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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林则徐主张中国自产鸦片吗? -- 用心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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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林则徐主张中国自产鸦片吗?

2020年疫中,感于时事,重读鸦片战争历史,不期竟有很多新知新得,忍不住要重拾旧好,陆续写来。现时欧陆疫情第二波大兴,恰逢秋假,今天举家放弃了去西西里度假的航班(主要因为航空公司取消了回程航班),自10月初以来反常的阴雨连绵未见好转,宅家中且为之。

此前一篇《当年英国政府如何抹黑林则徐禁烟》(写于春季疫情高峰时节),其中说到,在1840年4月英国议会下院辩论对华政策时,外交大臣巴麦尊为了把保护对华鸦片走私洗白成为维护自由贸易而战,就信口开河说中国不禁止在自己国内种植罂粟(所以收缴英国走私鸦片实际上是在实行贸易保护)。一直以来,这一事实不为史家重视,在两次鸦片战争(特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领域耕耘极深、建树极高的华人历史学家黄宇和最初读到巴麦尊这一高论时,尚深感其人污蔑中华民族、并为之极度愤慨,但在深入研究鸦片战争历史多年后竟然未加详考就推想巴麦尊只是不懂中国情况、不是故意在说谎。我以巴麦尊负责收读的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的报告(这些报告又经巴麦尊签发提供给英国议会印为所谓《蓝皮书》公布)为据,说明巴麦尊理应了解真相、所以难脱故意说谎之责,并为黄宇和先生作为实证主义史学大家在这个问题上有失风范而深为遗憾。

不过,因为当时专注于以英国官方文件来解读,且成文仓促,所以漏掉一个重要的历史事实。事实是,伦敦坊间早有较之更甚的谎言在传播,巴麦尊在下院辩论中的言论并不突兀。华人学者张馨保所著《林钦差与鸦片战争》揭示:

【1839年末及1840年初,伦敦出现了许多小册子和文章,告诉公众说:英国国旗被侮辱了,女王 陛下的官员及及英国商人群体被监禁、被剥夺了食物和水甚至被威胁以死亡。据说,中国人要停止鸦片进口是为了自私的原因。林则徐及其他人已经把“几千英亩土地变为罂粟种植园,”而为了保护国内增长,排除外国进口是必不可少的。】

张馨保是费正清的高足弟子,《林钦差与鸦片战争》出版于1960年代,原为哈佛大学博士论文,是公认的西方研究鸦片战争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据称发行很广、影响甚大,且在1989年有福建人民出版社中文译本。但书中提到的这个林则徐开罂粟种植园的谣言,似乎很少有读者注意。说来惭愧,不才青年时代以研究和教授中国近代史为职业,但所在大学的图书馆虽然号称藏书量全国第二,这本著作的英文原本乃至中文译本却均无收藏(可见那时办学条件之差),因此只在它处有匆匆浏览,未能熟稔,直至今年方才注意到这一细节。

读史不易,因为很多史书和史料难得一见,也不能仅凭所见史书和史料轻下断言。张馨保的著作并未单独指示林则徐开罂粟种植园的谣言出自何方,所涉及的史料,刻下也无条件亲赴伦敦彻查。当然,此非急务,即使有条件彻查(要花一些时间和金钱),也未必会有更多的收获。关于此事的认知,想来大概不会超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此谣言必然出自英国的鸦片利益集团,其动机昭然。其次,以当时的交通通讯条件及社会氛围,在伦敦造此谣言不会遭受质疑且多少有人相信。最后,事过境迁,显然英国再无人追究真伪。

林则徐是否开过罂粟种植园?这个问题只是引子,不是本篇的重点。因为早没有人说、更没有人信这样的鬼话了。但今天则有新的问题,坊间有许多议论,言之凿凿指林则徐曾经主张中国自产鸦片,且不是一度,而是二度,一度在鸦片战争前的1833年,一度在鸦片战争后的1847年。当然,所见议论大多各举一端,似乎还没有将二者合一而论者。饶是如此,林则徐作为禁烟英雄的历史形象也岌岌可危了,此乃不可不辨而再辩者。

关键词(Tags): #林则徐#中国自产鸦片通宝推:曾自洲,醉寺,袁大头,落木千山,普鲁托,不如安静,
家园 商榷一二 -- 有补充

如果是普通读者读到这些材料,当做是谣言,一笑而过是合理且应当的。

但是专门就此事成篇,不说彻查,至少还是要稍微查一下再下笔吧。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好吧 -- 补充帖

可能是我看漏了,作者还是给出了证据的,可惜发出来的帖子没法修改和删除。。。

见前补充 4561195
家园 种植不知道

但是却是有书信中提到了“譬如某种芙蓉”

这在当时观念里是不是一种毒品,也是需要考证的

家园 林则徐是 “中国脊梁” 的一部分,而洋人是没有脊梁骨的

西洋人没有脊梁骨,也不需要。人家是海盗文明,抢一把就走,及时行乐,吃香喝辣。失败了怎么办? 凉拌呗。英国历史可以追溯到诺曼征服,法国最多追溯到法兰克王国(胡乱攀亲),德国作为整体出现在世界历史上,那是俾斯麦时代,距今不到二百年,比美国还晚一百年。

这些都是几百年,最多不过千把年的国家,也就是说,千年前的欧洲各国,已经全部换人换种,洗过一遍血了。强盗么,失败了很正常,换个玩家从头再来呗。

西洋人历史上从没有 “逆境中奋起” 的例子,一个都没有。亡了就是亡了,历史翻篇了。人家不需要脊梁骨。

中华民族讲气节,只要脊梁骨不垮,血肉可以不断再生。西洋人对此深恶痛绝,变着法子造谣污蔑,向大家宣布世界上不存在脊梁骨这种东西,全世界只有软体动物。

家园 【原创】鸦片战争前,林则徐主张中国自产鸦片吗?

