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从薄熙来种的银杏树被拔说起——闲聊十九大人事安排 -- 林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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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没看懂就不要乱说。真正亲生儿子!

买卖规则,除非你不想买!

家园 也说几句

1、郭、徐上来可能不是胡的事,但二人滥权自肥,尤其是郭,与胡私交非浅(在胡接班之前即有),放任渎职之嫌有之(别把责任推到江身上,江的影响力一直在,但党管军不仅是形式上,无现任主席的首肯,起码是默认,任何高级军官的提拔表彰贬斥和军队的调动都无可能,此当下是,过去亦是)。

2、党内舆情,不知民主生活会算不算。胡为此检讨不止一次,众多老同志的“过激言论”也算得上汹涌。党外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多种管道的收集,最终汇总摘要之最高层(当然有授意引导的可能)。汹涌谈不上,但同情理解是大多数也不尽然。呼吁追查之声未绝,高层有心之人会故意放大成汹涌之势也是有可能的。

3、陈敏尔还未任正职即当选中委,虽非反常,也不是普遍现象,正省无中委衔也非个案。至少说明,提携之意清晰坚定。陈与栗有交集,同属班子成员,作为荣升要职的老同志对按序升职的后进同志有较大的话语权,而陈晋升顺利,可合理推测栗对其无负面评价。总言之:班组成员,可能有正面交集,是大概率事件。

4、亲家入地,自己上天,若无决绝之手段,恐难摘的清楚。所以,陈强迫的说法虽没有任何权威的证实,但亦有合理的一面。不过,习非常看重孝道人伦,是识人选人的重要选项,如此说属实,陈恐难入核心内圈。从这个意义上,我猜测强迫说应该不属实,至少有夸大的嫌疑。同时,也应该指出,江斥令的说法也是传闻,从未证实。用传闻指摘传闻,亦不妥。

以上村野之评,既不敏锐也不权威,权当笑谈吧。

家园 胡锦涛提拔胡春华的手法是由他绵软阴柔的性格决定的

万润南在《清华岁月》 “我的学长胡锦涛”一文中描述胡锦涛:谦虚随和、善解人意,安排事情,思路缜密,处处让你觉得舒服。正是这种以柔克刚的性格,让他最终成了全国的 “大帅”

1992年初,胡锦涛离开西藏时向后任陈奎元托付小胡,陈很负责任,3月就给小胡安排了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的职务,让他积累地方工作经验,当时小胡已经是副厅级,所以没有安排县委书记的职务,如果当时能预见到今天重视县委书记的履历,让他兼任一个县委书记轻而易举。12月,小胡回任区团委书记,升上正厅。以后直到2008年出任河北省长,15年时间,小胡的任职地只有西藏和团中央两处地方。胡这样安排,可能是因为团中央和西藏等于他的自留地,人事安排他自己能完全做主,别人不会和他争执,如果让小胡出任其他职务,就会触动其他人的利益,免不了一番争执和利益交换。考察历史细节,1997年,小胡任西藏山南地区行署专员,34岁升副部,合适的位置恐怕也只有团中央书记了。2006年,小胡任西藏党委常务副书记,已经9年副部了,这个资历升任省长也够了,但胡还是采取稳妥做法,让小胡先任团中央第一书记,过渡两年再任河北省长。在胡看来,小胡足够年轻,有大把时间,先把级别升上去,其他经历都可以慢慢补齐。

胡这样性格的人,政治斗争手法都是表面平和,暗中较劲,润物细无声。借力打力、让别人出头,不到万不得已不愿进行面对面的肉搏战。小胡把级别升上去就达到目的了,为他安排其他职务而要和别人交锋,在他看来,既无必要,对小胡本人仕途也没有好处。

家园 没有完美的制度,刷资历是损害最轻的一种。

至于你说的黑,我就问什么人不黑?那些一天没下过基层的人是天使的话,西西河还用讨论这个问题吗?

