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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建国后毛泽东的政治心路 -- 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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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注意!!!

阁下不还有个什么握过主席他老人家龙手的伯父吗?就算你是,而且没有在自然灾害时饿死,就可以代表那些千千万万被饿死的农民的冤魂来向主席感恩代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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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承认是自然灾害了,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何况当时面临苏美两家的制裁和封锁。换别人领导那时饿死的会更多。

至于我伯父是军队先进代表才荣幸见到主席的。打过鬼子、挺进大别山、淮海大战、横渡长江、湖南剿匪、上甘岭、金城反击、珍宝岛等等,那是在主席指引下流过血的,枪林弹雨里面捡了条命

家园 【原创】三年困难时期仅仅是自然灾害吗?--兼答黑色眼睛

三年自然灾害这句话是中央当时做的一个遮掩的用语,对这句话,刘少奇、邓小平等人早在七千人大会上就做了客观的总结,刘少奇专门指出所谓七分天灾三分人祸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刘少奇的原话是:“我到湖南的一个地方,农民就说是七分人祸,三分天灾,你不承认人家就不服,从全国一些地区看,成绩不是主要的,缺点和错误是主要的。”(全文引自《共和国重大事件和决策内幕》,第二卷下册《1962年七千人大会》,该书489页,经济日报出版社)请你注意,这里是农民向国家主席刘少奇反映的真实情况,你不是一直在说关于饿死人的问题上农民最有发言权吗?

我们后来之所以一直习惯用三年自然灾害这个词,其实内中的道理很简单,不用明说了吧。

后面你提到你的伯父参加过很多战役,为新中国的建立流下了鲜血,我想这里很多人都会为你的伯父的英勇的经历表示尊敬,但是,我想如果你有机会和你伯父谈话时,请你问问你的伯父,他老人家这么出生入死的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千百万和他一样出身的劳苦大众过上幸福生活吗?当他老人家看到或者听说饿死人的现象时,他难道还会在这里用“自然灾害”这种套话来文过饰非吗?

我印象中,朱德、彭德怀、徐子荣等老一辈领导人当回到自己的家乡看到大跃进给家乡人民带来的恶果时,要么难过的吃不下饭,要么和亲人抱头痛哭,要么怒发冲冠上书言事。我相信你的伯父要是目睹了这些惨痛的一幕,他也会选择和朱德、彭德怀等人一样的行动的,至少不会在这里喋喋不休的为大跃进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沉重灾难做什么无谓的辩护。

家园 温相的考据正象以前好多人指出的那样,不太具有权威性。

印象里你曾引用过邓榕写的《我的父亲邓小平》里面的资料论证邓是多么伟大,女儿当然会夸大其父的功绩;曾引用叶永烈的轶事类文章来做为写史的依据,一个通俗小品文的作者是接触不到有价值的史料的;还有你曾引用的师东兵、权延赤,这些人的书更是花边和小道消息居多的猎奇文学。至于一些人的回忆录,肯定有揽功推过之嫌。

温相的文章我是每篇都看,也爱看。你文采好,发的贴又肯下功夫。希望以后多引些正史。

推荐温相看看这篇:

作者:起于青萍之末 ( 中文论坛西西河 cchere.com

标题:【文摘】 奋不顾身投河的主要原因是想对温相的几篇文章。。。

http://www.cchere.net/article/412273

家园 《共和国重大事件和决策内幕》,经济日报出版社 -- 不够权威?
家园 但你的结论对这篇是不适用的

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不是私下谈话,是党的重要文献,在许多不同渠道的出版物上都可以查的到。

家园 我什么时候用“轶事类文章来做为写史的依据”:

希望你所说的这些东西有点根据才好,你说的叶永烈是“一个通俗小品文的作者是接触不到有价值的史料的”,谁告诉你说叶永烈是通俗小品文的作者?什么叫通俗小品文呢?你知道叶永烈的四人帮系列是属于什么创作体例吗?