必须承认,脱离学界十几年,确实有些信息不灵。今年重读鸦片战争史,才知新出了一部大热的著作,即英国学者蓝诗玲所著《鸦片战争》。其中文版网上售卖提供前几章试读,于是试读了一下,最引我注目的就是说林则徐建议中国自产鸦片的这一句:

【回溯到1833年,这时离他开始向鸦片宣战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就已经对如何处理鸦片问题有所考虑,为了应对鸦片输入导致的财政上的巨大的损失,他建议中国自己种植罂粟生产鸦片。】

这个新奇的表述让我吃惊甚至有些慌乱,此说以何为据呢?因为供人试读的电子版正文与注释分离,一时无法判断作者和译者是否就此另有注解说明。好在我可以自行找到道光十三年即1833年林则徐的《查议银昂钱贱除弊便民事宜折》,一读过后,即刻释然:应该是英国汉学家误读或曲解了林则徐的本意。但再想觉得不会那么简单,这位汉学家研究鸦片战争未久,不见得有自己翻找到相应文本的功力(这比正确解读文本更难),应该是有中土学者指引,而中土学者误读或曲解林则徐本意的可能性就要小很多,是不是在林则徐的这份奏折之外另有所据呢?

带着这份心思终于在几个月后去图书馆查看了蓝著《鸦片战争》英文原版,果然是有所本,所本乃台湾学者林满红。林满红在台湾和哈佛前后读了二个博士学位,独树一帜地以世界银荒为背景研究19世纪中国。我以前当然听说过她名字,但没有读过著作,现在知道她2008年后被马英九任命当过“国史馆”馆长,那光环就与一般学者不同了。

说回林则徐,林满红女士高论若何呢?搜到2016年她在《文汇学人》上有一篇题名《旧海关资料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文章介绍研究经验,其中特别说到:

【2014年我在《哈佛亚洲研究学报》(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上发表了论文《晚清对土产鸦片的观念》(“Late Qing Perceptions of Native Opium”),其中指出禁烟名臣林则徐在鸦片战争之前6年的1833年,曾主张对土产鸦片弛禁,以减少白银外流。】

查,这篇《哈佛亚洲研究学报》论文的发表时间并非2014年,而是2004年。另,其内容应该在更早的时候就以中文发表过,因为在1999年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出版的《财政与近代历史论文集》中就有署名林满红的一篇《财经安稳与国民健康之间:晚清的土产鸦片议论(1833-1905年)》。看来,高论早已出台,只怪吾等孤陋寡闻。

林女士以发掘利用海关资料见长,但关于1833年林则徐有何政见,不太可能由海关资料得出结论。偏偏她还特别看重自己的这份独树一帜的观点,那究竟是如何立论的?十分好奇!

且看权威的《哈佛亚洲研究学报》论文。昨天尝试通过网络请求作者授权给予完整文本免费阅读,尚未有结果,但网络提供了第一页的预览,可知论文开篇即直指林则徐,是这样写的:

【论及西方列强向中国输入外国鸦片这个饱含情感的主题,几乎所有的近代史教科书都会引述林则徐(1785-1850)在1838年所作的一个评论。作为一个以反对鸦片而闻名的省级官员,林说过:“几十年后,中国会没有士兵可以用来抵御敌军。”历史学家引录这一评论,暗示中国人很清晰地感知到鸦片是一种摧毁健康的毒品,是英国政府为了削弱他们的国家而强加于他们的。然而,早前5年,林则徐就已经比较了二种祸害——仅仅购买外国鸦片致使更多的白银外流与种植本土鸦片增加鸦片消费——并得出结论说:“如果人民自己种植鸦片,他们所获得的(银)钱会留在中国,而这毕竟与流出海外不同。”】

看到这样的论述方式,已经可以打消我的将信将疑,相信确实是林满红女士曲解了林则徐。

通宝推:糊里糊涂,
家园 【原创】鸦片战争前,林则徐主张中国自产鸦片吗?(续)

看到这样的论述方式,我已经可以打消疑虑,确定是林满红女士曲解了林则徐。

看来,问题就集中在那篇《查议银昂钱贱除弊便民事宜折》,奏折里确实有二句话:“且以两害相较,即使内地有人私种,其所卖之银仍在内地,究与出洋者有间。无如莠民之嗜好愈结愈深,以臣所闻,内地之所谓葵浆等种者,不甚行销,而必以来自外洋方为适口。”仅凭这二句,就认定林则徐主张对土产鸦片弛禁以减少白银外流(林满红),甚至更进一步,认为林则徐是在建议中国自己种植罂粟生产鸦片(蓝诗玲),不能说全无道理,但也不得不说很勉强。不过,这二句是单挑出来的,如果看这二句所在的整段文字,就能理解什么是断章取义。

