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跨省抓捕好恐怖呀,租界那会儿也没这么长时间拘留吧 -- 胡一刀
我不知道现在制度上是否有改革。
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经侦的办案经费是0(你说为什么是0,因为反正可以找事主出钱吧)。
这个钱在比较正规的地方是不可以私吞的,当然中国那么大,可能不正规的地方也有吧。
成本二十多,卖298,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老马说了,300%的利润资本就能冒上绞刑架的风险,这个可比300%高多了。
报案、警察行动,这个流程本身是对的,但是事情办的烂,留话柄没办法
最近被河里指鹿为马的风潮搞晕头了。
之前还特意去他家园看了帖,还以为老虎是医学专业,与药酒有利益瓜葛这些,是来为鸿毛药酒站台滴。
没搞回来,这些费用花销照样得出。要回来就看你自已随喜个打赏的钱了。
方可执行。反正当下的信息和交通情况,走个流程也不会花太多时间,这样以防滥用,坏处就是多一层打官腔,很多小鱼虾米是没法管了。
主要问题有两个:
1、网民发的网文能不能随便使用“毒药”这个词?
2、公权力有没有被滥用?
现在没有人研究第一个问题,都在指责公权力被滥用,但又拿不出证据。
本来这里就有致癌一级物呀
这个“商业诽谤罪”也挺搞笑的,这不明摆着应该是个民事的事情么,咋就上升到刑事了呢?
这么个事情,明摆着可以取保候审,非把人先关3个月再说,没有公权力滥用才见鬼了
法律也是要合情理的,不合情理的法律必然是恶法
商业诽谤罪不是你认为搞笑就搞笑,西方国家也有这个罪,你会不会也认为搞笑?有法必依,既然制定了这条法律就必须严格执行。
还有,是民事还是刑事不是由网民说了算,也不是由你说了算。金额太大自然上升到刑事。
说公权力被滥用不是靠上下嘴皮子一碰就出来,拿出事实和证据。
不信您随身携带点抗生素,而不带专用于您的医生处方或其他医学证明,进入英联邦国家或者香港行政特区试试,如果被海关查到会怎么收拾您。
抗生素是常用药物吧?在香港就真被划为毒药的呵!非法持有真还有可能坐牢的。
有这样的道理吗?
烟草生意大不大?纸烟盒上打广告“吸烟危害健康”该不该上升到刑事?
何况,酒家生意的暴跌,是不是某生一则网文造成的,还未经证实呢!有没有其他缘由?例如经营不善,广告不实爆煲,老板底牌被揭之类,需不需要排除其他种种可能?单凭一点时间巧合,就坐实罪名,干脆不要法院算了!
我昨天从一家店铺前走过,不小心放了个屁,今天他因为生意不好关门了,可不可以赖我,说是我把他的客熏跑了的?
“法治”要可以这样玩,想想都肝儿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