下面是时代文艺出版社在给叶永烈出版《王洪文传》时的前言,请你阅读一下:

《王洪文传》出版说明

本书是国内外第一本王洪文全传,系统叙述了王洪文从出世到死亡的毕生历程。

本书是著名作家叶永烈积多年心血,多方采访(其对象包括王洪文众多的友人

和仇人,王洪文在“文革”中的同事,执行逮捕王洪文令的部队首长及其他知情人),

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并参照大量文卷资料写成的,翔实、生动,很多情节和细

节鲜为人知。

本书的最大特点是严肃性,绝无稗官野史以假乱真之嫌,因此具备史学与文学

的双重价值。

本书初版于1989年,这次重排前由作者作了修改,补充了新材料。

叶永烈在撰写《张春桥传》和《王洪文传》以及《陈伯达传》的时候采访了大量的当事人,甚至采访了当事人陈伯达(生前)本人以及陈伯达的儿子陈晓达,王洪文的一些亲信等。

下面是《王洪文传》的责任编辑梅中泉对该书的一点评论,也请你阅读一下:

初版已初步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巨大的印数说明,千千万万的人乐于读到它们,迄今尚无专家学者指出它们在史料或观点上有错误。《人民日报》曾以《历史使命笔底波澜》为题,《新闻出版报》曾以《实事求是写历史》为题,对它们给予赞扬。大陆多家报刊予以转载。域外影响尤大。香港、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美国、日本诸国转载转版转引者频频,好些权威学者发表书评。总之,社会效益是好的。现在,有的修订重版,有的从新写过,当会再次博得广大读者的称颂。

梅编辑在文中着重指出“迄今尚无专家学者指出它们在史料或观点上有错误。”且不说观点,就说史料,这篇文字是梅中泉写于1992年,如果你黑色眼睛网友能够告诉我说在1992年以后有谁有哪位专家指出叶永烈一书的史料错误,那么,我将十分感谢你,我也替叶永烈同志谢谢你的指正。

叶永烈对王洪文本人也有采访,他在《王洪文传》后记中说“关于王洪文的采访,早在一九八六年已经基本完成。”叶永烈同时说:“采访工作是最为重要的。十年浩劫刚刚过去,许多当事人尚在。对他们进行采

访,是写作本书的至为关键的一环。

采访对象大致上有两类:

一类是被迫害者。采访被迫害者,往往很顺利。即使不少人是高层领导人,我

也都能采访。不过,他们往往偏重于谈自己受迫害的经历,而对于“文革”内幕所

知并不太多。

另一类是“文革”要人。不少人尚在狱中服刑。有的即便出狱,也在劳改工厂

或类似的单位工作。采访他们往往要经公安部门批准,要花费不少时间办手续。不

过,手续对于我来说,还是其次的;最艰难的是,即使办好了手续,采访对象往往

不愿深谈。我尽量在事前作好详细的采访准备,提出一系列问题,这样,采访对象

会逐个答复,使采访有一定深度。我的采访是抱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进行的。我尊

重事实。正因为这样,一些“文革”要人还是愿意跟我谈,有的一谈便是一整天。”

你能告诉我你是凭什么论定叶永烈的传记是通俗的小品文呢?你的根据在哪里呢?不要用不合适自己的口味的标准来判断他人的成果。

既然你口口声声说看过我的每一篇贴子,那就应该知道我在引邓榕《我的父亲邓小平-文革岁月》一书中的什么内容了,我何时何地用邓榕夸奖乃父的东西来论证邓的伟大了呢?麻烦你给指出一下,谢谢。

还有你说我引用师东兵、权延赤的东西,我在贺龙事件一文中引过权延赤的东西,可是,我已经做了说明,那是权延赤采访贺龙家属的笔录,你应该知道实地采访笔录的史料价值和通俗小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吧?

你说“希望你以后多引一些正史”这点我谢谢你的希望,但是,同时麻烦你告诉我,我的那篇文章中没有引用正史呢?