在讨论这整段文字之前,慎重起见,也有必要先核检一下这篇奏折的来历。由内文可知,这篇《查议银昂钱贱除弊便民事宜折》是一篇复奏,事由乃“给事中孙兰枝奏江浙两省钱贱银昂,商民交困,并胪陈受弊除弊各款。”道光皇帝上谕军机大臣交办,“着陶澍等悉心筹议,体察情形,务当力除积弊,平价便民,不得视为具文,致有名无实。”再“转江苏藩臬各司分别移行、确查妥议”,最后“据江宁藩司赵盛奎、苏州藩司陈鑾、臬司额腾伊体察情形、会议详复”成篇。所以它其实是一篇集体创作,是由两江总督陶澍领衔的联名奏折,江苏巡抚林则徐的职务及姓名在目前所见的折文(可能有少许文字处理)中并未直接出现,但应有联名,实际参与的还有江苏的布政使(江苏有二个布政使)及提刑按察使。此5人即分驻江苏二个省会(江宁与苏州)的所有省级官员,全体出动,可见其郑重。

不过,此篇奏折在光绪十一年(1885)经由《林文忠公政书》刊布(大约是首次),如无明察,就会径直当它是林则徐的个人政见。至1960年代中华书局出版、中山大学历史系编辑的《林则徐集》,其《奏稿》部分,多数取自故宫档案收藏的原件及录副,但此篇仍录自《林文忠公政书》,也仍然没有注明由陶澍领衔。据说,1832至1836年间,作为两江总督的陶澍与江苏巡抚林则徐联名的奏疏有100多件,其中大多数没有被收入道光年间陆续增补出版的《陶云汀先生奏疏》。直至当代编辑出版《陶澍全集》,始将此篇作为陶与林的联名奏折收入。

可以肯定,这篇奏折是集体意见,但也不能因此就遽然否定它可以代表林则徐的政见。首先是因为林任江苏巡抚、毕竟是该省名义上的最高长官(两江总督地位更高但兼领三省)。更重要的,上面所说的关键的二句话,与之表述方式非常接近的文字,又出现在1847年林则徐所写的一封信中(此事后文再作进一步讨论),也就是说,至少这部分政见,是与林则徐相关的。

明确这个前提,我们再来说需要讨论的那一整段文字,为清楚明白计,全部恭录如下:

【至原奏称:“鸦片烟由洋进口,潜易内地纹银。”此尤大弊之源,较之以洋钱易纹银其害愈烈。盖洋钱虽有折耗,尚不至成色全亏,而鸦片以土易银,直可谓之谋财害命。如该给事中所奏,每年出洋银数百万两。积而计之,尚可问乎?臣等查江南地本繁华,贩卖买食鸦片烟之人原皆不少,节经严切查拿,随案惩办,近日并无私种罂粟花作浆熬膏之人。盖罂粟产于地,非旦夕可成,因新例有私种罂粟即将田地入官之条,若奸民在地上种植,难瞒往来耳目,一经告发究办,财产两空,故此法一立,即可杜绝。且以两害相较,即使内地有人私种,其所卖之银仍在内地,究与出洋者有间。无如莠民之嗜好愈结愈深,以臣所闻,内地之所谓葵浆等种者,不甚行销,而必以来自外洋方为适口。故自鸦片盛行之后,外洋并不必以洋钱易纹银,而直以此物为奇货,其为厉于国计民生,尤堪发指。臣等随时认真访查,力拿严惩。诚恐流毒既深,此拿彼窜,或于外海大洋即已勾串各处奸商,分路潜销,以致未能静尽,又密饬沿海关津营县,于洋船未经进口之前,严加巡逻,务绝其源;再于进口之时,实力稽查夹带。如有偷漏纵越,或经别处发觉,即将牟利之奸商,得规之兵役,一并追究,加倍重惩,以期令在必行,法无虚立,庶可杜根株而除大害。】

整段文字并不难懂,但掌握相应的背景,更易于正确解读。

孙兰枝原奏提出的问题是“江浙两省钱贱银昂,商民交困”,钱乃(铜)制钱(币),银乃纹银(成色最好),钱贱银贵,反映了作为贵重通货的白银短缺,而货币不稳定,就对素称财富之地的江浙两省缴纳税赋及商业流通造成困扰。孙提出白银外流的通道有二,一乃“以内地足色纹银,尽变为外洋低色银钱,”另一即“鸦片烟由洋进口,潜易内地纹银。”江苏复奏则认为后者危害更严重,不仅是“以土易银”,更是“谋财害命”。

接下来汇报江苏的禁烟工作,自是应有之义。清朝的禁烟政策由来已久,最初的动机是防止鸦片损害国人身心健康,纯粹出于道德原因。之前,禁烟与限制白银外流是没有联系的两条线,道光皇帝即位以后,恰逢白银外流与鸦片输入均骤然大增,清政府逐渐认识到两个问题之间的联系,禁烟开始有了经济动机,这也推动了禁烟工作增大力度。禁烟既禁贩卖吸食鸦片,也禁种植罂粟制作鸦片。江苏官员表示他们一直努力查办,效果如何呢?他们羞于直接承认属地尚有贩卖吸食现象,但是就强调已经杜绝了罂粟种植。唯恐朝廷不相信,他们又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其理由也可谓充分,因为以江南良田种植罂粟,事发会被官府没收,风险与收益确实太不相当,真没人会这么干。