家园 在别的条件相当时,资历至少到tie-breaker的作用

一般情况下,完整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历难道不是加分项吗?不是说实践出真知嘛。

家园 DEL

1

家园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陈王兄应该先好好查查再说啊:)

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矿是03年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接手的,老板叫王春成。其人发家故事,背后利益相关人和最后结局可以百度

至于您说“一般认知,重载的运煤车必须走在公路上”,这个真是有点想当然了,真来过内蒙,了解这里地貌和司机驾驶习惯就知道实际是怎么样了。事后旗政府、煤矿和牧民达成的协议一共五条,其中第四条就是:

四是内蒙古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有限公司要加大运输车辆监管力度,按照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和嘎查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更改线路。

至于您说“被压死了,哪怕是故意的,肇事人也不应该死刑,因为受害人有明显过错。”这个我觉得和您前面说的的“两个普通的司机就敢纵车压死人”的态度有些自相矛盾啊。孔老夫子要以直报怨,可也没有说要护短到是非不分才对啊。不论哪个民族,毕竟是无辜生命,这方面还请慎言啊。主席在这方面,可是最坐的正的了。

家园 你说的几点都没有可靠的信息来源,近乎道听途说

第一,说郭伯雄和胡锦涛私交非浅,不知道依据是什么?在1999年郭伯雄升任中央军委委员、常务副总参谋长之前,胡和郭没有共事的经历,1985年到1992年,胡历任贵州、西藏书记,而郭时任兰州军区副参谋长、四十七集团军军长,一个西北、一个西南,二人不可能有交集。1992到1997年,胡任政治局常委,1993到1997年,郭任北京军区副司令员,这时两人倒有可能见过面,但发展私交绝对不可能,胡没有军队职务,去和军人发展私交,绝对是政治大忌,郭被提拔来自于江的赏识,他到了北京就去巴结胡,等于给自己挖坑。1999年,胡任军委副主席,郭任军委委员,这才是两人共事的开始,但一个小心谨慎等待接班,另一个巴望着江继续提拔,很难想象这两人会发展公事之外的交情。

我没有看到任何胡和郭有很深私交的材料,倒是郭作为江的代理人,架空胡的材料比比皆是。

香港《南华早报》有一篇报道:2011年1月,美国国防部长盖茨访华时,中国进行了歼20战机试飞,盖茨对此非常生气,第二天会谈时直接质问胡锦涛,结果发现胡对此毫不知情,居然转身问国防部长梁光烈:“这是真的吗?歼20真的试飞了吗?“这件事让美国人意识到,中国政府与军队之间的明显分歧。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评论:“国家和军队的领导人之间明显是割裂开的,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国家首脑居然对此毫不知情,这种情况要是发生在美国,会是致命的。对我来说,这是他们的官僚机构中存在分裂的证据。”

第二、所谓党内生活会上胡锦涛多次检讨,这种说法不知出处何在?国内官媒肯定不可能有这种消息,海外正规媒体我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方面报道,连公认的国内在海外的放话媒体明镜、多维也没有报道过。倒是香港的一些被国内指为反动刊物的《动向》《争鸣》之类的刊物,经常有一些惊人消息,今天是江泽民被元老们怒斥,明天是胡锦涛被迫做检讨,你的消息是不是来源于此?

第三,你认为江泽民怒斥令计划只是传闻,江泽民斥责令计划的那句”不要说党性,连人性都没有了“的话见于《明镜》,《明镜》虽然不算海外正规媒体,但是他的各种内幕消息事后大多得到证实,其可信度远远超过《动向》《争鸣》之类。江是不是说过那句原话,当然不敢百分之百确定,但是江斥责令这件事是绝对存在的。2012年12月《纽约时报》文章《一场改变中国政治格局的车祸》,报道了法拉利事件,引用几句:

”党内的老领导——以其前任江泽民为首——因令计划之事向他(指胡锦涛)发起质问。据称,令计划一手策划了掩盖其子死亡真相的行动。

今年7月,领导层开始讨论处理薄熙来的方式以及领导层换届的安排,事情到了紧要关头。“就在他们讨论各种安排的时候,老同志们提出了这个问题,”来自一家中央政府媒体机构的一名官员说。“他们说领导人必须遵守党的纪律,所以这个人不具备进入政治局的资格。”

有几个人表示, 在与胡锦涛的一次交流中,江泽民也质疑令计划是否有“人性”,因为有人称令计划保持着繁忙的工作日程,没有恰当地哀悼儿子的死亡。”

纽时的报道证实了江确实曾经斥责过令的行为,也证实了他说过“质疑令没有人性”这样内容的话。

家园 再说几句

1、从未看过《动向》《争鸣》,《明镜》网倒是浏览过几次。

2、J20的事情作为架空胡的证据?《南华早报》、洪博培的评论都不用看,直接看盖茨本人的回忆录不更好吗。

3、如果长期留意一些军事论坛,总能知道一些靠谱的人的评论和回忆(专业并多数被交叉或事后证实的)。“胡对J20的进展是否知情”的判断,应该不算机密。

4、至于生活会一类的消息,不可能有公开报道的。如果说是道听途说,算是吧。因为确实没资格旁听,更别说参加,也只能是“听说”。

5、说胡被架空,此说在郭徐令被查后一度很热,刚刚荣升的秦天就曾有评价。

6、郭胡私交与否,有细节,但无法证实,就当胡说吧。

无意争论,之前的回复内容,多数还是根据常识的基本判断。如果不喜近乎“道听途说”部分,请忽略。即使是听说,也要看是否专业、符合常识,而且要长期跟踪,所以都是“听说”也是有差异的。

