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谁知道“改革开放”是“无债一身轻”的条件下搞的? -- 方天化几
可是斯大林这面旗帜不能倒,共产主义阵营本来就是一个靠着理想聚集起来的群体,苏联可以不完美,可以有各种问题,可是不能背离这个理想,赫鲁晓夫的问题就是打倒斯大林以后无法重新树立起另外一面旗帜,实际也不可能,斯大林的成绩太大。
给你看一个我的帖子,看看能不能提醒你
立此存照: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别以为条约不值钱!!!
也别以为撕毁条约没代价!!!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民国35年(1946年)12月2日,中国与美国,签约地点:南京)
第二条
(一)缔约此方之国民,应许其进入缔约彼方之领土,并许其在该领土全境内居住,旅行及经商,于享受居住及旅行之权利时,缔约此方之国民,在缔约彼方领土内,应遵照依法组成之官厅所施行之有关法律规章(倘有此项法律规章时),但不应受不合理之干涉,并除其本国主管官厅所发给之(甲)有效护照,或(乙)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应无须申请或携带任何旅行文件。
(二)缔约此方之国民,在缔约彼方领土全境内,应许其不受干涉,从事并经营依法组成之官厅所施行之法律规章所不禁止之商务、制造、加工、科学、教育,宗教及慈善事业;从事于非专为所在国国民所保留之各种职业,为居住、商务、制造、加工、职业。科学,教育,宗教、慈善及丧葬之目的,而取得保有建造或租赁及占用适当之房屋,并租赁适当之土地:选用代理人或员工,而不问其国籍,从事为享受任何此项权利及优例所偶需或必需之任何事项;并与该缔约彼方国民,在同样条约之下,依照依法组成之官厅所施行之有关法律规章(倘有此项法律规章时),行使上述一切权利及优例。
(三)缔约双方之国民,于享受本条第一及第二两款所规定之权利及优例时,其所享受之待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之待遇。
(四)本约中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影响缔约任何一方有关入境移民之现行法规,或缔约任何一方制订有关入境移民法规之权利。但本款之规定,不得阻止缔约此方之国民进入、旅行与居住于缔约彼方之领土,以经营中华民国与美利坚合众国间之贸易,或从事于任何有关之商务事业,其所享受之待遇,应与任何第三国国民进入、旅行或居住于该领土,以经营该缔约彼方与该第三国间之贸易,或从事于与该贸易有关之商务事业所享受之待遇,同样优厚。且一千九百一十七年二月五日,为限制入境移民而划分若干地带之美国入境移民律第三节之各项规定,亦不得解释为阻止中国人及中国人之后裔进入美国。
http://www.hprc.org.cn/gsyj/yjjg/zggsyjxh/gsnhlw/guoshin/200906/t20090629_12961_3.html
三、新中国对中英旧条约遗留问题的解决
1987年6月5日,中英双方在北京签订了《关于解决历史遗留的相互资产要求的协定》。根据协定,英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支付380万美元,中国政府承允既不为其本身也不代表本国自然人和法人就1980年1月1日以前的任何资产要求向对方政府进行追究,亦不支持任何此类资产要求,特别是下述历史遗留的资产要求: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留或从事商业活动的英国国民,于1980年1月1日以前所欠中国政府或欠中国任何地方当局的债务的索赔要求;对前“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的资产要求;对前善后事业保管委员会五艘渔船的索赔要求;对“永灏”油轮被征用和关于“南茵摩勒”号轮船载橡胶所产生的财政损失的索赔要求。中国政府向英国政府支付23468008英镑,英国政府亦作出同样承诺,特别是针对下述历史遗留的资产要求:对1949年10月1日以前中国历届旧政府所举借的包括它们所发行或担保的债券在内的旧外债的索偿要求;对在中国境内原属联合王国国民所有,但在中国政府直接或间接干预下失去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任何资产以及对在1986年两国政府商谈中提及的英国公民的某些银行存款的索赔要求;对在中国境内被征用的英国前领事馆舍和修复被损坏的英国外交馆舍所支出费用的索偿要求;对1949年10月1日以前受旧中国政府或在其管辖下的任何市政当局雇佣的联合王国国民的养老金和退休金的索偿要求。中、英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法律负责解决本国自然人和法人的资产要求,并负责向本国自然人和法人分配根据本协定所得到的款项,而不对对方政府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就是中国给了两千三百万英镑,以前国民党北洋军阀或者大清欠英国私人的钱,可以找英国政府要去,统统在这2300万里面赔偿。当年是中国穷,急着在伦敦金融市场上发债券,不解决历史债务问题人家就不给你发债,可见我党所谓的不偿付旧政权的债务也是相对的。
你想他正常讨论?缘木求鱼啊
夸主席夸的不是地方,效果是负面的。
好比夸武松,要夸他威武雄壮,打虎、杀西门,揍蒋门神。谁要单夸他抢了孔家兄弟的鸡肉吃,着实好汉,我不禁要怀疑他是不是别有居心。
当然,楼主肯定不是居心不良。楼主的思路,有点被改开以来的唯经济主义思潮影响,以为能赖账不还就是牛叉。中邓小平的流毒太深。
主席的功业,他老人家自己说的清楚:一是打跑蒋介石,二是文化大革命。连在朝鲜越南痛打美帝都不在其中。
连揍你一顿的事儿都不叫事儿了,欠你俩小钱不还,算个毛。
中共也认账!