由罂粟种植,话题延续到“两害相较”,即内地土产鸦片与外洋进口鸦片的比较。这个问题,孙兰枝原奏是否涉及不得而知,不排除是江苏的复奏主动提出。所谓“害”是指鸦片损害人民身心健康而言,但这里所作的评估却主要是从经济角度。从经济角度,土产鸦片不会造成白银外流所以无大害,但竞争不过外国鸦片、行销不广也不能起到多少减少鸦片输入与白银外流的作用,所以从这个角度也无大益。既无大害也无大益,可以说是无关紧要。土产鸦片为什么竞争不过外国鸦片呢?原因是外国鸦片可以让烟民“嗜好愈结愈深”,而中国土产鸦片做不到,那么这里是否还隐含着一个比较,就是外国鸦片的毒性比土产鸦片大?(这个问题后文再作进一步讨论。)

因为土产鸦片无关紧要,所以还是回到最初的判断,那就是外国鸦片的大肆输入严重损害国计民生,是问题的核心,须严防紧守,才可能根除大害。

整段文字的表述及内在逻辑无非如此,根本就没有主张对土产鸦片弛禁甚至建议中国自己种植罂粟生产鸦片以减少白银外流。因为有整段文字,那“两害相较”的二句话,最多最多只能解读成:这里有可能是在暗示,对土产鸦片弛禁,可以减少白银外流。当然,这已经超出了语文阅读理解的范围,属于想象或揣测了。

家园 【原创】鸦片战争前,林则徐主张中国自产鸦片吗?(续补)

文本解读,不宜以偏概全,更不能断章取义。至于研究历史,并不只看表面文章,实际上也不排斥甚至经常做一些适当且合理的猜测和想象。那么可不可以猜测:这篇《查议银昂钱贱除弊便民事宜折》,虽然没有明言弛禁种植罂粟、建议自产鸦片,但真实的用意,却其实是以一种隐晦的表达方式来试探道光皇帝的态度呢?做这样的猜测,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作为对照,真正的鸦片弛禁论首先就是以一种曲线的方式提到道光皇帝面前的。

众所周知,鸦片弛禁论的代表人物是许乃济,他在1836年6月(时任太常寺少卿)奏请允许外洋鸦片以货易货入口、照常纳税,并宽内地栽种罂粟之禁。但是早在1834年11月,这一方案实际上已经推销到道光皇帝面前,《两广总督卢坤奏请对英人私贩鸦片一事应暂为羁縻约束再图禁绝片》内称:

【“总之,势成积重,骤难挽回。有谓应行照昔年旧章,准其贩运入关,加征税银,使夷人不能以无税之私货为售卖纹银者。有谓应弛内地栽种莺粟之禁,使吸烟者买食土膏,夷人不能专利,纹银仍在内地转运不致出洋者。其说均不无为见,然与禁令有违,窒碍难行。”】

卢坤表示,准许鸦片合法纳税输入以及放开栽种罂粟这二条意见都有可取之处,但与朝廷禁令相违而不可行。这就是典型的试探。但是仅凭这段文字本身并不能得出这个结论,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事情的前因后果有明确记载。梁廷柟《夷氛闻记》述其原委说:

【光禄寺卿许乃济之观察粤东也,稔知非恃文告可禁,害将无所底止也,时怀隐忧而未得所以清源之法。其同年生顺德何太青,令仁和、擢丞乍浦,罢归,谊最投契,从容为言:“纹银易烟出者不可数计。必先罢例禁,听民间得种罂粟。内产既盛,食者转利值廉,销流自广。夷至者无所得利,招亦不来,来则竟弛关禁,而厚征其税,责商必与易货,严银买罪名。不出二十年,将不禁自绝。实中国利病枢机,如无敢举以入告何!”乃济大为所动,以质教官之监课书院吴兰修者。兰修故嘉应名士,号多闻留心世务者也,亦是太青言,退为论曰《弥害》而畅明之。总督卢坤、巡抚祁土贡见而心折。兰修更约其长学海堂同事南海熊景星、番禺仪克中,各著论以与为辅翼。坤随述《粤士私议》,附片陈焉。以例方严,仅约略其词,终不敢明请弛禁。】

按一,许乃济1833年出任光禄寺少卿前在广东为官8年,历任肇罗道、督粮道、高廉道。高廉道加按察使司副使衔,很多著述径称许乃济曾任广东按察使,或有不确。

按二,何太青与许乃济同为嘉庆十四年己巳科进士(是谓同年之谊),何在许的家乡浙江为官,从嘉兴海防同知(驻防乍浦)罢归广东后,许尚在广东为官,二人关系密切并不奇怪。

按三,吴兰修、熊景星、仪克中三人均为举人出身,皆为与广东官方关系密切的地方名士,两广总督阮元创办的学海堂集广州4所书院于一体,吴兰修是第一任学长,熊景星后续也曾出任学长。