家园 被胡春华打击的煤老板叫王春成,2014年因涉徐才厚案被抓

那个手下司机撞死了人,引发蒙古族人大规模抗议,事后一个矿井被关停的煤老板叫王春成。

他的简况我抄一下百度百科:

20世纪90年代初王春成以下岗工人身份,靠给锦州电厂送煤发家,后接手改制的新邱露天煤矿,成为阜新市政府眼中的“红人”。2003年起,王春成进军内蒙古,在锡林郭勒盟西乌旗获得两家煤矿。此外,他还在阜新拥有几家规模中等的当地企业。还以民企身份主导修建西乌旗巴彦乌拉镇至阜新市新邱区的巴新铁路。

因涉及徐才厚一案,原全国人大代表、辽宁春成工贸集团董事长王春成于2014年4月被军事检察机关带走。该案目前已被移交给华北某市检察机关办理。51岁的“铁路大亨”王春成,因摆平儿子参与的一起酒吧命案而通过大连的关系人结识徐。据了解,王春成与徐妻不仅有商业方面的合作,还曾向徐家赠送过位于海南的房产。他在北京开的车挂着军牌,司机也出身武警。

2014年4月24日,王春成“因涉嫌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此前,王春成曾两次以行贿人身份涉及政界贿案,分别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盟委原副书记蔚小平案,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刘卓志案。在两案中,王春成分别送给蔚小平60万元、刘卓志18万美元,但并未影响王春成继续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公开活动。然而今时不同往日,由于事态严重,王春成无法像前两次一样仅以证人身份作证后脱身,而是辞去了代表资格。

你认为莫日根被撞死是咎由自取,胡春华处理刘卓志这样的贪官、王春成这样的黑老板是罔顾法律,玩弄国家法条。你旗帜鲜明的站稳了立场。

通宝推:普鲁托,
家园 中国经营报:徐才厚曾干预内蒙古跃进煤矿案致百亿国资流失

《中国经营报》2015年4月的一篇文章:

跃进煤矿维权,在徐才厚被查后一度获得地方政府支持,但却接连遭遇拒绝立案,在最近一段时间,政府支持力度似乎有所减弱。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裁定书显示,内蒙古高院维持了锡林郭勒盟不予受理该案的裁定。另有会议纪要显示,锡林郭勒盟曾明确要求西乌旗党委政府对涉及该矿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但迄今仍无进展。

“法院、政府都应该拿出更大魄力,不要让百亿国资流失,让上千职工继续受苦。”跃进煤矿原副矿长李永发称。

此前,内蒙古多名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称,当年该矿是受徐才厚打招呼后,才被转给王春成的。

跃进煤矿系1958年成立的国有煤矿,拥有职工400多人。2004年1月2日,在企业正常经营和职工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跃进煤矿进入破产还债程序。此后,政府组织的清算组强行将所有职工赶出煤矿,同时没有任何安置。

2014年3月份徐才厚被查处后,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韩传华接受职工委托后调查发现,在跃进煤矿破产程序进行期间的2004年2月10日,西乌旗政府与王春成控制的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合作开发矿产资源的协议》,协议约定,西乌旗政府将跃进煤矿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无偿转让给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跃进煤矿采矿证迄今仍属国企,只是一直被王春成控制和采矿获利。一系列文件显示,春成集团在获得原跃进煤矿采矿许可证后,始终未办理“过户”,反而一再以国有性质的跃进煤矿信息进行延续,只是法定代表人一栏变为王春成。发现这些过去不为人知的情况后,韩传华律师及时向西乌旗政府反映并要求纠正,政府经研究后建议律师代理职工依法解决。

“就是内蒙古最高院纠正呼格吉勒图案的时候,我们上诉到了最高院,所以大家都很有希望,觉得内蒙古高院肯定能支持我们。”跃进煤矿原副矿长李永发和于庆瑞、赵风生、牛炳亮、聂广生等近百名职工,在韩传华律师帮助和代理下,于2014年6月13日在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发起对包括西乌旗政府、西乌旗经济信息局(原为经贸局)、辽宁春成、西乌跃进煤矿有限公司、西乌露天煤矿有限公司(后三家公司法人均为王春成)的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对2004年签订的协议认定为违法无效,并要求王春成担任法人的三家公司赔偿1.8亿元——经初步粗略计算,矿工们认为王春成从跃进煤矿获利至少20亿元,出于立案实际情况,当时并未以这一金额诉讼。

