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人艰不拆讲笑话 -- 骨头龙
骑车人不顾前车转向硬要往前超。
作为一名领导,我从来不敢多说话,上个月,下属小李到我家来玩,我随口说了句:“家里没空调,比较热,见笑了。”第二天,小李给我家安装了3匹的大空调!上个星期,我看到老张在办公室吃午饭,是煎的鱼,我随口说了句:“哎呦,真香!”当天晚上。老张给我送了一箱子鲜鱼。昨天,碰到小王和他媳妇逛街,我随口称赞道:“哎呦,小王,你媳妇真漂亮!”当天晚上,我自己在家,突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小王媳妇站在门口,见到我一脸的微笑:“领导,我们家小王说嫂子不在家,让我来陪陪您唠唠嗑!”
最后一个回应让我想到了张二江
老百姓期盼已久的两件大事最近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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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北方实现了南水北调;二是南方实现了集中供热。
机动车肯定要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
不知道信号灯是怎么设置的,只能看见路边确实留有非机动车道,而且非机动车道的止车白线比机动车道的止车白线离路口更远。
如果当时信号灯显示右转向绿灯,那么行人的过马路指示灯肯定是红灯,非机动车和行人就不应该直行穿越马路,没有路权,可以认定错在自行车,因为机动车更为强势,机动车还是要承担大部分责任
如果信号灯显示直行绿灯,而没有明确的右转绿灯,行人的指示灯很有可能也是绿的,那就应该是右转让直行,你描述的机动车先越过白线本身就错了,责任全在机动车。
印象中,同时享有路权的话一般机动车的路权是要低于非机动车的
不知道说的对不对,考过交规但是没在国内开过车,还请指教
看不到路口红绿灯,但是机动车前方有一辆三轮车直行,推断应该是直行绿灯。
机动车右转弯应观察路面,转弯让直行。
有人提出理由是机动车驾驶员看不到自行车,这是事故原因,但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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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直行红灯,机动车司机应该是非常有信心的进行右转,假设非机动车也在白先前停好,事故仍然难以避免,双方靠得太近,后轮就算擦不到也会非常近的距离。
根据国内交警责任判定习惯,就算直行红灯,仍然会判机动车全责,原因很简单,车辆有保险,可以赔付,这都是明规则了。
注意看路口等待过马路的人群正好挡住了非机动车道,自行车从人群前面插入机动车道,正确的做法是减速,从人群中穿过。
我唯一一次撞人的经历和这类似,事后我反复播放行车记录仪,发现我根本避免不了,晚上电动车不开车灯,从三叉路口对面通过直行,我同时相向经过路口,在路口前30米我已经打了转向灯,观察正前方时,对方正在树影之下,根本看不见,从录像上看同时过了斑马线,我左转刚经过岔路三分之一,左侧对面有车开大灯右转,习惯性向左侧观察,对方已经过来,根本躲不开,前挡风玻璃全碎,辛亏是个小伙子,身体素质棒棒哒,轻微脑震荡,住了三天院。我把录像交给交警,交警先把我一通骂,全责,所有医疗费,误工费都是我的;然后把小伙子一通骂,不开车灯,不观察路面,还电门全开,无证驾驶电动车,没收(其实也撞坏了),罚款50。
美帝版的被自杀!
美国的条子既腐败又无能.
因为路口是绿灯。罐车是右转。在绿灯情况下,拐弯的罐车应该让直行非机动车。
主要是平时纵容得好。
父亲纵容女儿,丈夫纵容妻子,什么都让着,好啊,好啊,就是好。
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有这种觉悟才能当领导,知道吗?
三十而立 -- 老婆训话,要恭敬地站着听
四十而不惑 -- 不会迷惑了,老婆总是对的
五十而知天命 -- 被老婆管,这就是天命
六十而耳顺 -- 老婆说的什么都是对的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 随便怎么做,都不会违反老婆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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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小,站着听吧!
大车有个反光镜专门看右前方,那里没有视觉盲区。我经常被公交车强势加塞,就很羡慕他们那里有个反光镜。
所以,罐车全责必须的
事后警察打算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