梁廷柟同样是广东名士,不过他的立场是坚定地站在禁烟及林则徐这一边。《夷氛闻记》成书于道光末年,是关于鸦片战争的当代史,所述卢坤以曲笔奏请开禁鸦片罂粟之事原委,指名道姓如此具体而未见置疑,当无不虚。此奏上达后,道光皇帝置之不论。不到一年时间,卢坤卒于任上。然后就是许乃济的明确奏请,也并无新意,不过是“取兰修旧说,稍稍润饰条上。”

参照弛禁外洋鸦片及本土罂粟意见的出笼经过,1833年5月的《查议银昂钱贱除弊便民事宜折》比1834年11月的卢坤奏片还早1年半。如果此折是出自广东而非江苏,那么我们当然会考虑其中出现“两害相较”的二句话是否别有用意,而且多半会认定这是试探道光皇帝态度的更早的一步。但实际完全相反,这二句话来自江苏而非广东,更来自禁烟立场坚决的林则徐,那我们就可以完全排除疑虑、不作多想吗?也不是,该疑则疑、有疑则释疑,方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当然,这里有必要提请读者注意,广东的弛禁论与江苏的两害相较论是有本质区别的、甚至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广东的弛禁论相信土产鸦片可以代替外洋鸦片,从而减少白银外流,所以鼓吹鸦片输入与内地自产尽可一体弛禁。而江苏的两害相较论,则认为自产鸦片不可能影响外洋鸦片输入,所以必须严防紧守外洋鸦片输入。注意,这里的思维方式是两害相权去其重,而非两害相权取其轻。照此分析,江苏的两害相较论更像是专门针对广东弛禁论而提出的驳论,只是此时广东的弛禁论尚在酝酿中,江苏方面不一定有所闻。但即使主观上没有针对弛禁论的动机,客观上确有针对弛禁论的效果。难道不是这样吗?!

以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查议银昂钱贱除弊便民事宜折》是一篇重要的文献,比如它首次提出中国自铸银币,而其中最突出的观点则在我们讨论的这一整段文字中,即:鸦片输入乃白银外流的主因,其对国计民生的危害完全不可接受。因此,这也是一篇重要的禁烟文献。但奇怪的是,长期以来,相关论者可以从中摘取词句用来说明林则徐坚决禁烟的立场(这完全没有错),却吝于全面清楚地说明这坚决的立场因何而来。偶有指出,这是林则徐关于禁烟的第一个奏折,也同样吝于全面地分析和说明。这表明,有意无意的避讳确实存在。更奇怪的是,林满红断章取义,从整段文字单挑出二句(甚至是在这二句中又只挑出前面的一句)加以曲解,断言林则徐主张弛禁鸦片以减少白银外流(这完全是错误的),已有一二十年之久,竟未见批驳。这说明,奏折中“两害相较”这二句确实在相当范围及相当程度上造成了学界的疑虑和困惑,迄今而未解。

文本误读之外,疑虑与困惑到底在哪里?也许与在鸦片战争后的1847年,林则徐又有近似的文字表述大有关系。

家园 鸦片战争后, 林则徐主张中国自产鸦片吗?

今天的互联网上传播着所谓林则徐主张中国自产鸦片的历史真相,基本上是说林则徐晚年,亦即鸦片战争以后。

在百度搜索“林则徐 鸦片”,就会有自动提示“林则徐 鸦片国产”及“林则徐 鸦片国产化”出现,即使仅以“林则徐 鸦片”搜索,所得结果的前二条也是:

【林则徐为什么会在晚年提倡种植鸦片?其原因是什么】

【林则徐禁止一切鸦片吗?你可能不了解的历史真相】

如果仅以搜索结果的第一页观之,林则徐提倡种鸦片多于禁毁鸦片。

而在谷歌搜索“林则徐 鸦片”,所得结果还很正常,第一页内容全是禁毁鸦片;但是搜索“林则徐 罂粟”,第一页就全是晚年提倡种鸦片。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简单说是这样:林则徐在1847年有一封书信,其中有半段文字,首先被研究林则徐最权威的学者在研究林则徐最重要的著作中误读,然后又被专业及非专业人士进一步曲解。

林则徐这封《复江南署抚州府文海》写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正月,内文有3段,前后2段的寒暄话语无关紧要,核心内容全在中间一大段,整段文字如下:

【前所寄示钱法八则,细读数四,如握利权、禁洋钱洋货、并内地钱票,及慎名器、增货税各款,皆切中迩日病情。所商防范禁遏各法,亦殊详尽。具见经猷夙裕,筹画维精,至堪钦佩。惟关系既巨,肩任为难,安得有大力者一意担承?且须合同志诸人共襄劳勩,是诚寸心所日夕祷祀而未得者,言之但有欷歔耳!至于变通之说,鄙意亦以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所恨者,内地之民嗜洋烟而不嗜土烟。若内地果有一种芙蓉,胜于洋贩,则孰不愿买贱而食?无如知此味者,无不舍近图远,不能使如绍兴之美酝、湖广之锭烟,内地自相流通,如人一身血脉贯注,何碍之有?尊意曲折详尽,洵为仁人君子之用心,第恐此等食烟之人,未必回心向内耳!】