最后我也给你提一点希望,我们在这里辩论不是要证明谁对谁错,而是在说明一个历史现象,所以,用不着拿什么“坛阀”一类的帽子扣向别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指桑骂槐的对争论没有任何好处。自己挨了鸡蛋最好还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此外,你告诉我说李捷的那篇贴子,其实,这个贴子早就在青史中有人发过了,我并不同意其中李捷对毛泽东之于文革的认识。我也可以推荐你看看李锐关于毛泽东在建国以后的活动的评价,《李锐反左文选》中集中了李锐对毛泽东的评价,李锐做过毛泽东的秘书,他对毛泽东的研究是举国都知道的,相信你应该从那里看到你以前没有看到的东西,看待一个历史人物,不能只看符合自己口味的评论,也应该看不符合自己口味的评论,前提是这些评论都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今天先和你说到这里,有什么疑问可以接着提。

家园 真的想都不敢想《假如毛岸英还在》

说实在的对毛岸英倒是没什么意见,他本人在当时在如今都算得上是上进的有为青年。

可是他在朝鲜的死还是让我不得不说:天不弃我中华啊

家园 刘少奇关于天灾人祸的原话在《刘少奇选集》下卷:

题目: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六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内容:“去年我回到湖南一个地方去,那里也发生了很大的困难。我问农民:你们的困难是由于什么原因?有没有天灾?他们说:天灾有,但是小,产生困难的原因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

你如果对这个考据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提出来。

家园 支持温相,反对老左
家园 我们全家在3年天灾人祸期间的切身感受够有实证性了吧

温相说得哪里有小说戏言了?

权威性不是进了教科书,或是被什么什么报刊登了才叫权威性

而是这个说法可以和大多数人的经历吻合才叫权威性

家园 正如不能引用《我的一张大字报》等文革资料来说明刘邓是走资派一样,

目前国内出版的对大跃进的评价也是为当前的政治服务的,因此,最好引用和双方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资料。但由于历史档案还没有解封,所以我说对这些事的评价要隔代人,甚至几代人后来做。

家园 你、我应该都只能代表自己个人,代表不了大多数人的感受
家园 正如不能引用《我的一张大字报》等文革资料来说明刘邓是走资派一样,

国内的出版物都是经过严格审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的。因此,最好引用和双方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资料。但由于历史档案还没有解封,所以我说对这些事的评价要隔代人,甚至几代人后来做。

家园 我看你老兄有点走火入魔了

你是想证明刘少奇没说过还是他说错了?

家园 我这个认识说法起码可以代表我老家全县人的感受

更大的范围我不敢说,我们老家那一片地方反毛更激进的倒有不少。

或者你可以说我们这里都是有产者,不过,无产者分到土地了就不是有产者了么?

附带给你转一篇文章,算是背景吧

重提苏南无封建人类往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 11:12 经济观察报

  樊树志

  提起“苏南无封建”这个话题,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会显得极为陌生。那是当年一段对我们今天仍有启迪的往事。

  1950年,苏南地区正面临土地改革的前夕,宣传土地改革法,揭露封建土地制度罪恶

的攻势已经展开。土地改革法当然是根据北方“老解放区”的情况制定的,它的宗旨就是废除封建土地制度。这时候,一些苏南籍的知名学者凭借他们对苏南农村实际情况的了解,纷纷在报刊上发表了“苏南无封建”论。当时的苏南,是指以上海为中心的周边地区(今日上海版图中的大部分都属于苏南专区)(包括浙江江苏的长三角城市圈大部分也有类似情况,但程度要低),资本主义已经相当发达,农村土地关系的变革十分明显,所以他们提出“苏南无封建”,希望政府能区别对待,不要“一刀切”。结果可想而知,一场严厉的批判,使那些学者不得不纷纷在报刊上作了检讨。烟消云散后,苏南包括上海的土改当然和全国一样,“一刀切”了。

