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119:陪审员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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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团成员不可以带器械(别说是刀了)演示的
当我对西方的社会运转深深好奇的时候(我承认这好奇都好奇了几十年了),我不可避免地对西方的法律制度也深深好奇。
所以,忝为一个非法律专业的“法盲”,我有时候也在西西河里说一些对法律相关事务的理解和迷惑。
最近陪太座看了上海拍的电视剧《金牌律师》(朱丹版),意料之外的,在大结局(第39集)看到一段分量很重的独白戏。
这是在该集第25分钟起。老牌律师贝林是中国第一代执业律师,上海顶级律所的老板,他提携了年轻律师苏东,但在一起涉及30亿资产的私企老板离婚案中,贝林从苏东的保险箱里偷出重要证据,转交给诉讼对方,使苏东蒙受“出卖委托人利益”的污点。全剧高大上的主人公苏东一路过关斩将,笑到最后,贝林黯然退隐前,同苏东在华东政法大学的教室里,有一场戏。贝林作了长篇独白,可以说跟全剧情节的关联不太大。
这篇独白,对律师行业的理解颇为深刻,也使我很受启发。因为以前看英国丹宁勋爵的书时,觉得他其实是一个挺单纯的人,至少这个疑问,在这里受到点拨了。
电视剧当然有很多狗血成分,但这一段,值得推荐给大家。而且整部剧法学信息量挺大的,全看也无妨。
金装律师 suits 结果仔细一看 错了个字
我觉得这个剧对英美法系本身的反思更深,比金牌律师也更为精彩。
不就是雅典民主的机制吗?补贴公民参加公共政治活动。
再读此文,学习之。花赞楼主的分享精神。