这段文字整体上是委婉的表达,但也说不上隐晦,如果对比前后两个半段、能体会其意味不同,就不会产生误解。如果能进一步对照,更可以解1833年《查议银昂钱贱除弊便民事宜折》中“两害相较”那二句话所造成的疑虑与困惑。但如果迷惑于“至于变通之说,鄙意亦以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这句及以下的半段,专业研究者也可能会误读,如仲伟民所著《19世纪中国鸦片的生产替代及其影响》一文(《文史哲》2009年第5期)即引据此半段文字断言:

【此时林则徐的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明确表示赞同以国内种植罂粟来抵制鸦片进口和白银外流。】

较之更早,杨国桢著《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1年初版)也是从阻止白银外流、“土烟迎战洋烟”的角度来解读的。1995年的《林则徐传》(增订版)及2010年的《林则徐大传》注意到林则徐这段话有转折的意味,因此改称:

【经过鸦片战争前的鸦片论战,许乃济的“弛禁论”已经声名狼藉,许乃济本人也因此削职,鸦片战争后也无人敢公开主张。但是,为了挽救越来越重的银荒,有些官僚曾经私下考虑采取内地栽种罂粟来抵制洋烟以控制白银外流的办法。林则徐在陕西巡抚任上,署江西抚州府文海曾经就此征询过他的意见。鉴于禁烟已成清廷之忌,林则徐不再像鸦片战争前那样大声疾呼严禁鸦片,而是甚至一度发生动摇,想赞同允许内地种烟、吸烟的办法,但他考虑到“内地之民嗜洋烟而不嗜土烟”,“未必回心向内耳”,实际上挽救不了白银外流,而又放弃了。】

虽然没有明确指出林则徐并不赞同种植罂粟,不过毕竟也没有说林则徐赞同种植罂粟。但是说林则徐一度动摇,仍然不是正解,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说清楚。

《林则徐大传》自序表示希望“对林则徐的研究作个清理,以免贻误后人”,又强调:

【在这本书里,我坚持认为林则徐作为鸦片战争时期我国杰出的政治家和民族英雄的历史地位是不可撼动的。但这绝不意味着林则徐不必再研究,再探讨。相反,从不同的视角审视林则徐,而不是凭个人的好恶随意剪裁史料,进行“神化”或“鬼化”,可以丰富、深化对真实的林则徐的认识。】

我心戚戚也!30年前我上研究生读书课时,就重点读过《林则徐传》。后来买了《林则徐传》增订本,反倒没有读(书非借不能读?),那时甚至没有注意到修订是在牛津完成的、补充了许多英国方面的资料(如果注意到就会读的),书也留在国内了。幸好现在能在网上找到《林则徐传》的增订本以及进一步修订的《林则徐大传》。相隔30年,我仍然敬重杨国桢先生的学问,也很愿意学习他的治学态度。

林则徐的这封信,到底该如何理解?必须把问题讲清楚,否则就会给居心不正者“鬼化”林则徐留下空间。因此这里要不揣浅陋并且不厌其烦地进行解读。

这封信就文海所提政见作答,内容就集中于中间这一整段文字,焦点又在下半段。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从上半段开始,这样既可以熟悉整段的表达方式,也可以对比。

上半段针对 “钱法八则”,即文海所提出的货币流通领域兴利除弊的8条办法,林则徐首先表示肯定,认为大多切中时弊、考虑周详。但是,林则徐进一步指出,既然事关重大,怎样落实才是重点和难点;要想解决问题,还得“有大力者一意担承”(这里可能有林则徐的自我期许),且有“同志诸人”出力相助(这里不排除对文海有所期待),可是我林则徐从早到晚诚心祈求找不到这样的人,说起来只有叹气啊!

对文海的“钱法八则”,林则徐使用了“具见经猷夙裕,筹画维精,至堪钦佩”这样高等级的赞语,但是这些赞语更多针对的是文海提政见的态度,而不是针对政见本身。在表示了“至堪钦佩”之后,林则徐紧接着就以“惟关系既巨”开头作但书,但书里则隐含着一个意思:你文海所说的这些办法,早在我林则徐的考虑之中了。

下半段针对所谓“变通之法”,即通过取消“内地栽种罂粟”的禁令来达到以土烟替代洋烟进而减少白银外流,这自然也是文海所提议的。林则徐首先以一句“鄙意亦以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表示附和,但是接下来几句,以“所恨者”(遗憾的是)起头,然后中间是“若(内地)果有”(如果真有)和“无如”(奈何),最后以“第恐……未必”(但恐怕未必)收尾,全都是但书。

上下半段都有但书,且都以但书作为表达重点,但品读下来,下半段的但书显然更为犀利。上半段还是肯定了文海的意见是没有错的,但书也只是隐约地表示这些意见并无新意,在肯定与否定之间保持着平衡。而下半段则可以认为是完全的反转、完全的否定,这从但书所使用的语气就能有所判断。

但站在误读与强解者的立场,有没有可能林则徐就真的是遗憾于“内地之民嗜洋烟而不嗜土烟”,真的就是希望内地“有一种芙蓉,胜于洋贩”而“知此味者”不再“舍近图远”,真的就是担心“此等食烟之人”不能“回心向内”呢?当然不可能是这样。如果说林则徐真是这样的心态,那么对照上半段中的表达,他就不应该只把话说到这里,他至少应该进一步考虑能不能找办法解决嗜洋烟而不嗜土烟的问题,比如,有没有得力的人手来推行,在罂粟种植、鸦片制作方面可不可以有所改进,实在是觉得此问题一时无解也应该表示心有所祈吧?完全没有!

