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盲人摸象与真理 -- 语迟
我在“和平讨论,以理服人”对不对?难道不对?
说老实话,我的立场倾向于语迟兄。读了老兄的回贴,我的汗都下来了,请相信,不全是因为天气。我的立场也许并没改变,但老兄的文章写得真是好!
花一个。
因为老兄同时把声明发在科学和争鸣上,在下为了让老兄和大家无论在哪里都能连贯地看明白,也就冒昧地违法一次,两处同发吧:)
老兄大概是误会了。原文是
这个世界到底什么样,还是有真理的。在中国,这个真理的本身什么都不是,无法写出来说出来,无法被人们抓到。但是它却可以解释一切问题,可以处理解决一切问题。当有疑问出来,根据这个真理就可以对付。
而我说的是,
天啊。。这。。。您不觉得这。。有点象那叉叉功了么。。?
这些文字,可能在您看来比较偏激。不过,让我们暂时抛弃其它因素,心平气和地想一想;您认为,那个叉叉功有没有宣扬类似这样的观点?
在下言辞不妥,冒昧使用了叉叉功的说法,这应该是在下举例不当。不过,如果就事论事地看,您认为叉叉功有没有这样的特征,也即自称拥有所谓“最终的”、“完美的”真理?
如果在下没理解错的话,更重要的是,老兄似乎没有完全把这一段的逻辑关系搞明白。。
在下的意思很清楚:
――相信真有那么种绝对真理,那是有点象叉叉功的观念了,此其一;
――有点象,难道肯定就是么?“真、善、美”在八十年代还是社会普遍提倡的公德呢,说“真、善、美”至少从字面看上去“有点象叉叉功的观念”,不算在下胡说吧?可难道,这也是叉叉功不成?――“象”,未必就“是”,此其二;
――老兄认为存在这样的真理,而这样的真理有点象叉叉功的观念,那么老兄就是叉叉功了?那么,如果老兄认为科学是有用的,而且它有点象著名科学家的观念,是不是说老兄就是著名科学家了?此其三。
以上三点,也请老兄稍微思索一下;在下觉得,这应该是不太复杂的逻辑关系,不应该导致混淆啊――怎么老兄就得出结论,说在下“侮辱”老兄是叉叉功呢?
唉,冤死我了。。
这是我第一次到争鸣发帖;说实在话,我真是不愿意来,因为我不愿意一场心平气和的讨论变成唇枪舌剑。那样的激烈争论,无论对我们认识科学本质,或者对老兄以及对我,都是毫无裨益的。
我很没有想到,老兄仅仅为了这个类比而受伤,却没有在实质上对您的论据做进一步的修订,以更好地支持您的观点。
说句心里话:有点失望。本来我们或许可以进一步讨论这个科学观的问题,但是老兄,似乎根本无意稍微严谨地论证一下自己的观点,而是又发了一篇观点类似,也有相当逻辑硬伤的文章;而如此一来,在下的感觉是:或许真是没有什么再讨论的必要了。
也看了您在争鸣版发的新帖和回帖,读完后有个感想:森林的火焰所言,其实您或许应该细细思量一番。同时有个冒昧的建议,如果可能,推荐您读一下王小波的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特别是其中那篇《我看国学》。一家之言,未必正确;但是兼听则明,多吸收一下别人的意见,或许也是好的。
但是,您认为我侮辱了您,这的确是个大问题。我在这里也声明一下,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也希望老兄明鉴。
我必须老实承认:从写的那一刻,到现在,都丝毫没有这个想法;我只是认为,从严格的逻辑出发,老兄例举的论据是不恰当的;所谓叉叉功一说,只是类比它的荒谬而已,并非也不可能针对老兄本人。
写驳论的时候很痛快,但是为它做解释,却是很痛苦的事情。也因此,到此打住吧,也不再为这篇文章多说什么了;我要说的究竟是什么,众位旁观者心里应该有数;而老兄的侮辱一说,是否板上钉钉地成立着,还是老兄不适当联想导致的误会,我想也会有个公论吧。
最后,如果老兄还是感觉很难过的话,这里我也不提逻辑不逻辑了,还是向您赔个不是吧:
对不起,我不该那样说,让您受委屈了。
在这里给您鞠躬了。
我是一头听弹琴的牛,呵呵
好文章。我非常反对没有足够科学背景的人对科学进行抽象化的评论,举起例子来破绽百出,实在不能令人认真对待。非常好的例子就是基因工程,不少人对背后的生物学概念一窍不通就开始大肆伦理指责起来。以人类为对象的基因工程未来会不会与社会伦理相冲突?是不是需要严肃的论证呢?当然是的,不过请搞清楚讨论的对象先。
双方的观点已经明白地摆到了桌面上了,再纠缠下去,很可能会失去讨论的初衷了。
冷静一段,也许会有了新的体会,咱们再一起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肯花功夫启人心智的人。再花!
了UBB效果: 阴影, 发光. 怎么都毫无变化呢?
谢先!
是不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