别以为你是机器就以为中共也是机器
说你是个大湿阿伯一,你还主动努力的提供证据
真是不知天下还有“羞耻”二字
把我教育另一个红卫兵的帖子给你学习学习!
请点击:你根本就不知道啥叫“立场”
你说的是主席不承认不承担不合理不合法的债务,人家说是主席赖帐。这个概念和语境不一样的吧。
深屋一点,就是你认为主席敢制定规则,继任者只能尊循人家的规则——我能这么理解么?
然后某人直接批评你巫蔑主席赖帐,然后就相互争议有没有赖帐。歪了吧?
顺便说一下,我对某人的经济金融观点基本不支持,其原因就是他是基于人家的规则说事,如人民币国际化问题,这步肯定得走,按人家的规则走,某人的担心是正确的,但假如自定规则呢?比如核电站水电站,某人和写“大骗局”的吴某的观点是一样的:绝不能搞。那么如何解决能源问题?不同方案之间如何比较?没说。
吐槽一下:吴某“大骗局”的封面是其与霍金的合影,看他那一脸洋洋自得的样子,真有点鄙视之,唯心了。我还真不相信一个没身体支持的脑子能想事!
成话唠了,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各位一笑。
理有侵略者的理,还有被侵略者的理
被侵略者受的奴役、欺负、蔑视和凌辱怎么算钱
法有剥削阶级的法,还有被剥削阶级的法
剥削阶级高高在上享受的人上人的骄傲怎么算钱
有些人相信有绝对的理,以为西方人说的就是绝对的理
跑饭铺里抢邻座的鸡肉吃,这事儿不光彩,与抢谁的无关。武松做好汉不是做在这个地方。
同理,毛主席伟大光荣在他老人家革命家的一面。三座大山都推翻了,反动派借的债务还要继承? 卡扎菲也没这么怂好吗?
我能理解房奴对于无债一身轻的渴望和向往。但是看主席要超脱自身的处境。我老家有个小和尚,说主席真伟大。问他伟大在哪儿? 他说是红烧肉可以随便吃。
哪儿跟哪儿呀。
一些人是有代表性的,比如民国时的“四大家族”
美国不只是强大,还是西方领袖,代表西方文明
明白吗?
你是乖乖仔,不知好歹,你谁也不敢得罪,你也不知大小
告诉你吧,现实不是你能想象的,现实非常复杂
他听说过李逵吗?
跑饭铺里抢李逵的鸡肉吃就跟抢你的鸡肉吃不一样
你没听说过香港
毛主席伟大光荣在他老人家革命家的一面。三座大山都推翻了,连孙中山推翻的满清的债务还要继承!
对吧?
啥?卡扎菲也没这么怂好吗?
原来你崇拜法国人啊!
再说了,大事是小事加起来的
我感恩毛主席的恩情不计大小
你看看你说的:
哪儿跟哪儿呀。
完全是你自己树你自己的脸当靶子打
蠢货
您歌颂主席的伟大不计大小,是坏事。
表达和宣传要分主次。啥都拎出来说,模糊焦点,误导群众。万一有人看了您的大作,以为主席和小平同志一样,维经济利益是视,岂不糟糕。
您畏惧美帝,大坏事。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主席的话你不听,光拉他当旗子,是邓公的做派。要都像您,抗美援朝打不起来。
最糟糕的,是你世俗化庸俗化主席。
伟大领袖是有账不还,沾沾自喜的人吗?
想六十年代初,国家经济困难,人民嗷嗷,又怎么样?苏修的债务主席照样还,亚非拉的第三世界兄弟国家照样支援。
您不是房奴也不欠外债,为啥把无债一身轻看的那么伟大? 夸主席从这个角度夸,前不见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