  事情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许多当事人已经作古,笔者重提旧事是想把 “苏南无封建”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来探讨。中国是一个大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以上海为中心的苏南地区经济最为发达,它的确具有特殊性。苏南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们不妨根据当时的官方资料,即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以及中共苏南区委土地改革委员会《苏南土地改革文献》所提供的数据,稍加分析便可明了。

  1950年,土地改革前对松江县新农乡的调查显示,各阶层土地所有的比率为:地主27.34%,富农20.77%??中农39.44%,贫农11.91%。中农与贫农所有的土地占51.35%,如果加上富农的土地,这个比率高达72.12%,自耕农经济占有压倒优势。而且该乡地主所有的土地中的41.63%,是自耕田,平均每户出租土地仅37.62亩,可见是一些经营规模不大的小地主,大多是“城居地主”,以在城镇中经营工商业为主。

  南汇、川沙、上海三县的情况更加明显。嘉定县的情况也是如此。这种令人惊讶的事实,恐怕大大出乎一般人的意料。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已经接受了一个权威的论断:“大量土地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广大农民只有少量土地或没有土地”。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情况是复杂的,不可一概而论。在工商业发达的苏南地区恰恰就不是如此。也许有人会说,上述论断是就全国而论。不错。但是为什么不能承认苏南的特殊性呢?令人不解的是,1952年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的《江苏省农村调查》,为了不给“苏南无封建”提供依据,开卷第一篇《苏南农村土地制度初步调查》,明明知道上述数据,却置事实于不顾,仍然对苏南农村土地关系下了这样的结论:“大量土地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广大农民只有少量土地或没有土地”。

  其实,当时已经有学者分析了苏南地区出现“无封建”的原因:伴随着近代化的步伐,新兴工商业城镇的发展,使得“乡居地主”向“城居地主”转化,离乡地主携带着从土地上积累起来的财富进入城镇,把土地资本转化为工商业资本。与工商业利润相比,出租土地所得的地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最富有者对购买田地已不感兴趣,地权的分散化趋势就成为历史的必然。(曹幸穗论文《论旧中国苏南土地占有关系的演变及其推动力》)

  这就是工商业发展带给农村的影响。更为内在的影响是,随着地权分散化趋势,田面权与田底权分离,“一田二主”现象日益普遍。也就是说,在同一块土地上,形成两个所有权――田面权与田底权,以及两个所有权人――田面业主与田底业主,当时人称为“一田二主”。光绪《周庄镇志》写道:“俗有田底、田面之称,田面者佃农之所有,田主只有田底而已。盖与佃农各有其半,故田主虽易,而佃农不易;佃农或易,而田主亦不易。有时购田建公署,架民屋,而田价必田主与佃农两议而瓜分之,至少亦十分之四也。”其中明白无误地指出,田面权拥有者佃农凭借其田面权,可以享有田价(土地价格)的40%至50%。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新现象,标志着地主对土地控制力的削弱。这种新现象在民国时代愈加明显。

  而这种情况在苏南是带有普遍性的。1930年代初,一份《苏州无锡常州三县租佃制度调查》指出,田面权与田底权的分离,在这些地区十分常见。其中写道:“所谓田底田面,同时因其所有主体不同,亦有田底权、田面权之分,前者归地主所有,后者归佃户所有。田底权固为产权之一种,田面权因有独立之价格,所有者可以自由买卖,故亦为产权之一种”。

  学术研究应当尊重事实,只要给予合理的解释,人们是能够理解的。只要稍加考察就可以知道,苏南地区普遍存在的田面权,主要是两种形式:一种是农民出卖土地时,只卖田底不卖田面,虽然成为田底业主的佃户,但自身仍是田面业主;另一种是农民用高价从地主手中买得田面,其价格往往高于田底价。在这种情况下,田面权成为产权的一种,便不足为奇了。

  上述这种情况,明显不同于其他地区,尤其是北方地区的所谓封建土地制度。这也许就是当年一些学者倡言“苏南无封建”的原因吧。历史往往具有惊人的相似性,重提这一问题的意义在于:在关注普遍性的同时,还应当关注地区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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