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水浒传里有两个恶棍,西门庆和郑屠。你想做第三个?我成全你 -- 达萨
现在诸多细节都没出来,就现在而言,我不赞同把她定义成(可怜的,我加的哈)穷人家的小姑娘,而是一个非定向非长期的的职业情妇定位,而官员就是大家说的白嫖了,法律名词卖淫嫖娼更近似。看看女辅警的亲戚的谨慎的说词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我关注的这个案子焦点是敲诈罪没人提起起诉的话,是否能够提起公诉,如果不能或不合理的话,这个决定是怎么做出的,谁参与谁拍的板。白话就是哪些人决定通过国家机关的公权力替官员嫖客讨回嫖金。
第二法院给他指定援助律师是怎么回事,虽然有女辅警的签字,就曝光前她就自己请有律师的情况下,她为啥又转而要求律师援助,怀疑她的签字是被迫的是个合理怀疑。
第三起诉书上的唯一的一个非公职人员受敲诈人是谁,他是怎么进入这个案子的。
我认为以上这些足以使监察委员会或纪委入场了。
我们人类社会,法律是最低的底线,社会道德比法律底线高很多。
没有道德,人类会逐步退化到丛林社会。
现在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放弃了道德的惩罚,法律党一家独大,整个社会向法律底线不断堕落。
法律党为了一己的私立,玩弄法律,各种违反道德底线的恶法,层出不穷。杀人不判死刑,贪污不判死刑,出轨不能净身出户,等等等等,
婚姻本身就是双方的承诺,社会道德,对婚姻的级别要求就是不出轨。
解决方法,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把法律从法律党的私器,变成符合人民利益的公器。让人民对法律有发言权,批判和反对的权力,用人民的权力,修正违反道德底线的恶法。
理由如下:
首先注意双方的实力对比 :刚入职不久的女辅警 VS 派出所长、公安局长、小学校长等当地有实权的头面人物。
下面的我的分析:
1、女辅警只是20多岁,出身于普通人家的年轻人,和她发生关系的对象都是她的上司及县城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如果她真的是处心积虑要敲诈的话,最方便的是抓住一个大款使劲讹,而不是冒风险,对这些实权人物一个一个要钱,
2、从一审判决书内容看,女警索要的金额来看,10几万~100多万不等,作为精通法律的警务人员,这种极易出事的做法不合常理,万一遇到一个提上裤子不认帐,软硬不吃的人怎么办?她斗得过人家吗?
3、一个普通人家的姑娘,一入职就敢去跟不同的上级上床并公然讹诈,这可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出来的事,你说她这么大本事的“孤胆英雄”,冒这么大险,却只要个10万8万的,合乎常理吗?吴秀波的小三都知道逮住土豪一次一次地讹上几千万,作为如此“胆大妄为”的女警,费劲巴拉陪睡几个月,就讹10万能满足?
事出反常必有妖,种种不合常理的地方不值得我们沉思吗?这些人又匆匆撤回一审判决书,正好说明了它们的心虚。当然我这些都是依常情作出的推断,坐等事实打脸。
国内“沉默的大多数”是“共和党极右翼保守派”的镜像,这一点我很清楚。
我只说一句,不能意识到婚姻家庭制度的压迫性,不是真共产党人。
国内“沉默的大多数”是“共和党极右翼保守派”的镜像,这一点我很清楚。
我只说一句,不能意识到婚姻家庭制度的压迫性,不是真共产党人。
再补充一句,道德是用来律己的,不是用来杀人的。
但是,对这个女孩还是不要下定义。
我只能说这个女孩不一般,虽然这也不叫错,但是还是别上升到道德层面给她定义,我认为这事纯粹在法律层面讨论比较好。
不婚,是你的自由
结婚后不出轨,不破坏他人家庭,没有人可以指责你。
结婚后出轨,破坏他人家庭,就属于道德低下,人品有问题。
协商,庭外和解,稀松平常,但成风了,有点喧宾夺主,有点理所当然,有点高大上。这是我的关注所在。
权贵用钱搞定,可恶,但还算有谱。作为受害方受损方的普通人,也成习惯了,把协商摆在案子本身的真相善恶对错之前。有些印象的例子,不很确定但相信不会错得很离谱。普通人之间杀人,小朋友受伤害,没有权贵参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协商,钱的部分比案子怎么判更重要。
搬家女青年这例子印象深。司机第三天放,警方说证据不足,但仍在调查,这点可以接受。但是,第一天,第二天,司机还在局里,警方在外面努力撮合协商。搬家公司回避,警方再接再励。女青年家属向媒体强烈投诉搬家公司的回避。司机还在局里,家属更关注的也是与搬家公司的协商赔偿问题。
再稍早前,一个女青年与父母矛盾,下班以后在外面跳河,公开信息看,与女青年雇主无关。电视台,警方,雇主,女青年的父母,4方面在电视现场协商赔偿。俨然是在进行一件很高大上的事。
从前的“组织”就是情理法的最佳实践,能解决很多问题,令社会进步。
从前的美国,这一天结婚的夫妻,一半将来离婚,听起来很夸张。今天离婚问题早已不是问题。一个单亲母亲带5个小孩,分属3个爹。一个人除了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还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以及同母异父兄的弟姐妹,他们分别再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以及同母异父兄的弟姐妹。。。 这样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只有父母和同父同母孩子的传统标准家庭,今天不知道还剩多少比例。
想起一个当年损友,来自香港,父母只生了他,父亲再娶,生了一弟一妹,母亲移民美国再嫁,生了4个妹妹。损友语录,我的父亲母亲和兄弟姐妹都比别人多,特么的通通与我无关。
一半的夫妻将来离婚,中国也差不多了。
出轨罪恶大,还是伤人罪恶大?
孰轻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