但2014年6月20日,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李永发等随即上诉至内蒙古高院,但2014年10月8日,内蒙古高院作出驳回上诉裁定。

“最过分的是,他们十月作出裁定,我们天天打电话催,结果12月才送到我们手里。真不知道该说他们什么好。”李永发等随即前往北京向最高院进行申诉:“这个也不顺利,先是最高院说得内蒙古高院把材料转过去,内蒙古高院又说需要最高院出受理我们信访的证据才能转,来回又跑了好几趟。”

锡林郭勒中级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称,法院认为西乌旗与辽宁春成前述合作协议,属于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进行的行政性调整、划拨,因此根据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不予受理。

代理此案的韩传华律师指出,西乌旗的那份协议,实际并非改制中的国有资产行政性调整、划拨,因为协议签订时跃进煤矿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与改制无关。此外,将跃进煤矿无偿转让给私营企业辽宁春成,是国有财产到民营企业的财产转移,与国有企业之间的行政性调整、划拨没有任何关系,锡林郭勒盟法院以这个理由裁定不予受理,法院适用明显错误。

而内蒙古高院的驳回上诉裁定中,并无新的说法。

家园 嘉兴卡一个副职,算不上什么,不在讨论之列
家园 《财经》杂志:巴新铁路贿案

2014年7月《财经》杂志文章《“铁路大亨”陷落要案》其中一节的部分内容:

借入主跃进煤矿在西乌旗站住脚跟以后,春成集团在当地日渐活跃,王春成希望在西乌旗境内拿下更多的煤矿。然而不期然间,他也在此埋下了祸根。

其间,经旗领导引见,他得以认识时任锡盟盟委书记刘卓志、盟委副书记蔚小平,两度成为行贿人,这已经是由司法认定的涉及王春成的官商交易。

经过勘探,王春成看上了西乌旗境内一个大矿,预测储量达24亿吨的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矿。若能拿下这个矿,仅该矿的年产能就能达到一两千万吨,春成集团的体量将上升一个数量级。2003年8月,锡盟方面答应将这块丰腴的“处女地”免费配置给春成集团,条件是后者能修一条铁路。(注:这个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矿就是莫日根事件中撞死人的肇事司机所在的矿)

“当时因为受运力瓶颈掣肘,内蒙古的煤炭销售不出去。地方政府就要求如果能修铁路,煤田就配给你。”熟悉王春成的人士透露,春成集团答应并找到专家设计方案。

王春成带来的超大型基建投资,让他从众多来锡盟洽谈项目的企业中脱颖而出,被锡盟奉为座上宾。一位锡盟当地平台公司负责人回忆,2005年左右,有一次盟里召集大家开会,讨论与春成集团合作。在会议大堂,一边是王春成与其高管,另一边是盟委书记副书记、盟长副盟长,加上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国企等,自己只坐到了第四排位置。

这背后也有王春成与盟委领导的经济往来。司法材料显示,2004年5月至2006年3月,在春成集团筹建巴新铁路期间,蔚小平积极支持该项目的筹建工作。2005年11月,蔚小平直接给王打电话,称其朋友有两辆车要处理顶账,王春成随后带着60万元来找蔚,钱留下后,后者说车还没有开过来,王问过两次便不再追问。

在这背后,刘卓志出力不少,王春成也奉上金钱。

司法材料显示,自治区政府开始并不同意锡盟修建铁路及将煤炭资源外运。为了取得采矿权,并让政府批准修建运煤铁路,王春成向刘卓志提出请托。2009年升任自治区副主席的刘卓志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帮春成集团解决了配置采煤资源及修建铁路的问题。为感谢刘卓志的帮忙,王春成于2006年至2010年期间,先后七次以各种名义直接或通过中间人给予刘卓志18万美元。

家园 这个和我今天在老家听我叔说的情况一致

老家那些拉客的柳州五菱面包车为了抢客,在乡村道路上开起来车速超快。而乡村道路宽度也不过才4.5米左右,弯多林密,弯道通视极度不良。撞人事故经常发生,那些司机全不在乎,就因为是买了100万的三者险,出了事陪的全是保险公司。看来哪个地方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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