”,整治不合规居住环境,然后演变成为了“赶走低端人”。
那么怎么办?在火灾之后继续对有火灾风险的居住环境不闻不问?
“啊穷人饿的只能吃草了,快来我家,我家有草坪”
类似的是最近快递行业自己回收包装箱,有人说这是伤害了底层穷人,连捡垃圾都没有了,“资本连底层也要刮利益”。我觉得这个说法味儿不对,很乡愿很白左。
真的关心底层,就该关心了解低保措施、住房和医疗的保障,而不是丢几个废纸箱子自我感动。
要发出自己的声音,不然就被代表了
不发出自己的声音,才是真的没有意义了
别走:你的阵地呢?丢了吗?!
按这样思路原则去立法执法,能否杜绝性交易钱色权色交易,使男女性行为摆脱物质异化解除资本束缚?
当然,前提仍然坚持強奸重刑、性骚扰入罪。
性交易中,男性才是最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