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人不轻狂枉少年-忆我的打架岁月 -- 达萨
我还真不好说。
首先,陈王兄以自身为出发点,认为肖传国所为无可厚非。
我不是卫道士,不至于傻到站在道德至高点去指责谁。但是,买凶打人这个事怎么说都是有问题,尤其是一个正在申报院士的候选者。我是中科院出身,如果院士是这种档次,我看中科院关门算了。
转基因这个问题就更复杂了。方舟子是生化出身,对转基因支持其实再正常不过了。从生化的角度,转基因不过是将以前低效率的自然选择基因突变改为人工诱导的基因突变。本质上是一回事。我们吃了几千年的稻米,嫁接水果,其实都是基因突变的产物。基因没突变的稻子都是产量低,杆径细的那种;没突变的水果都是酸涩交加的那种。
我是化学出身,对转基因虽然不至于支持,但是也谈不上反对。这个和专业有关。就像在我眼里,甲醛的毒性压根就不需要太care。
包括方舟子对中医的态度,虽然偏颇极端,我依然理解他。因为从他的专业出发,中医和巫术没啥区别。他不反对中医反倒不正常。而这一点我就不同意。在我眼里,中医其实是另一种哲学观点在医学领域的体现,与西医压根就是两条平行线。
至于我的个人问题,陈王兄太客气了。这年头这种事情实属稀松平常。
我是抱定了不婚主义的。所以很享受这一状态
可国内的那些患者,根本就不知道这是试验,以为是国家批准的成熟疗法呢。他们啥也没失去,好像他们的钱也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风刮来的一样
而且还有手术失败,路都走不了了的,还说也没失去啥
另外一般说来,国内雇凶杀人是重罪,肖被北京市公安局逮了居然又能轻松来个金蝉脱壳,简直让一众人跌碎了眼镜,不知道啥时候这个黑幕才能揭开,我是无比期待呀。
百度来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肖雇人打宋和方舟子都是在北京街头,方可以说是众目睽睽的闹市之中下的手,社会影响极坏,这种情况下才判5个月的拘役,你下手打个人试试,还别说打了俩。而且他当时交待的就是往死里整,按故意杀人未遂判都行。最后判个寻衅滋事罪,真没处说理去
不是方出来抖搂,当了院士可是这辈子衣食无忧的学阀
中国13亿人就那几百个国宝,他要上去了可是全国人民都蒙羞
肖能够参评院士,那基本可以在一个地级市无法无天了。
运气好,上头可以有部级国级的人罩。医,巫这类行业容易通天。
我没有看到他有多无法无天。
两院院士每2年选一次,每次总计将近800人, 比你想象的多得多。
肖传国最终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5个半月。
你到处投草, 差点把我气死,难道应该判处故意杀人罪?
可以无法天和会无法无天是不同的,绝大部分冲院士的人都是守法的。 我只是说以肖的身份,有特殊待遇不会太让人吃惊。
我在周围环境里所见院士,冲院士的都不少。书生有,人精有。 普通人没受那份惩罚,自然结论就是没犯那份法。 肖的身份则不能排除特殊待遇的可能,别人有疑问很正常。
修改:其实说可以也不准确,该说“有心的话,能够” ,王林不也就一个耍蛇的嘛。
肖的问题在哪里?是学术问题吗?
我只能说方舟子这事没错。
而且我也承认肖的研究不一定就没有价值。
但不管你是真明白还是不知道,你这回屁股可是真歪去了。
你们没有Get Point。我的意思是说,肖的反应是正常人的反应,我们真小人自问比肖还不如, 你们可以继续鄙视。
这不是对错层面, 是人性层面。你们牛逼的,可以到君子, 圣人这一层面的, 当我没有说。郭德纲曾经说过,没有设身处地之前,任何要求他人克制,要求他人宽容的Blabla都是狗屁。
但居然号称已经是亿万富翁,真是难以置信,
他是先在美国搞出来点名堂再海龟的。
但是NIH没有批准手术。。。。
他刨管仲的坟倒是正常反应!
我同意一点,打方舟子是可以理解的正常反应。
NIH同意他做实验了,实验效果很差,然后就没有然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