不过,信中“鄙意亦以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这句话总是林则徐亲笔写出来的吧,这又该如何解释?这句确实是误读与曲解的焦点,但其实很容易解释清楚。林则徐是对“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这种观点表示附和,不过,这里说“于事无碍”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内地果有一种芙蓉”,“能使如绍兴之美酝、湖广之锭烟”,有这样的前提条件才认定:“内地自相流通,如人一身血脉贯注,何碍之有?”绍兴之美酝,即绍兴特产黄酒。湖广之锭烟,亦应为一种特产烟草。烟草传入中国后,明末及清前期都曾经有禁,清代也有禁酒(烧锅)的问题,当然主要考虑是为了保证粮食供应,但也因为烟草与酒(精)是嗜好品。文海很可能援引了酒与烟草作为前例来讨论所谓的变通之法,但酒与烟草作为嗜好品与鸦片(毒品)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林则徐这里只不过是强调:如果真有一种罂粟制作的鸦片品性类似黄酒与烟草,那还真就没有什么危害。

我们再来对比1833年的“两害相较”论,那只有二句话。与之相比,1847年的林则徐信中多写了几句。两相对比,可以看得更清楚。

1833年的第一句:“且以两害相较,即使内地有人私种,其所卖之银仍在内地,究与出洋者有间。”1847年信中相对应的应是:“至于变通之法,鄙意亦以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若内地果有一种芙蓉,胜于洋贩,则孰不愿买贱而食?无如知此味者,无不舍近图远,不能使如绍兴之美酝、湖广之锭烟,内地自相流通,如人一身血脉贯注,何碍之有?”虽相隔14年,但都同样强调了内地栽种罂粟不会造成白银外流,这是相同点。不同点是,1833年尚称内地栽种罂粟为“害”,1847年则说“于事无妨”,不过这又是以假设内地栽种罂粟所产鸦片品性可以与黄酒、烟草类比作为前提的,所以乍看有变,实质上也没有根本区别。

1833年的第二句:“无如莠民之嗜好愈结愈深,以臣所闻,内地之所谓葵浆等种者,不甚行销,而必以来自外洋方为适口。”强调鸦片烟民嗜好洋烟而不接受土烟,对此现象表示无可奈何。1847年则把这个完全一样的意思又反复说了二遍:“所恨者,内地之民嗜洋烟而不嗜土烟”;“第恐此等食烟之人,未必回心向内耳!”如此,后面的话1833年和1847年都没有再说,但已是不言自明,即:内地栽种罂粟自产鸦片既然替代不了外洋鸦片,当然也就无法借此抵制白银外流,此路完全不通。所以,根本就不存在林则徐提倡中国自种罂粟自产鸦片的问题。

不过,相对于指斥外洋鸦片谋财害命而对之深恶痛绝的立场,林则徐确实对土产鸦片表现了相当程度的宽容。这是因为,外洋鸦片输入,谋财害命的动机与效果俱在,而土产鸦片在当时并没有形成规模,林则徐也一直认为不可能成气候。此外,他对以土烟替代洋烟的想法也确实表现了相当程度的理解,作为解决白银外流问题的一种思路,他没有断然加以排斥,至少认为其出发点是好的。他对文海表示,“尊意曲折详尽,洵为仁人君子之用心”,其中也许有客套的成分,但肯定也不是反讽。这些也许可以算作林则徐认识上的误区,也应该是造成诸多误读与曲解的主要原因。但无论如何,林则徐始终没有赞同以土烟替代洋烟作为路径,而且一直认为此路不同。

最后还要说明的是,从1833年到1847年,14年时间不能算短也不能算长,但中间却经过了虎门销烟(收缴外国鸦片大获成功)与鸦片战争(中国失败后鸦片禁令名存实亡)这样巨大的变化,林则徐个人也因为禁烟行动而获罪(罪名还写入清政府被迫签定的《南京条约》)。对于外国鸦片,1833年的林则徐强调要严防紧守,1847年却闭口不谈,应是时势使然也。但对于土产鸦片,林则徐1833年和1847年的思路与想法却基本保持不变,这也体现了其思想真实与性格耿直的一面。

(未完待续)

通宝推:醉寺,
家园 论证林则徐战败后的弥补建议不如论证刘招华们的合理性

英国佬向中国贩毒甚至为此发动战争,刘招华们就是民族英雄

遗憾被政府灭了

广东部门地区如果只出口的话同理

论证林则徐战败后的弥补建议不如论证刘招华们的合理性

家园 如果鸦片贸易合法化或非法却管不了,土烟抵制洋烟是好事

如果鸦片贸易合法化或非法却管不了,土烟抵制洋烟是好事

向制造东亚病夫的毒贩国家尤其用枪炮敲开中国大门的出口更好

家园 想和西方一样搞毒品合法化的前奏而己

在中国搞毒品合法化的一大障碍,就是林则徐及其虎门销烟。

所以,必须把这个搞臭!但又找不到门路,只好来黑林则徐了。

这个事情,我觉得后面有资本的力量。

见到这样的内容和消息,老子反手就是一个举报!最少也是一个无视。和他论证这个事情的真伪,那你已经输了

家园 【原创】鸦片战争后,林则徐主张中国自产鸦片吗?(续)

专业研究者的事情说清楚了,再简单说说非专业作者。比较突出的一个作者笔名“雪珥”,百度百科上有其真实姓名,据称彼乃澳大利亚国籍,头衔则五花八门,如“中国近代改革史研究者”、“非职业历史拾荒者”乃至“有良心的历史发明家”。其署名文章在2011年11月26日的《广州日报》有一篇题为《林则徐提倡内地种植鸦片为提升GDP防资金外流》,2012年10月17日搜狐财经有一篇题为《林则徐的鸦片财政》,内容大体雷同。

雪珥的文章满篇信口开河,首先当然是曲解林则徐给文海的复信,不过,既然有专业研究者犯错在先,也不好把板子打在他身上。其余部分的胡说八道,不值得一一列举,这里只说一个例子,就是其抬出马克思为许乃济鸣冤:

【成了过街老鼠的许乃济,却在遥远的英国得到了一个知音。一位大胡子犹太思想家称赞他是“中国最有名的政治家之一”,并嘲讽包括林则徐在内的禁烟派们为“天朝的野人”,这个大胡子的名字日后响彻中国——卡尔•马克思。】

马克思《对华鸦片贸易史》原文是这么写的:

【因输入鸦片而造成的白银不断外流,开始扰乱天朝帝国的国库收支和货币流通,中国最有名的政治家之一许乃济,曾提议使鸦片贸易合法化而从中取利;但是经过帝国全体高级官吏一年多的全面审议,中国政府决定:"此种万恶贸易毒害人民,不得开禁。"早在1830年,如果征收25%的关税,就会带来385万美元的收入,到1837年,就会双倍于此。可是,天朝的野蛮人当时拒绝征收一项随着人民堕落的程度而必定会增大的税收。】

按,由于原文是发表于美国报纸,所以按美元计价。

1836年许乃济正式奏请弛禁鸦片,虽然尚属朝廷密议,英方已经获知消息,并且对清政府最终会采用许的“聪明办法”寄予厚望,许乃济在英国的名望就是这么来的。1838年,清政府选择了进一步严禁鸦片,并且惩罚了提议弛禁的许乃济,这当然很不合英国人的心意。但即使不了解这些基本的背景,仅凭马克思的原文,也不可能读不出所谓“中国最有名的政治家”及“天朝的野蛮人”云云乃是模拟英国人立场的反讽吧?!所以,我们应该质疑雪珥的阅读理解能力抑或是良心呢?!

几十乃至上百篇网络文章说林则徐晚年提倡种植鸦片,近十年来大肆传播就没有批驳者吗?我多翻了几页搜索结果,还是见到了一篇纠正文章,出自腾讯网企鹅号“坐古谈今”(2018年10月28日),题目直接点出了“谣言”,实属难得:

【林则徐晚年没有支持“广种鸦片”,为何今天有这么多谣言?】

心怀敬意之下,进一步查到,作者李连利,号称明清史研究专家,正式出版过几种著作,其中之一题为《白银帝国》,似乎是专业研究者,但又是“以评书体写作”,实际还是非专业。当然,专业还是非专业并不是问题,正确与否才是关键。

这篇辟谣文逐句解读林则徐给文海复信中核心的那一段文字,方法是正确的。其结论是:最后那几句话,“其实只是林则徐的一种‘气话’”,“只是客气的‘否定’”,这也不能算错。只可惜没有全部解读清楚,尤其是有明显错误,如“前所寄示钱法八则”一句,竟然读出“示钱法八则”(反复说,所以不是笔误),未免太过粗心。更重要的是,关键的“鄙意亦以内地栽种罂粟于事无妨”这一句,则强解其含义为:

【这句话翻译出来就是“兄弟我认为,即使内地栽种罂粟对‘白银外流’也不是什么好的办法”!而不是“内地广种鸦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说服力因此大为减弱。事实上,作者也可能自觉底气不足,所以给“气话”、“否定”这样的判词都加了引号,更将原文“内地栽种罂粟”解读成“内地广种鸦片”,凭空多出一个“广”字。林则徐笔下完全没有出现过“广种”这个意思,当然更不可能提倡“内地广种鸦片”。可是,如此一来,倒好像是自己造了一个虚假的大靶子,辟谣的效果当然要大打折扣。当然,谣言文盛行,不一定是因为辟谣文不够有力。我自己这篇,拖拖拉拉写了一个多月,虽然是网文的外壳,但咬文嚼字,有论文的内核,就内在质量而言,自信足以释疑、解惑、辟谣,但对实际传播的效果,也不抱希望,所以为之,尽一份心力,对历史负责而已。

通宝推:桥上,
家园 也是有的

比如从伊斯兰世界手里光复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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